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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院:构建完善在线执行新模式 全面提升执行工作智能化

时间:2021-04-09 11:10:32   来源:智慧法院进行时公众号

[法安导读]  2018年以来,浙江全省法院始终坚持执行工作的改革创新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持续开展执行智能化改革试点,不断提升执行工作智能化水平。

  2018年以来,浙江全省法院始终坚持执行工作的改革创新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持续开展执行智能化改革试点,不断提升执行工作智能化水平。

  2019年1月,“执行在线1.0版”系统在浙江省温州市两级人民法院上线试运行。该版系统中,案件办理界面布局优化,自动查控、节点监控、文书随节点自动生成等测试功能,均在试点成功之后在浙江全省得到推广应用,并取得良好成效。在温州两级法院的试点基础上,浙江高院形成了具有体系化思路、原创性架构的“智慧执行2.0”系统,于2021年1月1日在浙江全省上线试运行。

  “智慧执行2.0”系统秉持“服务办案、服务管理、服务群众”理念,按照数智赋能、系统集成、整体智治要求,大力推进执行智能化建设,深度变革执行办案和执行管理模式,加快形成“全业务线上办理、全流程动态监管、全方位智能服务、全过程留痕公开”的在线执行工作新模式。

  1、系统集成创新

  不断完善在线执行功能

  全业务线上办理,实现执行办案无纸化。“智慧执行”系统依托浙江法院办案办公平台,对接“浙江法院网”“中国移动微法院”“智慧执行APP”等线上渠道,实现执行立案、办理、归档和移动执行四大场景无纸化功能应用全覆盖,办案流程各环节、各节点工作事项全面线上办理。当事人足不出户、随时随地可“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查询进度”,支持线上财产申报、线索证据提供、线上和解终本谈话;财产查控、评估拍卖、制裁惩戒等执行措施网上办理,信息同步推送;电子卷宗和执行日志随案同步生成,执行现场笔录、照片、视频自动回传,全面留痕记录执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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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置刚性管控,确保执行行为规范化。“智慧执行”系统按照最新法律规定和执行规范要求,对执行实施、异议审查、执行监督、执行保全等各类案件的流程节点、结案标准予以全面梳理和规范。在全业务网上办理的框架下重构执行流程导图,智能引导执行人员标准化、规范化办案;将执行行为、强制措施的适用情形、办理期限设计为相应节点的系统检测规则,通过监控预警、系统锁死、审批督办等刚性设置确保各项要求落实落地;结案前检测流程节点的完整性,未通过结案自动校验标准的案件无法提交结案归档。通过全流程动态监管功能设计,确保在线执行程序的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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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供全面辅助,提升执行工作智能化。“智慧执行”系统紧贴一线执行干警在线执行工作模式下的业务需求,开发文书自动生成功能并支持邮政、电子邮箱、短信、中国移动微法院等多渠道智能送达;随案生成电子卷宗,支持调阅前审案件、保全案件、首执案件、关联案件的电子卷宗;智能汇总“总对总”“点对点”反馈信息和节点信息自动生成查控报告、处置报告;多维分析功能自动提取关联审判执行案件的身份、财产、处置情况等要素信息,辅助执行法官制定执行方案;进一步完善失信限高、网上布控、事项委托、案款管理等原有功能,支持在个案中发起操作且结果自动回填案件节点功能。在执行办案、辅助事务办理、文书制作、电子送达、服务当事人等实际应用场景中提供全面智能辅助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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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转变工作理念

  深度变革办案管理模式

  转变工作模式,实现事务办理集约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提出的“健全繁简分流、事务集约的执行权运行机制”要求,“智慧执行”系统对查询、查封、续封、接待等十类共31项执行事务的集约办理进行标准化、模块化设计,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在线上对集约人员、集约事项、集约分段等事务进行统一协调、智能调度、合理分配,实现法院内部执行事务集约办理、资源共享、高效协作,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索试点法院市域集约一体化办理协作机制。

  强化统一管理,实现执行管理精细化。“智慧执行”系统创设七类共计三十个精细化管理模块,通过数智赋能、系统集成功能,实现执行工作现状、态势实时动态可视;数据分析精准到人,全面呈现执行办案质效和业绩;执行质效、节点监控实时数据分析,工作短板一目了然;集中管辖、交叉指定、提级督办、处置权移送、参与分配等事项线上完成,高效便捷;工作指令、风险管控、监督管理、协同协调、督办反馈线上交办,全面留痕。通过“数据一屏展示、指标一屏分析、指挥一屏联动、监管一屏透视、业绩一屏呈现”,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纵向管理和横向协同的中枢作用,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管理精准的线上执行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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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强化协同联动

  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

  完善协作联动,推进网上协作机制化。“智慧执行”系统依托政务云平台,打破部门数据壁垒,不断完善部门协同联动、信息共享,线上协作的配套机制建设,健全党委领导下的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执行难大格局。试点法院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股权在线查询、查封、解封工作机制;会同不动产登记中心,建立不动产查控专线,完善不动产查询、查封和解封登记受理等业务线上办理机制;会同拘留所,完成远程视频室改造、远程视频系统安装运行,建立拘留所执行案件远程提讯工作机制。

  延伸职能作用,实现参与社会治理常态化。“智慧执行”系统定期对执行案件涉及的相关重要节点和信息进行收集、整理、推送,通过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使执行相关信息实时、完整嵌入相关监管、审批、服务平台,全面深入有效推进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执行难”;试点法院探索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形成具有针对性、实效性的涉民生、涉金融债权,以及涉公职人员执行等专题数据分析报告,剖析公共决策、行业监管、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存在风险和问题的原因,发现公共决策、行业监管、社会治理等方面存在问题和漏洞,及时向有关单位、组织发送司法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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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浙江法院将继续以数字化改革撬动法治建设领域改革,不断加强对“智慧执行”系统的深度应用推广,持续优化完善系统办案流程和管理功能,加快与系统配套运行的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助推系统成为浙江各级法院执行改革创新工作中新的强劲“发动机”。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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