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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法院问诊式庭审+处方式文书提升审判质效

时间:2020-06-02 14:27:07   来源:人民法院报

[法安导读]    2019年5月15日下午2时,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工业园区法院适用分离式裁判机制开庭审理。26分钟后,法官当庭宣判并送达判决书。

  2019年5月15日下午2时,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工业园区法院适用分离式裁判机制开庭审理。26分钟后,法官当庭宣判并送达判决书。两页纸的判决书上,双方当事人信息、原告诉讼请求内容、裁判结果一目了然。双方当事人当庭表示服判。“原本听说打官司很耗时间,没想到今天开了一次庭就判决了,还当庭拿到了判决书,速度快得不可思议!”庭审结束后,原告王女士在微信上“点赞”分离式裁判带来的便利。原告代理人殷律师告诉记者,分离式裁判机制在律师圈也建立了良好的口碑:“传统的裁判方式耗时长,不论繁简经常要等上一个多月才能收到文书,推行改革试点后,简易案件平均庭审时间缩至20至30分钟,当庭就能完成宣判和裁判文书的送达。”不久前,课题组对适用分离式裁判的188名律师适用分离式裁判意愿的问卷结果显示,170名律师表示愿意再次选择分离式裁判机制,对分离式裁判机制再适用意愿度高。

苏州工业园区法院问诊式庭审+处方式文书提升审判质效

  “分离式裁判中法官当庭认定案件事实、阐明裁判理由并宣判,裁判文书只载明裁判主文不记载事实理由。但是,分离式裁判并不是简单地进行文书简化,而是在吸收要素式、令状式、表格式裁判功能和优点的基础上,以文书简化为切入口,通过分流标准重构、庭前程序完善、庭审实质化、辅助事务信息化和文书简化的多层面分离式裁判机制改革,是对创新赋能民商事案件简案快审的综合性改革。”苏州工业园区法院院长沈燕虹介绍。

  这样的“立体式”改革为简案快审注入了新动能,在具体实践形式上表现为“问诊式”庭审和“处方式”文书。与传统庭审重形式轻实效不同,“问诊式”的庭审强化了庭审的实际功能,通过引导、强化双方当事人质证、辩论,法官针对争议焦点进行询问、查明,切实提高当庭裁判率。法官“问诊”完毕,便要迅速归纳案件事实和裁判理由当庭形成“诊断”,开出解决纠纷的“处方”。文书中不再阐述案件查明的事实和“本院认为”的内容,直截了当载明裁判结果。原本冗长的裁判文书变成了简短的“处方”,判决结果一目了然。“问诊式”庭审和“处方式”文书的融合,实现当庭宣判和当庭送达裁判文书,减少了庭后草拟裁判文书、定期宣判、邮寄文书等环节,以道路交通赔偿纠纷为例,平均审理期限由原来的145天降至49天,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

  分离式裁判机制深度融合“智慧审判苏州”模式下的信息化技术,减少审判辅助事务耗能,进一步提升审判效率。在东沙湖人民法庭,记者看到,庭审中,借助庭审语音智能转写系统,快速、准确、完整地记录庭审过程,将法官庭审时的事实认定和裁判说理如实记入庭审笔录,当事人也可以通过法院提供的庭审笔录复制件,随时翻看事实理由,笔录完整度接近100%,庭审时间平均缩短20%至30%。此外,电子卷宗可实现随案同步生成,存储于电子质证系统中,同时配合中间柜使用,统一管理和安全储存正在办理中和结案后尚未归档的纸质卷宗,实现“开庭不带卷”的无纸化庭审模式。庭后,依托简易判决一键生成系统,自动提取电子卷信息,并按照全市法院同类案件的审理规则和裁判尺度,自动生成裁判文书,经过法官复核确认,实现简单裁判文书快速生成,当庭制作并送达。

记者:郑卫平
本报通讯员:赵淑雯、张天娇
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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