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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中级法院:在调解中普法 在普法中解纷

时间:2022-08-23 14:38:25   来源: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安导读]    近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一次性成功调解四起知识产权案件,各方当事人均达成和解,当场解决了矛盾。  江西的林某某系...

  近日,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一次性成功调解四起知识产权案件,各方当事人均达成和解,当场解决了矛盾。

  江西的林某某系职业插画师,创作了多幅美术作品,在其浏览网购平台时发现自己创作的美术图案被多家网店印在了售卖的袜子上,因网店生产厂址位于辽源市,遂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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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庭前调查和证据交换阶段,承办法官发现案件各方当事人对赔偿金额分歧较大,调解难度较大,但考虑到原告身处外地,参加庭审需要舟车劳顿,站在减轻当事人诉累、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的角度上,法官决定加大力度调解,从根本上解决纠纷。为此,承办法官多次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组织当事人开展庭前调解工作,希望双方可以在交流后确定调解方案。由于被告企业迟迟拿不出行之有效的调解意见,案件调解工作进行受阻。承办法官主动作为,深入四家被告企业走访,将工作重点放到了普及知识产权法上,对其进行释法明理,讲明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侵害知识产权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法官苦口婆心的普法宣传和多次的沟通后,企业明白了侵害知识产权的错误与危害,并表示在日后的生产经营中将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尊重且保护他人的知识产权。最终,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意见,一次性解决了四起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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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解矛盾纠纷的最终目的不是调解结案,而是如何避免此类纠纷再次发生。此次纠纷的快速解决,为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调解工作起到了示范作用,在调解中普法的工作方式,也对本地企业宣传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与严肃性,从源头上有效杜绝纠纷。在今后的工作中,辽源中院将探索打造“调解+普法”的工作方式,通过在调解矛盾纠纷时以案说法、讲授法律知识的模式,把调解的过程变成当事人学法、懂法、守法的过程,以调解促普法,以普法化纠纷,让调解工作与法治宣传有机结合,实现“调解一件、普法一片”的良好法治效果。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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