时间:2020-11-24 16:03:51 来源:四川高院公众号
[法安导读] 近年来,遂宁中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连续四年在市委绩效考评中获得党群系统优胜奖。
近年来,遂宁中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法院和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将全国文明单位创建作为推动工作跨越提升的动力,连续三年在省法院年度工作考核中荣获最高等次奖励——综合工作优秀奖,连续四年在市委绩效考评中获得党群系统优胜奖。2002年1月被评为四川省文明单位,2004年10月被评为四川省(最佳)文明单位。后连续多届通过复查,均保留四川省(最佳)文明单位称号。
遂宁中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掠影
认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深化教育实践
➤选树先进典型,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宣传和教育实践活动。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强化党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党建引领,建立健全“党建+文明创建”机制
➤加强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强化道德建设,开展文明风尚行动
用心单位文化建设 · 践行司法为民服务理念
➤培育单位文化,建设学习型单位
➤树立司法行业新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司法工作业绩优良,工作成效显著
完善创建工作机制 · 推出特色创建活动
➤关心关爱干警职工
➤优化环境建设,倡导绿色理念
➤力推特色创建活动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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