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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法院将“枫桥经验”延伸到执行工作,力促矛盾纠纷化解

时间:2023-11-24 09:02:09   来源:聊城政法公众号

[法安导读]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即使是一墙之隔的邻居,也难免会有摩擦和纠纷。如果解决不当,不仅会导致邻里关系紧张,矛盾加深,还...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即使是一墙之隔的邻居,也难免会有摩擦和纠纷。如果解决不当,不仅会导致邻里关系紧张,矛盾加深,还会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东阿法院执行局不断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将'枫桥经验'运用到执行工作中,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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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该局成功执结了一起因火灾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有效地化解了邻里矛盾。刘甲和刘乙是同村的村民,他们的临街门市南北相邻,刘甲的院落在南,刘乙的院落在北。刘乙的院子里起火,导致刘甲院子北侧的棚子和其他设施被烧毁。东阿县消防大队作出了火灾事故认定书,确认起火点为刘乙院子某地面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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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后,刘甲多次要求刘乙赔偿因火灾造成的损失,但未得到满意答复,于是他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经过东阿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刘乙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刘甲因火灾造成的损失17115.2元及逾期利息702元。然而,判决生效后,刘乙并未及时履行赔偿义务,刘甲遂向东阿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考虑到案件双方原是友好邻居,因一场大火引发了邻里不睦,且都是事故的受害者,如果强制执行可能会增添邻里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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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干警通过翻阅卷宗和多次实地走访,了解到刘乙年迈且生活困难,子女均不在身边。执行干警耐心向双方当事人解释法律条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多从情理出发,反复劝解双方。最终在11月18日早上8时许,执行干警在刘乙儿子小区门外当场收到刘乙支付的1711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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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场因火灾引起的赔偿纠纷终于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刘甲在得知执行过程后,放下心中的嫌隙,与刘乙冰释前嫌,恢复了和睦的相邻关系。邻里之间的和睦相处,使得整个社区的风气也变得温暖起来,家庭和谐自然也会带来社会的安定有序。

  东阿法院将继续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神于执行工作中,确保司法执行工作真正服务于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大局中。"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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