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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实体化 办案好帮手——新疆乌鲁木齐两级法院全面推行执行实体化

时间:2022-02-11 16:36:24   来源:智慧法院进行时公众号

[法安导读]  执行实体化 办案好帮手——新疆乌鲁木齐两级法院全面推行执行实体化

  针对执行案件数量快速增长态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牵引,在院党组统一安排部署下,由执行和信息技术等部门协调配合,在两级人民法院部署使用执行实体化系统,优化执行案件办理流程,彻底改变“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模式,实现执行业务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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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办案模式。按照“因岗定人”思路,根据具体工作量,改进执行业务模式,对执行事项进行分段处理,形成日常接待、文书制作、财产查控、案件分流、快速执行和普通执行6个工作小组。每个小组根据工作性质和需要设定岗位,配备相应数量的工作人员,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和考核机制,让“专业的人”办“专业的事”,提高流程节点办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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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化执行流程。对分流案件、首次接待、执行通知、网络查控等事务性、辅助性工作,通过实体化平台,由执行指挥中心专人进行集约办理,让承办法官将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执行工作的谋划和推进上,实现减压增效。以执行文书制作为例,传统模式下单案执行文书制作平均用时1.5天,执行实体化运行后,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送达回证等7种执行文书实现批量自动生成,极大提升了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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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办案效率。执行实体化的运行,起到了执行力量“分配器”和执行流程“加速器”的作用,有效提升了执行效率。一方面强化了执行指挥中心的统筹协调功能,实现了执行事务的再整合和执行力量的再优化;另一方面,提高了各执行团队和工作小组的机动性,避免“各自为政”和“单打独斗”现象,解决执行力量分散和执行资源浪费问题,实现“海量”案件背景下的执行效率最大化。以乌鲁木齐执行案件数量相对较多的两个基层法院为例,执行实体化运行以来,截至2022年1月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共办理执行案件7561件,同比增长17499件,增幅达到231%;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共办理执行案件28910件,同比增长20455件,增幅达到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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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便于执行管理。传统办案模式下,案件流程、措施、进度只能个案监管,无法批量动态监控,不利于执行案件监管和管理。执行实体化运行之后,案件操作全程留痕,执行进度模块化处理,通过执行案件流程预警、监督、管理和量化统计,既能实现执行案件动态监管,又有利于执行质效数据分析,帮助提升执行工作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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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目前,执行实体化已经在乌鲁木齐市两级人民法院全面推行。从执行工作实践看,“执行指挥中心+执行服务中心+执行团队+工作小组”的实体化运行模式运转情况良好,广大执行干警已普遍接受新的执行运行模式,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也在快速高效的执行工作中得到提升。下一步,乌鲁木齐市两级人民法院将紧紧围绕执行业务工作事务性强、工作碎片化的特点,加大执行实体化运行力度,优化运行中的环节和流程管理,不断增加信息化新技术在执行业务中的应用,最大程度激发执行工作内生动力,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成果提供信息技术支撑。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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