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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官渡法院诉源治理“加减法”

时间:2020-05-11 13:48:00   来源:人民法院报

[法安导读]    官渡区法院做好诉源治理的加减法,依托安检导诉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审判中心三大中心,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官渡区法院做好诉源治理的“加减法”,依托安检导诉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审判中心三大中心,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昆明官渡法院诉源治理“加减法”

  “加法”做在统筹协调上。官渡区法院建立拥有人民调解室、保险纠纷诉调对接调解室、商会调解室、证券期货诉调对接调解室、公证司法辅助中心、劳动仲裁调解室、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特邀调解组织、涉侨纠纷调解室、律师调解室等功能在内的多层次、规范化、专业化“十位一体”诉调对接平台,把非诉纠纷挺在前。其中,公正司法辅助中心承担起了文书送达、调解、调查取证、参与财产保全、参与执行以及全流程公证法律服务六大辅助业务;商会调解室覆盖各行各业,还成立了20余个下辖调解室。

  “减法”做在诉讼服务流程上。官渡区法院通过一站式服务减少工作流程,让诉讼服务前移,实现便民利民,完成了一站式多元解纷下沉的集约高效。

  官渡区法院建有了包含诉讼引导区、立案审查区、立案调解区、自助服务区、群众等候区和信访接待区六大区域的诉讼服务中心,以此承接起诉讼引导、立案审查、司法救助、立案调解、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和信访接待八大职能。在改革探索进程中,官渡区法院又在诉讼服务中心前端新设安检导诉中心,实现了两个中心的无缝对接,找准“分、调、裁”三个核心要素,构建“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

  “分”是三个层次的分流。第一层指前置导诉分流,在安检导诉中心将不属于法院处理的矛盾纠纷分流至院外矛盾纠纷化解途径处理。第二层指诉前分流,即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由人民调解员、专业调解员及立案庭分流员组成的专门分流团队,将具有调解意愿的矛盾纠纷直接引入解纷前端枢纽诉调对接中心进行多元化解。第三层指对于缺乏调解可能性的案件,根据“案由+要素”的标准进行再次分流,疑难复杂案件直接进入精审程序,符合速裁条件的案件进入速裁程序。

  “调”指10个特邀调解组织、138名特邀调解员组成调解后台,通过线上、线下设置诉前和诉中调解窗口,根据案件类型委托或委派各类调解员进行调解。

  “裁”指建立速裁机制,组建速裁庭,对适合快审案件分流至速裁庭审判,实现“简案快办、简出效率”。

记者:茶莹
通讯员:鲁思言、严华
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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