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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高院:推行以电子卷宗为核心的全流程网上同步办案

时间:2021-02-08 16:05:55   来源:智慧法院进行时公众号

[法安导读]  青海高院:推行以电子卷宗为核心的全流程网上同步办案

  在2018年深入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的基础上,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自2019年以来,先后出台《电子卷宗深度应用指引》和《审判业务线上运行指引(试行)》《立案业务线上运行指引(试行)》等制度规范,全面推行以电子卷宗为核心的全流程网上同步办案。

  网上同步办案

  2018年,青海高院提出了“案件办理全程在办案系统内操作”的网上同步办案标准。为此,青海高院制定了《网上同步办案指引(试行)》,明确了包括案件流程信息同步录入、电子卷宗网上同步生成等十三项网上同步办案基本要求与工作标准。

  在系统改造方面,定位于“傻瓜式软件”和“不需要学习即可使用的系统”,优化改造办案办公系统1000余项。目前青海法院的审判办案系统已经由过去的“审判流程信息管理系统”改造为“半智能化的办案系统”,信息录入与文书制作全面向智能回填与智能生成转变,系统功能完全定位于“办案”。在使用设计上,将过去线下办案后再进行线上录入与扫描上传的模式,转变为线上办案后确有必要时打印为线下纸质材料模式。

  青海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获得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肯定,在通报中称其为“全国法院的一个典型成果”,并向全国法院转发了青海法院推进工作的经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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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阅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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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评查

  电子卷宗五大应用

  青海法院将电子卷宗司法应用归纳为“五大应用”:一是辅助法官高效办案;二是保障院庭长对案件进行有效监督管理;三是满足案件评查线上进行;四是保障司法公开;五是服务当事人网上阅卷。

  青海高院自2018年开始采取多种措施,大力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工作,先后印发《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电子卷宗深度应用指引》《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工作方案》《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六条监督促进措施(试行)》等一系列文件,通过建立督察督办机制、强化节点控制、统一电子卷宗目录、建立电子卷宗审查前置机制、设置电子卷宗节点监管、明确卷宗生成时间节点要求等措施,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以应用促进电子卷宗同步生成,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并实现生成与应用“双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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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卷宗系统

  审判业务线上运行

  青海高院在《网上同步办案指引(试行)》基础上印发《审判业务线上运行指引(试行)》《关于全面推行简化裁判文书签名签章流程及合议笔录系统内签名的通知》《审判办案系统变更审判组织成员操作指南》《关联案件、类案检索指引》等文件,要求审判业务线上运行。

  主要内容是:1.业务全流程线上运行;2.业务运行均依托电子卷宗和智能软件及智能提醒进行;3.系统内审批和确认等节点依托图片人名章、电子签名、电子签章并辅以cocall和短信提醒;4.内部材料须系统内生成并实时直接挂接生成电子卷宗,仅外部材料才可分节点扫描上传;5.“线上办案、线下动脑”,凡属非智力性工作均在线上办理,智力性工作可依托类案、关联软件辅助进行;6.将过去线下办案后再进行线上录入与扫描上传的线下、线上两遍操作模式,转变为线上办案后确有必要时才打印为线下纸质材料的线上办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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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判办案系统

  立案业务线上运行

  为在提升工作质效、减轻工作负担、降低法院司法成本、减轻群众诉讼成本,青海高院印发《立案业务线上运行指引(试行)》《立案审批表、案件移送审理单系统内生成并流转操作指引》等文件,要求立案信息智能回填,立案审批线上进行、《立案信息表》智能生成、案件移送线上进行。

  主要内容是:1.立案业务全流程线上运行;2.业务运行均依托电子卷宗和智能软件进行;3.审批和确认节点依托图片人名章、电子签章、电子签名;4.内部材料须系统内生成并直接挂接生成电子卷宗,仅外部材料才可扫描上传;5.案件信息录入及诉讼费计算等依托智能软件;6.“线上办案、线下动脑”,凡属非智力性工作均在线上办理,智力性工作依托类案、关联软件辅助进行;7.功能定位为提高工作质效、减负和保障高效、正确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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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书智能编写系统

  推进无纸化办案

  2020年,青海法院以推广“电子档案为主的归档方式”,尝试推行“无纸化办案”。为统一思想,青海高院提出推行无纸化办案的“四个需要”:一是进一步高标准促进网上同步办案的需要;二是电子档案工作与时俱进发展和瘦身减负的需要;三是减轻书记员工作负担、法官工作投入和提升工作效能、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的需要;四是信息化工作发展到一定阶段趋利避害的必然需要。在电子卷宗、电子档案数据安全方面,青海法院已经有完整的数据本地备份、异地灾备方案,没有电子卷宗、电子档案丢失的顾虑。同年3月,青海高院制定了《关于实施电子档案为主、纸质档案为辅归档方式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推进中基层法院试点。原则是:对外部材料原则上仍执行过去的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同等标准、同步归档,即“双规归档”;而对内部材料原则上仅对电子档案归档,不再归纸质材料,实行以电子卷宗为准的“单轨归档”。目前海西、海东两地区的十余家法院已经推广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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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线上审批平台

  始终坚持“七个是否有利于”

  2018年年初,青海高院党组在“五个要”的工作思路中提出“保障要智能”。同年7月,提出“一年之内实现各项工作网上运行,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的目标要求。青海省三级法院对青海法院信息化工作的开展与定位达成共识:不为信息化而信息化,检验、衡量推行信息化的标准是“七个是否有利于”。即是否有利于工作质效提升;是否有利于给工作人员减负;是否有利于保障高效正确裁判;是否有利于队伍能力素质提高;是否有利于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和效能发挥;是否有利于司法改革落地;是否有利于推进青海现代化科技化法院建设的信息化。

  “三分建设,七分应用”,信息化的生命力在于应用,信息化工作的难点也在应用。为推进应用,青海高院还出台了《关于强力推进全省法院信息化应用的若干措施》,对信息化应用能力实行考核评价制度,由省高级法院牵头对全省每一家法院的工作人员进行全覆盖式,不分职务高低、年长年幼、编内编外的信息化应用能力评估检查。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2020年7月对青海法院信息化应用做出了“青海法院信息化应用走在全国法院前列”的评价。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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