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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证综合信息系统案例素材

时间:2020-12-09 13:46:22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

[法安导读]  在信息化系统建设进程中,天津市司法局严格执行司法部《全国公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对系统功能、业务流程、数据采集、编码规则、数据交换、系统安全等功能进行设计研发。

  天津市司法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司法部“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天津市公证综合信息系统项目建设,面对长期以来天津市公证行业信息化建设零散无序、办证流程不统一、数据管控分散、无法与司法部全流程对接数据对接等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在对全市公证行业信息化建设现状进行深入调研、摸底梳理的基础上,科学谋划、倒排工期、高效推进,确保了公证综合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建设落实落地。

  一、系统整体规划设计

  在信息化系统建设进程中,天津市司法局严格执行司法部《全国公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对系统功能、业务流程、数据采集、编码规则、数据交换、系统安全等功能进行设计研发。系统采用B/S架构建设保证兼容性和可升级性,部署在天津市级政务云互联网区,由门户层、应用层、数据层、基础设施层四个层次以及技术规范体系、安全规范体系、运维规范体系三大支撑体系构成,使用J2EE作为主要开发语音,MySQL作为数据库。系统包括公证综合业务系统和公证综合管理系统两个子系统,均依托天津市政务云平台开展工作。系统数据来源于公证综合业务系统和十余个辅助功能系统,最终汇聚于公证综合管理系统,并同步传输司法部公证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系统及市司法局数据中心。

  公证综合业务系统主要包括业务办理、办证辅助、翻译管理、模板管理、特殊流程管理、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查询统计、档案管理、当事人管理等功能模块,实现了公证业务从预约、受理到归档的全流程网络化、程序化管理,可自动提取业务办理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信息数据,对公证文书、程序性文书、票据进行加密存储,对公证执业活动中的重复遗嘱、出证逾期、公证文书互查及事前事中假材料等信息数据进行交换查询和提示,有效保障了办证程序统一、岗位职责明确、工作流程规范、数据互联互通、操作便捷高效。系统还创新优化了公证服务方式和工作方法,实现了与人证核验、指纹比对、活体检测、电子印章、税控机打发票、聚合支付、电子签名、电子公证书、电子数据保管、远程视频、公证书认证、译文翻译、婚姻核查等十余项辅助功能的技术对接,极大提高了办证效率。

  公证综合管理系统主要包括网上办事数据、机构人员管理、业务监督、统计分析、执业保障、组织管理、会员管理、公证宣传、信息管理、互联互通等功能模块,对每件公证事项的申请、受理、收费、审批、制证、发证、归档等全流程信息数据进行调阅;对每件公证事项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调阅,对高或低收费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对制作公证文书水印纸的申领、使用情况进行全流程调阅监管;对涉台公证书副本的寄送、使用查证比对等情况进行查阅;对公证复查争议投诉、行业奖惩、行政处罚等日常管理进行办理和查阅。通过公证管理的数据化、标准化、实时化、共享化,实现公证管理工作的“事前预警、事中处理、事后反馈”的全方位、全过程、一体化的综合监管,以此提升公证行业管理效率,强化执行能力,提升公证质量。

  二、系统建设成果

  目前,公证综合信息系统已经建立起标准化、规范化的业务流程,实现动态监管,保障了多渠道便民服务措施落实落地,高质量完成司法部、中国公证协会对公证行业信息化建设的要求,达到了市局党委提出的“历史最好,全国一流”的建设目标。

  一是建立业务和管理专门数据库,实现公证行业数据统一上传应用。系统实现了数据汇集留存本地、上传全国公证管理系统和统筹应用,为标准规范的推动公证信息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目前,我市公证机构与司法部公证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系统数据对接率已达100%。其中,2019年登记簿与2019年办证数对比上传率由系统上线前的50.1%提升至90.94%。系统建立了公证业务和管理数据专门数据库,完善了司法行政系统基础数据,统一标准管控了各类数据资源,有效弥补了我市公证行业业务管理数据无法完整汇总的缺憾。

  二是建立多渠道便民服务方式,实现公证服务网络全面覆盖。系统通过功能拓展与延伸,利用12348天津法网、司法所智能终端、自助受理机、天津公证便民服务平台、公证云、津心办等载体,形成实体平台(24家公证机构窗口)、网络平台(12348天津法网、司法所智能终端、自助受理机、天津公证便民服务平台、公证云、天津公证公众号和津心办)、热线平台(天津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天津公证便民服务热线、24家公证机构咨询电话)、项目平台(聚合支付、高拍仪、机打发票、翻译、认证、人证识别移动APP)等四类平台与公证机构及人员紧密融合的多位一体的公证法律服务路径,同时在我市首次推出“天津公证便民服务平台”,尽最大限度实现“零跑腿”“足不出户、公证到家”的服务功能,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是建立规范统一办证流程,实现公证管理和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运作。系统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办证流程体系,实现全市办证业务全流程标准统一、公证书制作规范统一、公证机构互查机制统一、公证服务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规范,对公证机构及公证员从申请、受理、审查到出具公证书、立卷归档全过程进行统一监管,推动业务办理岗位工作细化、合规分解,实现数据流、管理流与信息流有机融合,用信息化手段从源头上规范执业行为,控制办证过程中潜在风险,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四是建立动态监督指导管理模式,实现高效监管和规范执业活动。系统实现公证申请、受理、登记、审批、出证、归档等全环节、全流程动态监管,汇集整合公证行业各类信息数据,同时首次实现市、区两级和市公证协会动态监管,及时准确掌握全市各公证机构的业务开展、内部管理、服务质量等方面信息。系统发挥网络数据处理功能,通过数据分析行业发展状态,为制定行业相关政策和绩效考核评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三、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为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天津市司法局积极研究疫情防控期间公证执业活动的最新需要,运用科技赋能,采取信息化服务新举措,努力做到“疫情阻隔,服务不断”。

  一是公证存证助力行政执法。1月28日,组织全市公证机构参与全国部分省市公证机构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等行为的公证公益行动,利用公证云手机APP取证平台,免费为遇到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不法行为的消费者提供存证和出具相关公证书服务。同时,积极主动与相关发起单位修订《打击哄抬物价公证公益行动联合倡议书》,确保用公证手段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截至目前,我市各公证机构共提供免费存证服务99次。

  二是线上公证服务措施多元优质。天津市司法局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成果,及时推出线上服务新举措。及时梳理网上申请、现场自助申请、电话预约和电话咨询四种申请办理公证的途径,在天津司法、天津公证的微信公众号发布《疫情防控期间公证法律服务温馨提示》《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公证机构服务指引》等指导性文件,充分利用五十四项公证事项“零跑腿”和“最多跑一次”服务方式,满足当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间“足不出户,办理公证”“非接触式办理公证”的需要。截至目前,我市各公证机构共受理网上申请1616件。

  三是统筹技术支持保障系统运行。天津市司法局及时分析研判疫情防控期间办证需求,联系公证业务系统研发单位,强化系统畅通、后台数据安全措施,确保公证法律服务工作更加具有针对性,更加主动便民。为落实市局党委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减少人员聚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公证行业安全稳定,及时启动公证网上预约、对接“津心办”技术研发工作,不断完善公证当事人在“天津法网”、“天津司法”微信公众号、“公证云”等平台网上预约功能,通过预约时段和间隔、自动配置接待人数等,尽最大限度减少接待窗口人员聚集和等待时间,为落实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支持。同时,根据系统不断研发的新功能,积极开展网上系统操作和线上数据管理相关培训工作,及时发布《公证云平台操作手册》,确保系统和功能用足用好,落实落地。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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