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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和龙法院:应用政法协同系统 打造刑事审判工作新模式

时间:2023-05-09 14:19:38   来源:智慧法院进行时公众号

[法安导读]    吉林省和龙市人民法院借助吉林省政法委的政法协同系统,创新性地构建了政法协同+随案生成、政法协同+RPA、政法协同+泛在化通信等办案新...

  吉林省和龙市人民法院借助吉林省政法委的政法协同系统,创新性地构建了“政法协同+随案生成”、“政法协同+RPA”、“政法协同+泛在化通信”等办案新模式,推动刑事审判进入“全业务网上办理”的新阶段。这一举措旨在实现“所有卷宗线上传、所有程序线上走”的目标,为政法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注入新的动力,提升政法工作智能化水平,促进相关信息整合与共享,从而提高协同办案效率。

  一、“政法协同+随案生成”

  刑事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

  政法协同系统通过制定一致的数据标准和接口方式,打破了公检法司等政法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了跨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办理,推动了协同办案流程的再造。各政法部门的办案系统根据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生成规范的数据包,通过省级平台进行传输交换,实现了刑事案件全流程的网上办理。

  为了实现全流程的网上办理,诉讼材料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是基础。因此,和龙法院建立了健全的电子卷宗生成、流转、审核和应用等管理机制,制定了存储和质量要求等规章制度,助力实现了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依托“两个中心”的建设,通过智能编目、网上阅卷、文书辅助生成等核心功能,形成了及时性强、完整性高的电子卷宗材料。同时,配套建设了云柜和中间柜,构建了以法官为中心、司法辅助工作集约化管理的电子卷宗流转新模式。进一步研究了电子卷宗目录层级,探索了细化七级目录内容,同时优化了编目标准,辅助法官提升工作效率,优化了司法资源的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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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政法协同+RPA”

  代替人工进行系统操作

  和龙法院积极探索将RPA技术与政法协同系统相结合,通过模拟和增强人类与计算机的交互过程,代替人工进行繁琐、重复、批量化的系统操作,从而大大减少了应用“政法协同”系统的人工操作,提高了基层法院的工作效率。

  在刑事案件结案时,法院需要向公安局、看守所、司法局等多个政法部门发送法律文书。和龙法院应用政法协同系统,有效避免了因发送大量文书而导致的耗时过长的问题,提高了刑事案件的办理效率。例如,社区矫正模块需要上传《起诉书》、《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等文书,法官需要逐案上传发送,工作量较大。在引入RPA技术后,法官只需将制作好的文书放在指定文件夹下,便可根据案号自行检索、上传、发送,从而减轻了法官的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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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政法协同+泛在化通信”

  实现泛在化互联互通

  和龙法院不断加强融合法庭建设,在原有科技法庭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逐步加入智能阅卷、语音及文字识别等功能,打破纸质卷宗束缚;通过远程提讯系统,使当事人可线上完成陈述、质证、辩论等环节,打破时空壁垒;引入“泛在互联通信平台”,实现内外网同步互通,打造融合法庭,法官基于内网电脑发起的庭审活动,相关诉讼参与人用手机通过互联网参与其中,打破地域壁垒。融合法庭支持本地开庭、在线开庭、“本地+在线”混合开庭等多场景的应用,实现了“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内网外网共享协同、全时空跨地域应用”,为当事人提供多种庭审参与方式。

  自政法协同系统应用以来,和龙法院通过该系统流转的刑事一审公诉案件比例达100%,办案流程由线下逐步过渡到线上,开启跨部门线上办案新模式。各部门之间通过线上流转材料,节约了人工移送的时间,法官可及时了解案件信息,使案件能够更快进入审判环节,审判质效显著提升,案件从侦查到判决的时间周期进一步缩短,简易程序适用率同比上升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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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和龙法院将继续秉持提高办案效率、促进司法公正的信息化建设初衷,进一步完善系统各项功能,确保政法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无障碍的“路线图”变为实际可行的“实测图”,实现设施联通、网络畅通、平台贯通、数据融通,为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实现提供可行的“和龙法院实践模式”。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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