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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院搭建理性对话平台 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时间:2019-12-10 13:41:34   来源:

[法安导读]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企业与就业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出现了新特征、新问题。为落实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江苏高院通过对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企业与就业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出现了新特征、新问题。为落实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江苏高院通过对全省法院近三年来劳动争议案件的调研分析,梳理出此类案件存在三种主要特征。

江苏高院搭建理性对话平台  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一是劳动者诉讼请求复合化。劳动者提起诉讼时一般会同时主张多项权利,包括拖欠工资、奖金、加班工资、提成、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工伤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待遇等等,有的案件甚至多到十余项权利,诉讼请求复合化倾向较为明显。

  二是涉新经济业态案件数迅速增加。随着信息科技的不断进步,传统产业经由“互联网+”改造后,迸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但用人单位的指挥命令减弱,劳动时间、劳动场所的约束性下降,劳动者的独立性、创造性增加,远程劳动、外包劳动、委托劳动、共享劳动、多重身份劳动等灵活就业形态不断发展。在用工极度灵活、高度自主化、混合契约的新业态面前,劳动关系的从属性判断标准受到了很大考验,也对劳动争议司法实践提出了巨大的挑战。目前,涉及网约车驾驶员、互联网零售的快递员、互联网物流的配送人员、网络主播的案件从无到有,并成为热点问题。

  三是群体性纠纷仍呈高发态势。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深化,淘汰落后产能,企业采取关停、卖地搬迁、减小经营规模等方式降低经营成本,因裁减人员、调整工作岗位、降低工资标准而引发群体性纠纷,各种因素叠加导致纠纷调解难度加大。

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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