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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大数据警务变革的趋向与实践思考

时间:2019-08-06 09:37:37   来源:山东省公安厅信息通信处

[法安导读]    当前我国新时代公共安全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联动性、跨国性、多样性更加突出。有效应对新形势带来的新挑战,公安机关应深化改革创新

  当前我国新时代公共安全形势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联动性、跨国性、多样性更加突出。有效应对新形势带来的新挑战,公安机关应深化改革创新,强化科技支撑,推进公安大数据战略实施,打造数据警务、建设智慧公安,积极利用大数据创新警务工作新理念、新思路,构建与新时代要求相适应的现代警务管理体制和警务运行机制,更好地适应现代警务发展趋势。

新时代大数据警务变革的趋向与实践思考

  关键词:新时代 大数据 警务变革 探索实践

  近几年的实践与应用表明,公安大数据战略的实施在推动警务改革创新,提升警务发展和深化公共安全治理体系建设等方面已经或必将发挥巨大的价值效应。山东省公安机关着眼深化改革和警务变革,立足夯实基层基础工作,通过齐鲁“数据警务”建设,全省公安信息化软硬件建设取得重大突破,大数据引领全警应用、反哺基层、服务打防管控、催生警务机制变革的支撑、保障作用越来越明显。新时代新任务,公安机关应抢抓机遇,积极推进公安大数据战略实施,打造数据警务、建设智慧公安,不断提升公安机关的核心战斗力和公安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一、新时代公共安全面临新挑战

  当前,我国新时代公共安全风险因素复杂多样,各种类型风险相互交织,呈现出复杂、连锁、不确定性等特征,公安机关防控难度加大。

  (一)公共安全的联动性更加突出。当前,我国发展既面临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矛盾相互叠加的严峻挑战。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快速推进,各种变革调整速度快、范围广、影响深前所未有,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相互渗透、历史问题和现实问题相互影响、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作用的特点明显。这些问题不可割裂对待、简单处理,否则就会陷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困境。以恐怖主义为例,有民族分裂恐怖主义、宗教极端恐怖主义、意识形态恐怖主义以及独狼恐怖主义等多种类型,这些不同类型的恐怖主义与国家治理、社会民生、公平正义等相互交织;特别是暴恐分子使用网络即时通信进行非法活动,境内境外网上勾联,靠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警种,以及传统警务模式、方法和手段已无法解决。

  (二)公共安全的跨国性更加突出。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推进和社会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一地区内部的公共安全问题逐渐弥合区域界限,跨界跨境,相互交叉,深化和转变为跨地区问题。一方面“任何一个地区的安全都会导致外部风险大量涌入,形成安全风险洼地”;另一方面,“任何一个地区的积累到一定程度又会外溢成为区域性甚至全国、全球性安全问题”。没有哪个地区可以独善其身“躲进小楼成一统”,也没有哪个地区可以“风景独好”,实现绝对安全。以电信诈骗、金融诈骗等新型犯罪为例,犯罪动态化、智能化、跨区域性特征越来越突出,涉案地域经常跨越多省市及至多个国家,存在着防范难、取证难、打击难等问题,严重威胁社会稳定。

  (三)公共安全的多样性更加突出。随着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高速公路、高铁、公交、地铁、航空、水运、油气管线等基础设施快速发展,人流、物流、车流加速流动,公共安全问题隐患日益突出。这些陆上、海上、天上、网上等多种多样的公共安全问题在建构和存在之间相互作用、互相影响,给治理的有效性、稳定性和准确性增加了巨大难度。特别是传统犯罪在互联网和新媒体作用下危害加大,互联网的虚拟性导致犯罪主体真实身份识别难,互联网多点接入的跨界性导致属地管辖办案难,从而进一步加剧治安问题的复杂性。如“互联网+物流寄递”模式的形成,通过寄递物流从事贩运毒品、枪支弹药、危爆物品、管制刀具等违法犯罪活动呈上升趋势,给社会安全带来了巨大隐患,危害社会公共安全。

  二、新时代大数据警务变革新要求

  适应新时代公共安全新要求,以推进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深化改革创新,强化科技支撑,破解发展难题,确保公共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警务体制向“大部门制”发展。警务现代化是公安改革发展的最高目标追求。原有公安机关警务组织形态存在警务资源碎片化分割、打防管控相互脱节、情报信息共享困难、警务效能整体不高等瓶颈问题,而且内设机构越来越臃肿,机关化倾向严重,在复杂的公共安全环境面前还存在许多的不适应,迫切需要构建与新时代要求相适应的现代警务管理体制和警务运行机制。随着大数据建设和运用的日益广泛深入,在公安大数据数据链上涉及的警种部门,哪些需要加强警务资源配置,而哪些则可以归并、弱化和替代,以“应用”驱动数据流动与融合,以“数据”改善业务流程和品质,使数据产生新的价值,必将加速推动“数据大部制”和“警种大合成”的创新变革,推动警务工作向集约化、现代化转型。

  (二)警务模式向“数据警务”转变。人类社会已经进入信息时代,信息化越来越成为全球性、全局性、战略性的变革力量。公安机关很多传统业务正在被互联网、大数据改变,现代警务工作的重要特征之一,是警务工作正加速向信息化和智能化复合发展转变。随着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持续推进,特别是公安大数据战略的实施,大数据在公安业务的广泛应用,警务模式已开始迈入智能化发展的快车道,警务与人之间的相互感知和联系越来越紧密,“数据警务”“智慧公安”建设已成为当代警务发展的新趋势。推进警务改革与信息化建设全面融合,与大数据、“互联网+”时代的全面对接势在必行、不可逆转;数据主导警务,数字化、智能化警务机制更加顺应时代发展,打造数据警务、建设智慧公安,是未来警务形态演进的必然趋势。

  (三)作战样式向“打数据仗”变革。“有行动就有数据”。在互联网技术下,形成诸如互联网的文字、视频、图片、地理位置等用户生成信息,物联网的自动传感器(生产监测、环境监测、安防监测),自动流程记录(刷卡机、收款机、不停车收费系统、互联网点击、电话拨号及办事流程登记)数据,以及政府部门、社会管理的业务数据和各种机构的调研数据。这些数据并非虚拟数据,大数据完全可以根据个人留在网络上的信息追溯到其现实生活中的实际身份。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战场将从网下转向网上,数据主导警务、引领实战,深化大数据分析、处理、挖掘能力,增强防范打击的前瞻性、预见性和针对性,最大限度地化险于无形、防控于源头,打数据仗、合成仗,构建大数据工作格局,是警务实战作战样式发展必然趋势。

  三、新时代公安大数据战略山东实践

  坚持把公安部总体部署与山东公安实际结合,积极推进公安大数据战略实施,全面开展信息化“三个一”建设,着力打造齐鲁“数据警务”品牌,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

  (一)统一的公安云计算平台,推动警务资源科学合理整合。改变传统信息化“条线分立”建设思路,实施“系统上云—数据整合—应用创新”大数据策略,运用云技术建设全省统一的公安云计算平台,统筹整合省市两级公安服务器、数据存储,建成5类大数据计算引擎,支撑全省公安163个业务应用及工具上云运行,开放数据服务和应用接口210个,为34个警种部门提供1100台虚拟服务器及各项上云服务,提供大数据分析服务186项,为大数据应用创造高效快捷的技术条件。统一的云平台建设让有限警务资源向更为需要的方面汇聚和配置,加速警种部门业务融合、系统整合,不断催生新的业务流程、警务机制、管理模式。在党的十九大、上合青岛峰会安保任务期间,云平台以秒级千亿次运算能力,有力支撑全警各项信息化系统应用,每天碰撞比对分析数据千亿条,对重点人员活动轨迹实时监测、对涉稳群体科学预警、对重点人员一站式布控;用大数据的功能来替代、用大数据智能来监管,提升了对社会治理态势的预知预警能力。

  (二)统一的公安大数据中心,催生各种新的高效运行机制。打破警种壁垒,全面推进数据信息大整合、高共享,建成全省统一的公安大数据中心,共整合社会和警种数据549类1400余亿条数据,开放55类数据、208个标准化接口,各类数据在这里融合汇聚、去伪存真、待命出发、按需流动。大数据中心建设给公安内部的资源整合和紧密协作提供了重要载体和实现路径。近年来,山东公安机关在推进警务现代化发展过程中,借助云计算平台、大数据中心建设和运用的良机,打破传统警务习惯于大而全、小而全、各自为战的“ 作坊式” 运作方式,发挥数据的聚合效应,从创新合成研判机制开始,先后开展了“合成侦查”“合成反恐”“合成联合应急指挥”等系列合成作战实践,积极探索建立与大数据相匹配的合成作战机制,形成公安大数据各数据链上的相关警种部门,既分工负责又协同配合的“警种大合成” 集约运作新格局,大大提升了警务效率和实战能力。

  (三)统一的基层警务工作门户,推动基层基础工作创新。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新技术,在基层科所队推行“一站式”应用改革,推出全省统一的基层警务工作门户;强化警种业务应用碎片化、模块化处理集成,对接融合部省市县35个应用系统,整合归并236项业务数据,自动关联89项数据,智能复用65项数据,民警在信息化系统中的角色由180种减少为54种,民警信息化效率提升43%。整合、统一警种业务信息推送出入口,实现“针眼”的汇聚,解决了警种部门同一指令对基层科所队多头指挥、多方指导、多处考核、多次反馈的问题;创新开展 “大数据云计算+民警+技术团队”的新型应用模式,在上合青岛峰会安保任务期间,每日自动统计有关警情、案事件信息、电子门禁异常使用信息,动态自动推送给基层民警所配备的终端设备,使基层民警由驻点固守、巡逻警戒、安检盘查等传统模式逐步转向主要处置感知、研判之后精准推送的警情,进一步优化警力配置。

  四、新时代大数据警务变革建议

  坚持把大数据作为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大引擎,作为培育公安机关战斗力生成新的增长点,大力实施公安大数据战略,着力打造数据警务、建设智慧公安,为公安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一)着力加强顶层设计,推进智慧公安建设。深刻把握大数据技术与警务变革双重递进、叠加作用带来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把实施大数据战略和改革强警战略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推进公安技术改革而呼唤产生的公安职能优化、机构整合、体制变革、机制完善。立足公安发展战略,将公安大数据战略落实于打造数据警务、智慧公安建设;科学谋划和统筹推进智慧公安建设,合理调整工作重点,协调推进智慧感知、智慧数据、智慧平台、智慧门户、智慧应用“五位一体”战略布局,形成开放、共享、关联、融合的大数据发展格局,提高公安机关态势感知、预测预警、精确打击、动态管控、扁平指挥、社会服务等能力。在数据资源整合与数据生态构建基础上,孵化智慧数据,构建价值链网,探索打造一批“智慧所队”“智慧社区”“智慧民警”等有机融合的示范工程,实现智慧治理。

  (二)坚持改革创新驱动,探索警务机制创新。打造数据警务、建设智慧公安的关键,不仅在于占领大数据技术制高点,更重要的是主动创新优化警务体制机制,使之相互匹配共振。围绕合成化作战,依托公安云计算平台和大数据中心,强化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整合共享,最大限度实现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着力推动警种部门从无序合成向有序合成、从粗放合成向精细合成、从临时合成向常态合成转变,更好地适应现代警务发展趋势。围绕做实基层基础,推进警用物联网建设,智能采集、实时汇聚社会治理“神经元”要素,实现全时在线、全网感知,以机器换人力,以智能增效能,最大限度释放警力;加强智能数据服务模型建设,挖掘数据价值,构建贯通条块、高效畅通的智能化流转反馈机制,实现公安机关纵横协同、打防控管服一体的警务机制。

  (三)打牢防控体系支撑,推进警务战略协作。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科学谋划和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整体防控能力。借助数据警务、智慧公安的建构,积极争取和推动基于公安大数据广大范围和程度上的区域警务合作,让公安大数据更好地助力跨境警务发展,实现更多的双赢共赢。发挥优势、补齐短板,以大数据深化应用为核心,破除理念、体制、机制、资源等制约战斗力提升的主要障碍,全力推动实现区域信息资源一体化、指挥实战实战一体化、打防管控一体化和社会联动一体化,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推动警务运行从“被动”的快速反应向“主动”的有效防控转变,牢牢把握维护新时代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主动权。

作者:苗顶荣、余弦
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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