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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推进道路夜通纠纷“减讼快处”

时间:2019-08-13 10:44:57   来源:《长安》

[法安导读]    江西省宁都县针对道路交通案件多发的实际,积极整合司法及社会资源,合力联动化解纠纷,逐步形成"减讼快处的司法新格局。  创新审判机制

  江西省宁都县针对道路交通案件多发的实际,积极整合司法及社会资源,合力联动化解纠纷,逐步形成"减讼快处”的司法新格局。

宁都县推进道路夜通纠纷“减讼快处”

  创新审判机制,推进审判组织专业化

  县法院成立道路交通法庭,组建专业审判团队,集中为道路交通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立案、调解、司法确认、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司法鉴定、审理裁判等“ー体株式”司法服务.依照属地、属人管辖原则,对宁都县域内的道路交通案件,统一归口道路交通法庭审理。实行统一标准尺度,切实改变以前法院多庭办理、标准不ー,且与交警部门协作不够的状况。

  优化诉讼服务,推进审判方式便民化

  为第一时间、第一现场解决纠纷,将道路交通法庭设在县交管大队事故中队内,要求专业审判团队在案发开始就可以介入事故处理,通过各部门分工协作、信息共享,实现案件发生有人管、矛盾纠纷不外溢。同时,依托智慧法院平台,集约高效打造“一站式”司法服务平台,实现诉讼全业态、审判全流程。当事人可以随时随地在网上立案、网上上传案件材料;在道路交通法庭可以办理立案、扫码或刷卡缴纳诉讼费、领取文书、办理付款等诉讼业务,还能提供庭审直播、电子送达文书、短信提醒审判信息、文书上网、手机庭审回播观看等服务,极大方便了群众。

  整合社会力量,推进纠纷化解多元化

  整合交警行政调解、保险公司行业调解以及基层人民调解资源,实行集中办公。道路交通纠纷一旦进入处置系统,马上进行多元调解的任务分配,迅速做好工作对接。 法庭发挥定分止争的指挥棒作用,积极参与各个调解单元组织的诉争化解工作,适时对具体争议事项释明和评析,5|导和推动当事人和解。 对于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申请法庭司法确认的,法庭当即出具具有法律拘束カ的民事裁定书,使调解协议具备强制执行力。

  改进办案方式,推进案件审理高效化

  一是规范诉讼流程。对民事诉状新格式、赔偿清单新要求、证据目录新顺序作出明确规定,要求道路交通案件全部诉前交换证据、开展诉前调解,开庭仅对有争议的证据及事实进行质证辩论。 创建由交警、法官、律师、保险工作者组成的道路交通论坛,发布案件新规定、新要求,交流办案经验、统一办案方法。二是优化司法鉴定。 试点诉前鉴定或诉前重新鉴定,法院只需在诉前介入一次鉴定事宜,并制作完善诉前鉴定或重鉴通知书、鉴定告知书、鉴定机构确定书等材料。 三是创新送达方式。把送达工作嵌入交警侦查询问中,引导肇事司机填写地址确认书,并在首次侦查笔录中明确因事故引发的民事诉讼,按本人在交警部门填写的地址确认书上提供的联系方式邮寄,并视为接受送达,有效解决了道路交通案件送达难的问题。四是规范裁判文书。明确繁简分流工作思路,对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道路交通案件适用表格化裁判文书,在证据及事实取舍,适用赔偿标准等方面一目了然,凡当庭宣判、裁定或调结的案件,当事人都可以当庭领取裁判文书。五是创立理赔直付。办案人员在网上将付款通知书发送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凭付款通知书载明的信息把保险理赔款直接汇入当事人账户,当事人在收到理赔款后的10天内任何一个时间节点来道路交通庭填写收款确认书,只需跑法院一次,在裁判文书生效后的10天内就能拿到理赔款。

作者:宁震

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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