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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库县法院:入村“善”执行,腾地保春耕

时间:2024-03-25 11:11:04   来源: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

[法安导读]    近日,法库县人民法院成功地高效处理了一起关于土地经营权的纠纷案件,确保了争议土地及时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以实际行动助力农时、促...

  近日,法库县人民法院成功地高效处理了一起关于土地经营权的纠纷案件,确保了争议土地及时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以实际行动助力农时、促进农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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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前,王某曾起诉要求李某归还他承包的8亩耕地。尽管法院作出了判决,但李某却未按照判决结果归还土地,因此王某不得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为了促使李某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向其发出了腾退土地的公告,明确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土地腾退。然而,公告期满后,李某仍未主动采取行动。在与执行法官的交流过程中,李某提出了保留已经耕种的0.73亩土地的请求。

  考虑到春耕的重要性,执行法官积极与村委会取得联系,查阅了土地登记簿,并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在充分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后,法官成功地组织双方达成了一个解决方案。随后,执行法官与双方当事人及村干部一同前往现场,对土地界限进行了确认,从而圆满解决了这起土地腾退案件。

  春耕是全年农业生产的关键时刻,法库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展现出了刚柔并济的工作作风,确保在春耕前完成了土地腾退工作。他们不仅展现出了坚定的态度,也体现出了对农民的关怀,为农业生产、农村和谐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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