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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院:因地制宜、一体两翼,驱动司法大数据示范应用研究

时间:2021-12-17 09:45:01   来源:智慧法院进行时公众号

[法安导读]  福建法院:因地制宜、一体两翼,驱动司法大数据示范应用研究

  202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印发《关于2020年全国法院司法大数据专题研究完成情况的通报》,在综合考虑“数助决策”系统应用成效、研究成果是否进入决策回路、是否支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经过专业评审后,对第五届司法大数据专题研究工作获奖情况进行通报。其中,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获得“数助决策”系统及专题研究示范应用特等奖,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法院获得“数助决策”系统及专题研究示范应用一等奖,福建省龙海市人民法院获得“数助决策”系统及专题研究示范应用二等奖,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得“数助决策”系统及专题研究示范应用三等奖。本次福建辖区法院群体获得最高人民法院褒奖,验证了福建高院因地制宜,统筹全省三级试点法院开展“数助决策”+“数助治理”,一体两翼驱动司法大数据示范应用研究模式得到有效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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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为“数助决策”

  2019年4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会上“要运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建立健全大数据辅助科学决策和社会治理机制”的指示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推动在全国开展“数助决策”试点工作,遵循“用数据说话”基本原则,依托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所构建的数字司法世界,按照数字体检的方式,对内以审判质效现代化管理为主线,帮助各地法院放眼全国的视野,找准自身审判特色,发现工作短板;对外以服务社会治理现代化为主线,运用数字分析的方式,发现当地社会治理成效,暴露社会治理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更好地服务当地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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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地制宜,一体两翼,“数助决策”+“数助治理”

  福建高院积极响应中央号召,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部署,于2020年初因地制宜成立“司法数助治理中心”,建立院党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相关院领导挂帅指挥,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协同推进,上下贯通、内外联动、责任到人的专项建设格局。“司法数助治理中心”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福建高院成立“司法数助治理中心”建设协调指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推进中心工作,下设福建法院司法大数据研究基地,同时吸纳中基层法院智慧力量,设立8个联络点法院,形成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点面结合的组织架构,全省推进“数助治理”工作。

  依托全国法院审判数据、裁判文书和相关经济侧数据,福建高院以及各联络点法院与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联合展开合作研究,提升司法数助治理在指数评估、热点分析、风险预警等领域的能力,培育司法大数据要报、数据司法专题报告、经济社会运行司法指数、热点问题司法指引等“数助治理”品牌。此外,各联络点法院还立足自身需求,独立开展多项司法大数据专题研究。多项研究成果有效进入联络点法院属地党委政府决策回路,推动司法治理更好地融入社会治理,提升司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保障大局的水平。

  充分发挥司法大数据“风向标”“晴雨表”作用

  2020年1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主持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议暨院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会议时强调,要推动现代科技与平安建设深度融合,提升司法大数据预测社会需求、预判社会发展、预警社会风险的准确性、及时性。这一指示精神为人民法院如何充分运用司法大数据作为经济社会“晴雨表”“风向标”进一步指明方向。

  福建高院统筹“司法数助治理中心”联络点法院,联合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从司法领域贯彻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结合福建省经济社会统计信息,对2019年全省“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生活和谐、生态文明”等4个领域16项具体司法工作状况进行指数分析,形成《2019年福建司法“数助治理”白皮书》,对2020年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经济发展运行、诚信社会建设、平安社会建设、生活和谐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6类28项具体司法工作状况进行指数分析研究,形成《基于司法大数据的2020年福建经济社会运行情况评估报告》。福州中院、三明中院、厦门翔安法院从辅助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及时发现和掌握当地经济社会运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出发,按照“经济社会运行司法指数”框架和指标,对福州市、三明市及翔安区经济发展情况分别进行“数字体检”,形成多份定量化体检报告——《经济社会运行情况评估报告》。围绕诉源治理主题,厦门中院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厦门市矛盾纠纷成讼现状,积极探索诉源治理新路径,提出具体可行性建议,形成《我市近三年矛盾纠纷成讼情况分析及对策建议的调研报告》。以上基于司法大数据,针对当地经济社会运行情况进行科学量化评估的研究报告均获得本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有关部门根据报告中暴露出来的风险项出台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司法大数据作为反映经济社会“晴雨表”“风向标”的作用切实显现,有效进入各级党委政府决策回路,充分展示了周强院长强调的司法大数据“准确研判经济运行风险和社会发展动态,服务党委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属性作用。

  运用司法大数据,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先后提出,“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谋划了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并提出“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论述,深刻阐明了法治与营商环境的关系。而如何运用司法大数据,客观评价营商环境创建水平,具体提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也成为福建法院“司法数助治理中心”的一个重大命题。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设部署,同时为贯彻周强院长“加强司法指数研究应用”的指示,泉州中院联合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依托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汇聚的审判资源信息,设计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框架和指标,该评估体系主要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按照“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指数体系”,从司法公正、司法效率2类11项指标对泉州逐年营商环境的司法保障情况进行“数字体检”,以辅助泉州法院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第二部分主要按照“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观察指数”,从法治政府建设指数、市场优化指数、营商诚信指数3类13项指标对泉州逐年营商环境建设实效情况进行“数字体检”。2020年及2021年联合研究成果《泉州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报告》为辅助泉州市委市政府及时发现和掌握营商环境建设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妥善做好重大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起到了直接的司法辅助决策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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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框架、指标基础上,漳州中院、龙海法院在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支持下,创新性地将福建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司法数助治理中心”两大中心建设融为一体,创建了全省首家“法治化营商环境可视化基地”。基地紧紧围绕营造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目标,进一步拓展司法领域营商环境改革措施的广度和深度,从司法公正、市场主体平等保护、市场环境优化、司法效率、司法便民、透明廉洁等方面评估法治化营商环境,其中重点包括“合同执行”“破产案件办理”“诉讼服务”“诉讼治理”等与优化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指标,并且可对标全国其他五家国家级台商投资区的情况,可全局性实时掌握本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情况。这一创新举措为加快推进漳州两级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提供更优质的法治服务和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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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司法大数据激浊扬清,守护八闽绿水青山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司法护航美丽中国。长缨在手,江山向美。多年来,人民法院牢记初心使命,持续“利剑斩污”,鼎力护“绿”,在努力护佑中华大地“天蓝、地绿、水清”美好家园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作为我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说,具有得天独厚的生态优势。为筑牢绿色发展法治屏障,近年来,福建法院充分运用司法大数据,着力构建新时代生态审判体系,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案件,实行集刑事、民事、行政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于一体的“三加一”归口审理,同时最大限度发挥数据汇聚研究与专业化审判机构实务相结合的优势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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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4月,三明中院在福建高院“司法数助治理中心”模式牵引下,与三明市河长制办公室共同设立全国首个流域司法数字治理云平台——三明市“水执法与云司法数助治理中心”。该中心以“数据协同平台+云上法官在线”为依托,将三明市河长指挥管理系统与司法数据系统对接,对涉执涉诉河流进行全程定点跟踪,并在全市河流电子图上设定醒目警示标识,及时更新相关案件进展及行政处罚、判决情况,通过数据分析,管理预警全市流域治理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工程。系统针对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三明两级法院通过司法大数据系统进行类案推送,定期通报相关案件审理情况和组织网络法律培训,进一步统一规范全市水行政执法行为。

  在相关配套机制上,该中心还有在线联席研判解纷、云上全民普法宣教等功能,有效凝聚了生态环境治理新合力,成为我国流域治理领域的一项突破。

  以司法大数据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全国

  基于全国及福建司法大数据平台,福建高院统筹辖区法院,与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通力合作,通过加强司法领域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运用,强化实践基地建设,软硬件同步推进,开展多维度、多层次、开放式的司法大数据专题研究。全省统筹一盘棋,建立“数助决策”机制,定期发布司法大数据分析研究报告、专项数据报告、经济社会运行情况评估报告,促进福建全省法院司法数助工作互融借鉴,形成司法数助治理集群效应。其中,福建高院、福州中院、厦门中院、思明法院、翔安法院、鼓楼法院联合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撰写的司法“数助治理”白皮书、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多份司法大数据专题分析报告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最高人民法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漳州中院与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联合开展基于司法大数据的诉源治理、扶贫攻坚法律适用研究。翔安法院依托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构建了全国首套基于司法大数据的诉前解纷质效评估体系,其研究成果还推动了与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包括联合翔安区依法治区办开展“规范民间借贷维护金融秩序”专项普法活动以及联合翔安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三加三送”活动中的“送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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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3月,福建高院印发《关于司法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明确提出“强化司法数助治理工作。坚持科技赋能、改革创新,推进福建法院信息化4.0版和司法数助治理中心建设,推动政法专网基础支撑平台、跨部门业务协同应用平台、‘雪亮工程’拓展应用平台、社会治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强化系统平台大数据集成,增强数据收集、管理、分析、应用能力,推动智能化向智慧化发展。加强司法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科技运用,推动办案全流程在线支持、全过程智能辅助、全方位信息公开,为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

  2021年11月4日,福建高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欧岩峰,泉州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姚丽青共同为泉州中院“数助决策”深度应用单位揭牌;泉州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陈长义、福建高院审管办副主任刘晓莹共同为福建法院司法数助治理中心泉州分中心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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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州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姚丽青在致辞中表示,泉州中院将以揭牌为契机,围绕国家大数据发展战略和智慧法院工作部署,全力打造数字审判、数字管理、数字应用的现代化司法数助模式:一要打造服务司法的“智服中心”。通过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在诉讼服务、证据收集、案例分析、问题研判、要素提取、类案推送、辅助办案等方面的应用,服务审判执行工作,助力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二要打造科学监管的“智管中心”。通过畅通数字流通和共享,保障目标管理、过程治理、智慧监督的实现,增强监督管理的科学性。三要打造参谋决策的“智策中心”。通过数字融合、信息共享,驱动资源统筹、工作协同,更好地服务市域社会治理和数字经济决策,为建设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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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举措显示了福建高院对于盘活、用好司法大数据的坚定决心,也进一步为福建辖区法院如何应用司法大数据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全国指明了方向。

  下一步,福建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司法大数据服务平安中国建设、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要求,深化“数助决策”工作部署,加强“司法数助治理”机制创新结合,继续探索司法大数据深度应用的新模式、新举措,拓展工作思路,激发司法大数据潜能,提升福建省域社会治理、司法为民智能化水平,为打造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八闽特点的社会治理新模式提供更多司法贡献,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更多福建经验和司法智慧。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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