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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人才队伍建设

时间:2019-09-10 14:51:59   来源:

[法安导读]    当今世界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建设的实践表明,建设一支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队伍,对信息依赖性就越强,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信息安全问题就

  当今世界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建设的实践表明,建设一支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队伍,对信息依赖性就越强,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信息安全问题就越突出。加强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工作,必须把培养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专业人才放在首位,纳入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人才发展规划,积极探索新思路新对策,建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信息安全人才培养和使用机制,为公安政法信息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加强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人才队伍建设

  1、当前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不足

  1.1是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人才培养不够系统。目前国内一些政法公安院校,正在开设或准备开设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专业,但是由于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学科体系的建设还没有建立起来,尚未形成完整的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人才培养教育体系,所开设的专业课程和培养的人才只能停留在技术防护的层面,不能涵盖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的主要内容,尤其是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管理人才培养更是缺乏。同时,还没有专门培训系统管理员的专业,师资力量缺乏和教材落后也严重制约了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人才的培养。

  1.2是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人才流失较为严重。我国存在这样一种现象:一方面是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人才匮乏,另一方面又是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人才流失。据一组数据统计显示:北大计算机系成立以来,本科毕业生35%左右流向国外,硕士以上研究生超过60%流向国外或被国内的外企挖走,这也给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引进人才造成了一定困难。同时,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也存在这样一个问题,自己培养的或者引进的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人才,由于与地方待遇还有差距,部分同志不安于现状、不安心本职,要求改行的比较多。对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人才的培养、使用、保留和管理等问题,许多国家已认识到位并高度重视,美国几年前就启动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人才外流的举措,而我国至今仍缺乏这样的认识,更没有制定和执行科学有效的政策机制,保证培养好、使用好、管理好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人才,遏制其外流,这也是我们国家和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人才严重短缺的重要原因。

  1.3是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人才供需矛盾比较突出。目前,我国能够培养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专业的院校只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政法大学等几所院校,培养的数量比较少,不能完全满足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建设的需要。而高校培养的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专业人才也不算多,地方金融、商业、企业和政府部门还需要大量的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人才,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人才缺口比较大,我国能够引进的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人才数量更是有限。这种人才供不应求矛盾与我国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特别是当前智慧政法综合信息网及公共安全网络的大规模运用,对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专业人才的需求更是大规模剧增。与此同时,信息时代要求广大政法人员必须拥有较高的信息素质,应用网络、保护网络,但目前我国绝大部分政法人员仍然不具备这种信息素质。

  2、推动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人才队伍建设的优化途径

  2.1、要紧贴实际、突出重点,明确人才培养方向

  2.1.1要注重培养领导型的“帅才”。加快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变革往往不是自发的,需要具有创新意识、前瞻眼光和大胆果敢的领导人才主动引导、强力推动。要大力培养领导、组织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建设的核心人才和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建设的前瞻探索者,包括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理论研究的前沿人才、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集成管理的领导人才、法制系统研制的领军人才和既懂得法治应用又了解案情性能的指挥人才的“帅才”,确保对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建设实施科学决策,围绕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建设提出积极而科学的决策建议,引导和推动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建设的稳步发展。

  2.1.2要注重培养创新型的“匠才”。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建设的最直接表现和最基本任务就是发展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武器装备,能否拥有一支富有创新精神的科研攻关信息骨干人才队伍,直接影响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建设进程和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信息化战斗力。当前,我国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信息化技术虽稳步提升,但与世界先进水平仍有不少差距。因此,在注重引进技术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动手能力强的科研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包括核心器件、核心技术、核心产品、单项武器保障需求的专门研究人才和单项武器装备最佳应用的专门使用人才等,切实把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建设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2.1.3要注重培养技能型的“专才”。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的决定因素是人,只有把人与智慧政法、公共安全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充分展示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的管理效能。近年来,我国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通过大力推进人才发展战略工程,广大政法人员能力素质有了很大提高,但现代科技素质特别是信息化素质偏低的问题仍然存在,特别是能熟悉操作运用信息化装备的高层次高水平专业人才缺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推进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信息化建设,必须把提高政法人员信息化素养,特别是加快培养会操作会维修信息化装备专业人才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确保做到装备未到人才先行,装备一到熟练运用。

  2.1.4要注重培养复合型的“通才”。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信息化人才,必须具备丰厚的文化基础知识和信息专业知识,掌握计算机、网络等多维知识,具有一定的政法理论素养和信息化条件下作战指挥、分析判断等能力。培养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信息化人才,必须以培养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为目的,引导大家全面系统地更新知识结构,广泛涉猎信息化知识,提高信息化综合素养,特别是要熟悉信息化管理特点和数字化安全环境,善于驾驭信息化武器装备,具有高超的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作战指挥艺术和谋略水平,争当政治、指挥、技术合一的谋略型人才。

  2.2、要转变模式、拓宽渠道,加快人才培养步伐

  2.2.1要发挥院校厂家的“主渠道”作用。政法院校要及时改革教学课目,增开信息专业课程,采用理论教学、网络推演、实机操作、综合演练、到厂家和科研机构调研、实习与代职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加快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专业人才的培养输送力度。要在企业、院校、厂家之间建立高效顺畅的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人才培养协作机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驻厂培训、请专家定期帮带等办法,加快信息装备维修保障等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要适应信息化建设需要,更新教育理念,推进培养人才的知识结构由单一结构型向复合结构型转变,由知识学历型向能力任职型转变,由课堂理论教学为主向理论加实践转变。

  2.2.2要发挥社会办学的“宽平台”作用。采取接受高校毕业生、选拔在校生和联合培养研究生等多种形式,走开依托培养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人才路子。在依托培养过程中,要注意处理好选准、留住、用好三者之间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发挥引进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人才对政法信息化建设的促进作用,重点解决好大学生政法干部学历含“金”量高、专业含“法”量低的问题;要注意瞄准名校、名系的尖子人才和信息、通信、安全等专业的理工人才,形成共育共享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人才的良性机制。

  2.2.3要发挥继续教育的“助推剂”作用。未来社会是学习型社会,未来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也将是学习型政法,不会学习的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难以在信息化建设中有所作为。加强高素质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必须解决好“不用知识武装、混张文凭包装”,一味追求学历增长的问题。要紧跟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知识和安全装备升级改进步伐,通过短期集训、送学轮训、代职随训等多种途径,做到活到老学到老,并逐步推行政法干部每晋升一级职务,应当经过院校相应培训的要求,使继续教育走上正规化、制度化轨道。

  2.2.4要发挥国际交流的“加速器”作用。信息化时代,知识技术共享度大增、合作领域广泛扩展、人才交流日益频繁。要加大对留学和出国深造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专业人才的引进力度,壮大我国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高层次信息化专业人才队伍。要加大派遣政法留学生的力度,扩大优秀政法人才出国留学的规模,着重研究外国信息化建设、作战、指挥理论和战法训法,学习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先进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技术。要增加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交流项目,扩大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合作渠道,积极探索联合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训练和联合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演习的新途径。

  3.3、要以人为本、健全机制,营造拴人留人环境

  3.3.1是合理的选人机制。通过深化改革和政策制度创新,建立和完善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特别是针对有的单位人才选拔视野过窄、范围过小,对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科技人才关注不够的弊端,扩大选人用人的视野,坚持从大范围遴选,变偏重于选组织领导型人才,为适当增选学者、专家型领导人才;变强调从本专业、本系统对口选拔人才,为跨专业、跨系统交叉选拔人才。针对有的单位选人不够公开、人为因素过大的问题,着力营造竞争环境和机制,变“相马”为“赛马”。

  3.3.2是完善的考评体系。要使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作战人才培养教育系统高效运转和协调发展,把真正的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人才识别和使用起来,必须着眼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人才的特点,从考评内容的全面性、合理性,考评标准的客观性、准确性,考评方法的科学性、可操作性,考评结果的公正性、可信性等方面入手,形成科学的信息化人才考评机制。

  3.3.3是科学的激励措施。牢固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意识,鼓励支持人才干成事业,用共同的理想和事业追求激励人才、凝聚人才、稳定人才。严格控制信息化专业技术人才转行,适当放宽优秀专业技术人才晋级晋衔名额限制,杜绝人才流失。本着“绩效优先、按劳分配、兼顾公平”的原则,把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素质的提高与个人的成长进步、提拔使用、立功受奖挂钩,充分调动信息化人才的积极性,建立能者上、庸者下、平者让的优胜劣汰激励机制,真正实现“一流人才、一流业绩、一流回报”。

  3.3.4是舒心的留人环境。注重用情感保留人才,要从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人才的成长进步、工作环境到住房医疗、家属就业、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做到心想到、话说到、力尽到,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真正做到政治上关心,生活上关爱,工作上关照,努力形成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良好氛围,把信息化人才的心思和精力引导到聚精会神搞建设,一门心思谋发展上。

  3、加强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人才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3.1是培养强烈的防范意识。加强对整个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流程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采取形象直观、演示、示范等行之有效的方式,使信息链条上的各级、各类人员,尤其是涉及到关键性信息秘密的人员,主动适应新指挥手段带来的变化,充分认清信息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从维护国家、政法利益大局需要出发,提高信息防范意识,自觉维护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安全,牢固树立“保安全就是保稳定”的思想,切实将注重传统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保密逐步转变到重视指挥信息系统信息安全上来。

  3.2是打造合理的人才方阵。随着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信息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指挥信息系统已经并将更深层次渗透和融入到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活动的各个领域,战略、战役、战术各个层次也将更加紧密地联为一体。要对这样一个庞大、复杂系统中的各类信息进行安全防护,必须有一支整体协调、梯次搭配、职能互补的人才队伍。我国目前的信息安全专业人才分散在多个业务部门,在整体结构上也没有统一的规划,针对这一情况,应当在统一整合人才队伍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规划队伍结构,形成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信息安全战略人才、指挥人才、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应用人才组成的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信息安全人才体系,以适应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信息安全发展的需要。

  3.3是探究超常的用才机制。当前,我国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人才总体上比较缺乏且相对分散,加之在人才使用上受到严格的条块行政分割限制,难以形成整体合力。为了适应未来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综合整体防护需要,必须改变这种条块分割的用才机制,建立任务牵引和职能岗位相结合的用人机制。具体地说,就是要树立唯才是举、整体用才的观念,以又好又快地完成任务为标准,努力实现人才使用的最佳组合,“不求人才为我所有,但求人才为我所用”。这就要求各级要有求贤若渴的精神,要有“不拘一格用人才”的胆量和见识,还要有促进人才健康成长进步的实际举措,对技术过硬、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的信息安全人才,应在提升使用、评功评奖、晋职晋衔等方面优先考虑,不断激励他们学业务、钻技术、练技能热情,真正形成良好的人才成长氛围。要打破部门之间的条块限制,实现人才合理、有序的工作交流和合作,积极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内外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安全人才交流合作的新机制,最大限度地利用国内丰富的人才资源,促进我国智慧政法与公共安全信息安全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作者:黎长亮

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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