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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 及“雪亮工程”成果展

致参展商
尊敬的参展商:
        欢迎参加“2019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雪亮工程”成果展”,本届展会将于2019年7月3-4日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静安庄馆)举办。
        为了使所有参展单位都能获得完善、及时、周到的服务,确保展会在良好的秩序下取得圆满成功,特汇编本参展手册以供各参展商参考和遵守。请仔细阅读本手册,以熟悉参展程序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请各参展单位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认真填写有关表格,并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将相关表格传真、发电子邮件或邮寄至相关服务单位,多谢合作!
        本手册将为您提供:
        1 展会信息  2 布展流程   3货物运输
        4 展馆信息  5 广告方案   6搭建指南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尽可能地提供帮助或服务。在展览会期间,请直接与相关服务单位联系。
         所有光地特装企业请及时与主场运营服务商-北京中装华盛国际展览服务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咨询并办理相关特装报馆及施工手续,避免逾期支付附加费用!
        对贵公司支持参与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雪亮工程”成果展表示衷心的感谢,预祝参展取得圆满成功!
                                                         2019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雪亮工程”成果展组委会
                                                                                                                                    2019年4月3日
 

 
     展会介绍
 
1、展馆总体平面图
2019全国政法展展馆总体平面图
2、展会面积:1A、2、3、4、5号馆,共计5个馆
3、展品类别: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信息安全、网络安全、电子政务、视频会议、视频监控、生物识别技术、入侵报警系统、政法业务装备、公安信息化装备、司法科技装备、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智能监所装备、戒毒戒治装备、社区矫正装备、司法鉴定装备、执法保障装备、安检设备、保密产品、物证管理、档案管理、智能办公、交通车辆、新媒体技术等。
4、展馆信息:
展馆信息
5、展会时间安排
展会时间安排
(为保证展会整体形象,逾期未报到者,组委会有权将其展位另行安排、调整,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展会指定服务商
 
1、展会主场服务商
北京中装华盛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六号中国国际展览中心一号馆四层338室
联系人:郭悦 13366214594
电话:010-84600942 84600943 传真:010-84600950
 
2、展会指定酒店、住宿代理商
服务商:北京时代龙马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甲1号国际新天第A座1103室
联系人:王颖 13501252454   
电  话:010-64462841传  真:010-64462177   邮箱:times@sdlm.cn
 
3、展会指定运输公司
中恒通运(北京)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五区仟村商务楼A座1009-1010室 (100029)
电话:8610-64430847,64430849  传真:8610-64430846
联系人:曾彬 先生 13426429294    E-mail:dumi@vip.sina.com
 
4、展会知识产权
北京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
地址:海淀区知春路23号量子银座三层
电话:010-12330
联系人:咸飞
 
5、展会现场礼仪工作人员雇请
北京同创远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裕丰路16号院5号楼8层802-22联系人:王玲玲
电话:010-51077810  手机:15810184743
 
6.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雪亮工程”成果展组委会
现场服务联系人:陈陆军 张猛
电话:13466315509 15011448856
 
7.     推荐搭建商
和利时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 方     电话:18600279599
 
北京尚达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倩倩    电话:15811210519
 
北京印象会展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海英    电话:13581905501
 
西安智博展览(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娜      电话: 13379015742
 
 
   展馆交通图
到达中国国际展览中心( 老馆) 交通指南

到达中国国际展览中心( 老馆) 交通指南
 
首都机场
 
1 在机场可乘机场大巴, 到三元桥下车, 换乘300\830 等到静安庄下车。
 
2 在机场乘机场快轨到三元桥站下车, 步行约五分钟到达国际展览中心。
 
火车站- 北京站
 
1 在北京站乘地铁二号线到雍和宫下车, 换乘606 公交到国展中心下车。
 
2 在北京站乘地铁二号线到东直门下车, 换乘966 路到国展中心下车。
 
3 在北京站乘24 路到东直门下车, 换乘623 路到左家庄北里下车即可。
 
地铁线路
 
1 城铁13 号线到城铁柳芳站, 坐104电车, 国展中心有站, 下车前行5 分钟, 过过街天桥即是老国展。
 
2 地铁10 号线到三元桥下车,D 出口出, 乘坐出租车即可。
 
公交车路线
 
乘坐302、402、403、300、特8、801、367、18 路公交车都可到达中国国际展览中心。
 
 
    展商报到搭建指南
 
尊敬的参展商/搭建商:
        2019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雪亮工程”成果展主办方指定北京中装华盛国际展览有限公司为本届展会的主场运营服务商,负责特装展台图纸审核、特装展台施工管理、水电气申报等服务。
        请仔细阅读本部分的内容,以保证展会的有关工作顺利进行。请您保存一份所附的返回表格,以便发生疑问时能尽快解决,并能准确核对付款通知单的金额。主场服务单位将努力保持所报出的各项费用价格,但展前由于各种不可预测的原因,价格可能发生上下变动,请予谅解。
        本手册主要为参展商/搭建商提供有关2019年7月3日至4日,在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静安庄馆)举行的2019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雪亮工程”成果展的特装展台搭建的相关资料和细则,以及特装报馆申请有关服务的表格。烦请各参展商/搭建商在指定截止日期前将有关申请表格交回主场运营服务商,以便我们为您提供妥善的安排。所有表格必须以正楷清楚填写。
 
敬请注意:
报馆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20日,请在6月20日前至主场服务公司进行报馆、交纳相关费用 。
2019年6月21日-28日期间,报馆加收30%的加急费。
2019年6月28日后及现场报馆,需加收100%加急费,现场订单一律收取现金。

 
 
如有查询,请随时与我们联络:
 
北京中装华盛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6号中国国际展览中心1号馆4层338室
邮  编: 100028
 
1A、2-5号展馆:
联系人:  先生
电  话: 010-84600942-820
手  机:13366214594
邮  箱:guoyue@zzhsexpo.com
 
 
北京中装华盛国际展览有限公司银行帐号信息
开户名称 北京中装华盛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账    号 0200234819200042688
开 户 行 工商银行北京广顺支行

我们期待您的参与,并衷心感谢您对的支持!
 
 
 
 
特别提示
1.   展馆限高:
1A号馆:一层限高4.5米,通风管道下方限高4.4米,厕所前静压箱及回风口下方限高3.6米
2-5号馆:中心区域限高4.5米;二层檐下限高2.8米。
2.    标准展位,如要在展位内进行木结构制作、装修的展商,需提前将制作及装修方案提交主场服务公司进行书面申请及审核。申请审核通过并缴纳报馆费用及施工押金方可施工。
3.       严禁在标准展位及配套展具上钉钉、打孔、刻画、蹬踩。严禁使用除糯米胶之外的各种胶制品。标准展位上严禁倚靠和悬挂重物,未经允许不得拆除或改建标准展位,违者将按实际损失照价赔付。
4.    展位围板(展板)高度为2.5米,参展商安装的所有展示物品不得超过此限高,请勿在展板上方粘挂展品或宣传品,参展商的任何展品不得超出所订展位面积范围。楣板由主办单位统一安排制作。楣板上不可做任何装饰性图案或公司标志,参展商不得擅自更改楣板内容,否则,主场承建商有权要求参展商将展位恢复原状,所发生的费用由参展商负担。
5.    请不要随便抄拿、挪用其它标准展位的桌、椅等物品。标准展位如需增加用电,请到主场服务公司现场服务点提出申请。严禁私拉电源线、插座、私自安装射灯、金卤灯等照明灯具。展位电量严格控制在允许的最大容量 500W 内使用,不得插接超出允许容量的电器设备。如超出规定容量,需要按手册规定重新补报电箱.如发现违规现象,主场服务公司有权制止并没收灯具和插座,视情节严重,将给予一定限额的罚款。
6.    展台上的展品应与此次展会的内容一致,严禁出现与展会内容不符的展品,除非得到主办单位的书面同意,对任何违反此规定的展商,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移出展馆。
7.    展商的展示活动必须在其所属展位范围以内进行(以主场服务公司划线为准),严禁在公共区域进行举牌游行、散发资料、放置易拉宝等,严禁在通道摆放任何物品、悬挂标记或突出物,如:贴广告标志、进行产品演示、商业宣传、搭建展台、放置展品。如有上述行为违反规定,主场公司有权进行清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责任由参展商承担。
8.    展会期间严禁使用音响及大型功放设备,如有违反本项规定,主办单位有权对该展位采取强制措施,如:断电、封闭展台。会后将在展会官网上通报违规企业,并重新审核参展资格。
9.    参展商有权禁止展商、观众对其展台、展品进行摄影摄像,如有需要的展商请在展位明显位置设置禁止摄影摄像的标识。
10.  主办单位对此次展会提供常规安保服务,对展期及之后发生的展品或参展商私人财物的丢失和损坏不承担责任。建议参展商在展台范围内设立可用钥匙锁闭的储藏空间或储藏柜,展台内安排工作人员值守。
11.  所有在施工期间进入展馆的参展商及其工作人员都应佩戴有效证件及安全帽。对不佩
      戴证件及安全帽的人员,展会安保人员及主场运营服务公司有权禁止其入内。
12.  根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展馆内严禁吸烟,违者将按照该条例扣除相应违约金。
特装展台展览会责任险
 
为降低搭建特装展位的责任风险和确保现场施工人员安全保障,请各位参展商或搭建商必须购买累计不低于500万的大型展览会责任险,申请展览会责任险将以每个特装展位的搭建单位(承揽方)、参展商(定做方)列为共同被保险人,对应理赔搭建单位和参展商在展览区域范围内的三项赔偿责任:
1、每一展台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5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200万元,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60万元,其中包括:
 
1)对于所租用展览场所的建筑物、各类固定设备及地面、地基的损失: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200万元;
 
2)对于雇请的中国籍工作人员的人身损害,所引起的抚恤金、医疗费和其他有关费用: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200万元;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60万元;
 
3)对于第三者的人身损害,所引起的抚恤金、医疗费和其他有关费用: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200万元;每人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民币60万元。
 
以上三项责任共用保单赔偿限额。
    2、免赔:每次事故免赔额:财产损失免赔1500元,人伤免赔1500元
    3、保险期限:2019 7 1 0-20197 5 24
Ø   推荐保险服务商:
展慧保-全国展会保险服务平台www.zhanhuibao.com
Ø   保额及保费标准:
保额及保费标准

Ø   投保流程:
(一)登陆“在线投保平台-展慧保”(www.zhanhuibao.com),进行注册或扫描二维码,
  \
关注后,进行手机在线投保。
注册后,选择“展会责任险”下,选择“2019全国政法信息技术装备展"
”点击“下一步”进行投保。
(二)  填写展位信息(展位号、面积)——点击“确认添加”——选择“发票类型”——勾选“我已阅读保险条款”——点击“全选”和“对勾选展位生成投保单”,生成投保单。
(三)  请按照生成的投保单上的保费金额,线上支付保费(推荐使用个人银联卡支付,同样可开公司发票)。支付成功后,半小时内将收到短信提醒,电子保单将同时发送到投保人注册邮箱。 
(四)  保险服务专员,查询已收到保费后,将通知主场服务商,允许进行下一步审图工作。如从其他保险服务商投保,请将保单发送至:hzbx002@126.com审核。
(五)  电子普通增值税发票将同时发送至投保人邮箱。
(六)  参展商如需对自己的展品进行财产及责任风险转移的,可以选择投保财产损失保险,将为各参展商提供统保优惠费率,具体承保条件请事先联风险管理经理:冯小姐  电话:18500646969
Ø   投保咨询联系人:
冯小姐  电话:18500646969     邮箱:hzbx002@126.com
孙小姐  电话:18513928829     邮箱:hzbx004@126.com
 
Ø   出险理赔服务
如果发生保险事故请立即对出险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并拨打现场报案电话:
冯小姐  电话:13641127980
 
保险索赔单证的要求:
1、 出险通知书,需加盖公章;
2、 损失清单,需加盖公章;
3、 被保险人事故情况说明或受损方事故处理报告,需加盖公章;
4、 事故现场照片;
5、 被保险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 支付凭证;
7、 维修或购置发票原件;
8、 被保险人与场地提供方(展览中心)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9、 保险人要求的其他单证。
 
 
特装展位布展流程
光地展商自行搭建或委托搭建公司,必须根据如下报馆流程)
特装展位布展流程
特装展位布展流程
备注

1. 特装展台参展商或搭建商必须在2019年6月20日前携带文件,至主场运营服务商处办理报馆手续。并需同时全额缴纳施工管理费、施工证件费、施工车证费、水源、电源及压缩空气费、施工押金等费用后方可进场施工,否则将不予进馆。 2. 请在往来邮件或文件中注明展位号及参展商名称,以便于查询。
 
 
表格一:施工管理项目申请表(此表必填)
(截至日期:2019620日)
施工管理项目申请表
为确保及时有效的联络,请完整填写以上内容。并保存复印件存档留用。
1.  吊点位置租赁费”仅为租赁该吊点的费用,不含安装,请参展商及搭建商自行安排安装事宜。
2.  仅能悬挂吊旗,不能吊挂展台结构,且吊挂物不得与地面支撑物连接。所有吊挂方案必须提交主场运营服务商审批,通过后方可在现场实施。
3.  吊点的实际数量以展馆最终计算为准。
表格二:特装展位施工申请表(此表必填)
 
(截至日期:2019620日)
特装展位施工申请表
备注:
1.请将电工及其他特殊工种的技术证书复印件附在本表之后。
2.请将搭建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书附在本表之后。(加盖公章原件)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附在本表之后。(加盖公章原件)
表格三:水、电和压缩空气确认表(此表必填)
 
(截至日期:2019620日)
水、电和压缩空气确认表
备注:
1、照明电源与机器电源分开申报严禁混用,违反此规定将从重进行处罚。24小时供电不能做为不间断电源使用。
2、展会水电气项目提前申报,如现场申报需增加收费。
3、申报时,带齐展台电路图及施工人员电工操作证办理手续,证件现场备查。
4、 展馆集中提供的压缩空气气源是压缩机器出口压力为6-8公斤的一般性压缩空气,参展商应根据自身设备情况加
装干燥机、过滤器等适配装置。
5、特殊供气需厂商自带空压机,交纳相应的电源费并保证设备运行安全。
 
 
表格四 水、电和压缩空气申请表(此表必填)
 
(截至日期:2019620日)
水、电和压缩空气申请表
备注:
照明电源与机器电源分开申报严禁混用,违反此规定将从重进行处罚。24小时供电不能做为不间断电源使用;展会水电气项目提前申报,如现场申报需增加收费;申报时,带齐展台电路图及施工人员电工操作证办理手续,证件现场备查;展馆集中提供的压缩空气气源是压缩机器出口压力为6-8公斤的一般性压缩空气,参展商应根据自身设备情况加装干燥机、过滤器等适配装置;特殊供气需厂商自带空压机,交纳相应的电源费并保证设备运行安全。
 
                                                                                                                                        经办人签字: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表格五:特装展位参展商安全责任保证书(光地参展商填写)
 
(截至日期:2019620日)(此表必填)
特装展位参展商安全责任保证书

表格六:特装展位搭建委托书(光地展商填写)
 
(截至日期:2019620日)(此表必填)
特装展位搭建委托书
表格七:特装展位搭建商现场负责人委托书(搭建商填写)
 
(截至日期:2019620日)(此表必填)
特装展位搭建商现场负责人委托书
表格八:特装展位施工安全责任书(搭建商填写)
(截至日期:2019620日)(此表必填)
 
注:根据北京市和中国国际展览中心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9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雪亮工程”成果展 的安全施工工作,所有展商委托的搭建商都必须签订展期内的安全责任保证书。请各展商认真阅读并在以下保证书上签字盖章。(此表必填)
本公司受公司委托,负责2019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雪亮工程”成果展的搭建管理工作,并全面负责展位搭建安全工作。
 
一、     严格遵守《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505号令)、《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展览、展销活动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管理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会用水、电及压缩空气管理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管理处罚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环保规定》以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服从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主管部门的施工管理和监督检查,保证展台和人身安全。
二、     施工前应按照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资质登记备案、向主场服务公司提交施工图纸报审等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三、            展台设计及施工要求:
              i.      1号馆:(含双层展台)一层限高4.5米,通风管道下方限高4.4米,厕所前静压箱及回风口下方限高3.6米,A、B馆之间中厅限高4米。二、三层限高3.5米,通风管道下方限高3.4米,厕所前静压箱及回风口下方限高2.7米,A、B馆之间中厅限高3.2米。
2-5号馆:二层檐下限高2.8米,中心区域限高4.5米,二层限高3米。
6-7号馆:限高4.5米。
8 号馆:(含双层展台)限高 4.5 米, A、B 馆入口前厅及檐下限高 3.5 米,馆内通风管道下方限高 4 米。
                                     ii.              展台设计范围:限制承租展位面积范围内地面边界至所在区域限高之间的立体空间内,不能超出此范围。
                                    iii.              展台结构跨度:木质结构单跨跨度限制在 4.5米以内,钢结构和钢龙骨架木结构单跨结构不得超过 6 米,桁架及跨度根据其截面可适当放宽,最大跨度不得超过 9 米,如有展位超出以上标准,该展位要向主场服务公司出示具有甲级资质的建筑设计院结构稳定计算书。
                                    iv.              展台墙体厚度:单面木质墙体厚度不得小于 80厘米且内置配重,桁架宝丽布单面墙体需在每隔3米位置增加斜拉支撑,斜拉高度不能低于墙体的二分之一并增加配重。L型桁架结构墙体厚度不得小于50厘米,并在墙体上方做横拉支撑及增加配重。 展位板墙高度4 米以上厚度不得小于 20厘米,龙骨间距不得大于 40厘米。承重木质墙必须有方钢或无缝圆管做内撑。(并留有检查口)
                                     v.              展台立柱:展台支撑立柱必须落地,不得出现中间断柱,钢管立柱直径不得小于12厘米,上下方必须连接法兰盘,上方法兰盘的直径不能小于15厘米,下方法兰盘的直径不能小于60厘米。
                                    vi.              展台木质及钢木结构横梁或门头与背墙连接必须为‘内嵌式’或‘下压式’。(桁架及Truss架等横梁需使用相匹配钢柱进行垂直支撑,上下方必须连接法兰盘)。
            vii.      展台禁止全部封顶,封顶面积不得超过展台面积的 40%,封顶位置顶部需安装悬挂式灭火器,每6平米一个。不得阻挡展馆顶部消防设施,以确保展台的消防安全性。
          viii.      展台内操作间及储藏间顶部不能封顶,禁止堆放易燃物品并配备灭火器。LED屏幕设备间宽不得小于1.2米,所有LED屏幕必须安装支撑背架并预留检查口。
             ix.      展台安全出口:100至200平米特装展台需设计出入口不得少于2个, 200至300平米特装展台需设计出入口不得少于3个,300平米以上展台需设计出入口不得少于4个,所有展台主出入口尺寸不得小于3米,辅出入口尺寸不得小于1.5米。
                                     x.              展台内使用玻璃材料装饰展台,必须采用钢化玻璃,并向主场服务公司提交检验报告,要保证玻璃的强度、厚度(幕墙玻璃厚度不小于 1.2 厘米),单片玻璃尺寸不大于宽1.2米*高2.4米,装饰玻璃的整体使用面积不得超过墙体面积的30%,玻璃的安装方式应合理、可靠,必须制作金属框架或采用专业五金件进行玻璃安装,框架及五金件与玻璃材料之间要使用弹性材料做垫层,确保玻璃使用安全。大面积玻璃材料应在水平面 1.5 米处粘贴明显警示标识,以防破碎伤人。若使用玻璃地台,则结构支撑立柱、墙体必须固定于地台下方,不得直接在光滑玻璃面上方搭设展台结构。(玻璃不能作为支撑使用)
                                    xi.              禁止在馆内进行各种喷漆、刷漆、打磨等工作,包括现场木结构加工、刷涂、油漆、喷漆、打磨等。如有违规搭建商将从施工押金中扣除2000元/9平米的违约金(以9平米为单位,不足9平米的按2000元计,超出9平米的累加)
                                  xii.              展台木质板墙内部必须采用防火涂料进行防火处理,灯箱内灯具安装必须要与灯箱主体有一定距离空间(不得小于5厘米);灯箱制作完毕必须预留散热孔。
                                 xiii.              展台施工期间不得在展馆地面、墙面钻孔、损坏瓷砖或沾上油污、化学药品、有机胶等。
                                 xiv.              馆内严禁搭建临时仓库存放展台材料,施工工具等。
             xv.      展台结构必须牢固、安全,搭建材料应使用难燃或阻燃的材料,禁止使用弹力布和化纤、棉制品做装饰材料。必须使用防火地毯,达到消防安全规定的B1级标准。展位内如有使用人造绿植或人造草坪进行装饰展台,须在使用前喷洒或浸泡阻燃液方可使用(并录制视频以备消防检查)。
                                 xvi.              展馆内不允许使用地砖、墙砖等石材进行展台制作、装饰(专业展除外),如必须使用的单位,需展前向主场服务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申请通过后,在制作、装饰过程中,不在展台施工现场进行切割方可使用。
                               xvii.              展馆内严禁使用霓虹灯作为展台装饰照明。照明灯具等各种用电设施及材料应具有国家专业安全认证,应按照北京市电气规程标准施工、安装、使用。严禁使用麻花线,电器连接安装应使用双层绝缘护套线并穿金属软管或PVC管进行铺设,连接端子必须完全封闭不得裸露并加盖绝缘盒。
                              xviii.              展台用电须自带电箱接入展馆提供的接电电箱,自带电箱必须与展馆的申请的电箱相匹配,并带有漏电保护器的开关(漏电动作电流须不大于30mA),且电箱内必须有保护接地。
                                 xix.              电箱必须安装在展台外侧或展台内明显位置;不可以安装在库房储藏间及操作间等位置,安装高度距地20公分,电箱背部需安装绝源保护层。电工需佩戴本人有效特种作业资格证(电工证)并穿戴电工专业绝缘手套及绝缘鞋。
                                  xx.              展馆内严禁调漆、喷漆,现场不能使用喷枪进行喷洒涂料,对擅自违反规定的搭建商,主场服务公司有权制止,并给予相应处罚。
                                 xxi.              展馆内搭建二层或结构复杂的展台以及搭建馆外展台时须向主场服务公司提供展台细部结构图并加盖有甲级建筑工程设计院审核章和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及审核报告。从设计到施工应充分考虑展台的安全性,并且要求施工图与现场搭建一致。
                               xxii.              展台在制作装饰完毕后,必须将高于相邻展台的部分进行美化处理,美化处理须使用白色宝丽布,禁止带有展商广告及LOGO的画面,要求平整及牢固。
                              xxiii.              布展及撤展过程中禁止野蛮施工,禁止施工人员站在结构或墙体上进行作业,禁止推倒墙体,禁止用绳索拽倒结构及门头。
                              xxiv.              布撤展期间,每个展台必须要有专职人员值守。开展期间各搭建单位应安排专业电工值守,每天清馆前确保已关闭展台用电设施开关,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场。
                               xxv.              撤展时搭建商自行负责清理场地,经主场服务公司管理人员验收签字后,方可在展会结束30个工作日后清退施工押金。
四、 施工安全细则:
                                       i.              各展位的搭建商必须指定一名施工安全负责人佩带有效证件,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消防工作,并配合主办单位及主场服务公司每天进行的安全巡检工作。主场服务公司有权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展台出具整改通知,情节严重或不加改正的,主场服务公司有权停封展台,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搭建商自行承担。
                                     ii.              展台结构严禁在展馆顶部、柱子、二楼围栏及各种专用管线上吊挂、捆绑,所有结构应和展台自身主体结构连接。严禁使用展馆顶部网架作为吊装展台结构的连接点。
                                    iii.              展台结构不得遮挡展馆内的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紧急出口和观众通道。搭建地台须于展位范围内部地台边缘处设置缓坡通向公共通道,防止地台与地面的落差造成人身伤害。展馆防火卷帘门下不得搭建任何展架、展台、整体地台及堆放各种货物,防火卷帘门所处的展馆立柱严禁采取任何形式的包裹及遮挡,保证防火卷帘门升降畅通。
                                    iv.              展馆严禁使用明火、高温焊接、高温切割、电锯、烘干、大型压缩机等设备及易燃易爆的气体。根据展馆规定,展示仪器所需使用的高压容器或氧气瓶进入展馆必须事先向主场服务公司申请,经展馆批准后方能进场。公安及消防等部门将于正式展出前进行联合安全检査,对于安检期间发现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展台结构、展品、设施、危险品、不明物品等,将由有关部门强制清除,主办单位及主场服务公司恕不负责。
                                     v.              根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展馆内严禁吸烟,违者将被处以人民币200元的罚款。
                                    vi.              展期内特装展台必须配备合格、有效期内的灭火器具(4 公斤起),灭火器在展台入场时必须均匀摆放在展台区域四周明显、易操拿的位置,便于消防检查和使用,老国展灭火器配备标准为每50平方米配置四具,以此类推。
                                  vii.              展台施工人员应佩戴有效证件及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严禁人证不符和倒证现象的发生,如有违反主场服务公司及展馆安保人员有权没收其证件并驱逐出展馆。
                                 viii.              施工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应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a)         应使用合格安全提升工具及操作平台,佩戴安全带及安全帽,衣着符合高空作业要求,设置安全隔离区,清理区域内障碍物品,安全区须设有明显标示。
b)        严禁使用3米以上高梯,3米以上作业时必须使用脚手架或工程架,及佩戴安全带、并认真检查脚手架、高梯等登高工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并安全可靠,检查随身携带工具是否放好并固定。
五、  其他:
1.         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提供的24小时供电,不能作为不间断电源使用。
2.         布展前所有布展单位必须参加由主场服务公司组织针对安全的相关培训,并再搭建完成后配合公安、消防或展馆等部门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无条件整改。
3.         违反上述规定的搭建商,主场服务公司有权要求搭建商立即纠正、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的单位给予停工处罚,将在行业内通报并记入场馆违规名册。展览会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搭建商全部负责,并承担由此给主场服务公司及展馆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 本《搭建商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书》作为《参展商服务手册》的附件有同等 法律效应。
七、 未尽事宜,以主场服务公司通知为准。
 
           本人已仔细阅读此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书,并保证严格遵守此规定。
 
           搭建公司名称(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手 机:
 
 
表格九:双层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书(双层展台搭建商填写)
(截至日期:2019620日)
 
根据北京市和中国国际展览中心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本届的安全保卫工作,所有参展商委托的搭建商都必须签订展期内的二层搭建安全责任保证书。请各参展商及搭建商认真阅读并在以下保证书上签字盖章。(此表必填)
本公司受 公司委托,负责2019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雪亮工程”成果展号馆展位的搭建管理工作,并全面负责展位搭建安全工作。
1.   严格遵守《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展览、展销活动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管理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管理规定实施细则》、《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会用水、电及压缩空气管理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管理处罚规定》、《中国国际展览中心展览施工环保规定》以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服从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集团公司主管部门的施工管理和监督检查,保证展台和人身安全。
2.   馆内搭建二层的展台须提供展台细部结构图并加盖有相关资质设计院审核章和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及审核报告。从设计到施工应充分考虑展台的安全性,确保搭建展台各连接点及展台整体结构的牢固性。
3.   如已通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审核的展台,则需向主场公司支付人民币20元/平方米审图复核费,有效审图面积为上层实际搭建面积加上地面实际搭建面积。
4.   主办推荐审核单位:北京中奥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010-63250380-8012电话:13691310009。
5.   二层地面不能使用地毯,应使用防火金属甲板等达到B1级防火要求的材料
6.   搭建二层展台必须设置年检合格的灭火器,每24平米配备两个。
7.   二层面积应不超过首层面积的1/3,并且楼梯必须采用直梯。
8.   二层结构部分严禁使用大功率灯具,不能封顶。
9.   整个展期保证用电安全,如主场运营服务商发现其用电有安全隐患或超过实际申请用电量,搭建商应立即采取措施并补订电箱。对不予配合的展台,主场运营服务商有权对其展台断电处理并扣除相应的押金。
10.  布展、展期及撤展期间,参展商及施工单位须留现场安全负责人及专职人员每天现场值班,保证二层展台结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1.  撤展时,施工单位须将所有搭建材料及垃圾全部撤出展馆并清运干净,严禁堆放在展馆内。
12.  展台搭建商在布/撤展期间应文明施工,严禁野蛮操作,一切安全责任事故,搭建商将负全部责任。
13.  施工单位在布展、撤展以及运输过程中因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人员伤亡、火灾及场馆建筑物设施损坏等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施工单位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给主办单位、主场运营服务商和中国国际展览中心(老馆)造成的所有的名誉及经济损失。
本人已仔细阅读此二层展台施工安全责任书,并保证严格遵守此规定。
 
搭建公司名称(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手机: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表格十:展览施工管理处罚规定(搭建商填写)
截至日期:2019620日)
2019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雪亮工程”成果展 施工单位违反管理规定,致使施工项目在施工中、展出中、撤展中以及运输过程中,发生倒塌、人员伤亡、火灾等安全责任事故的,由搭建商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给展览馆、主办单位以及主场服务公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名誉损失。主场服务公司有权视情节轻重对搭建商给予警告、扣除全部施工押金并在行业内给予公示等处罚。
为确保展览会施工安全有序的顺利进行,加强和规范展览会施工秩序,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凡进入展览馆进行展览施工的单位和企业应自觉遵守展览会各项规章制度,同时接受如下处罚规定:
展览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展览施工管理处罚规定展览施工管理处罚规定
备注:

1.   除29、30、31及35项须现场缴纳,以上违约金将在施工押金中扣除。
2.   违反规定接到通知后拒不进行整改的单位,主场搭建单位有权采取措施停止其展台施工,并扣除全部施工押金。
3.   施工单位年累计受到3次处罚,将取消展览会的施工资格,并在行业内公示及通知各展览会主办单位及展览馆。
4.   本《展览施工管理处罚规定》作为《参展商服务手册》的附件有同等法律效应。
搭建公司名称(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手机: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
表格十一:无收据承诺书(施工押金缴纳单位填写)
 
(截至日期:2019620日)(此表必填)
 
无收据承诺书
 
我公司于年月日至月日参加2019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雪亮工程”成果展 展位号为:,根据规定已将元押金交于 北京中装华盛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并收到了已开具的收据。现承诺在贵公司退还押金到帐后,将于 20197 30 日前将收据原件退还 北京中装华盛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如此日期前尚未收到收据原件,此承诺书将视同收据原件。
注:1、押金缴纳与退还为公对公我司不接受押金个人汇款,电汇押金我司不开据收据,请将银行底单妥善保留。
  2、以下为退还押金准确信息,如因填写不当,造成无法及时退还押金或产生额外费用,后果由本公司承担。
        3、施工押金将于展会结束后30个工作日退还,将直接退还给支付方,不转退第三方。
无收据承诺书
表格十二:客户增值税信息采集表(需开具报馆费用发票的公司方填写)
 
发票信息采集二维码流程说明     (展位号:__________)
 
一、         1、微信搜索添加“国家税务总局(chinatax008)”微信公众账号并成功关注;2、选择菜单栏下的“微服务”选择“便捷开票”添加发票抬头信息(注:务必请财务人员填写;普通发票只录入公司名称及税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全部填写),填写完毕点击保存,3、生成企业发票抬头二维码,拍屏/截图保存并打印;4、将打印好的企业抬头二维码加盖公章提交主场北京中装华盛国际展览有限公司。我司依据展费付款方加盖公章的企业发票抬头二维码开具发票。
微信搜索添加“国家税务总局
二、    开具发票类型(请“√”选企业所属发票类型或备注文字说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普通发票)
 
三、    发票相关指定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司承诺以上所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
 
                                                                                       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特装展台施工管理规定
 
以下规则对所有参展商及搭建商具有约束力。主办单位、主场运营服务商和有关政府主管部门保留对参展商和搭建商递交的搭建设计图进行再审核或委托第三方审核及修改的权利。所有的展台准备和施工工作须经主场运营服务商批准后方可实施。主办单位有权利拆除或改变任何未受审批的展台装修,所发生费用和后果由展商自己负责
二、特装展台施工管理规定
1、施工单位需根据展会施工管理规定进行设计,提交施工图纸审核并缴纳施工管理费及施工押金。
2、1A号馆:一层限高4.5米,通风管道下方限高4.4米,厕所前静压箱及回风口下方限高3.6米;2-5号馆:限高4.5米,二层檐下限高2.8米。
3、馆内不允许明火作业,不允许携带任何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腐蚀物质进展馆施工。
4、所有的搭建、布展用材料和展台布置的材料必须是阻燃材料,并应符合消防要求及相应措施。禁止使用弹力布、窗帘布、纱制品等各类针棉织品装饰展台。
5、所有展台都不允许利用展馆结构吊挂结构,请展商及搭建商在展台设计过程中注意此项。
6、所有展商或其搭建商在开展前须将展台打扫干净并清理所有的垃圾或委托专业保洁公司保持展台清洁。
7、搭建要求
1)    展台地面必须铺设地毯或其他的合适材料。注意设计合理性,避免地台与地面的落差造成公众人身伤害。
2)     任何展台结构或展品都不得超出展位边界。包括:参展商的公司名称、标志灯箱和海报。
3)     展商负责提供各自的展墙,不得利用相邻展台的墙板背面作为自己的墙板。不得在相邻展台的背板或侧板上展示参     
展商的名称和标志等。
4)     面向毗邻展台的背板部分如高出毗邻展台,应以白板封好,平整清洁。主办单位保留对不符合标准的展台设计及搭
建进行调整、拆除的权利。
5)    不管是为了展台搭建还是展品装配,不得在展馆地面、柱子或墙面上钉钉、钻孔。严禁在展馆地面、公共通道的柱子
或墙面上使用黏合剂、胶粘物做任何装饰。展商将负责由于其职员或其委托搭建商的不当行为造成的损失。
6)    使用玻璃材料装饰展台,必须采用钢化玻璃,要保证玻璃的强度、厚度(幕墙玻璃厚度不小于8mm),玻璃的安装方
式应合理、可靠,必须制作金属框架或采用专业五金件进行玻璃安装,框架及五金件与玻璃材料之间要使用弹性材料做垫层,确保玻璃使用安全。大面积玻璃材料应粘贴明显标识,以防破碎伤人。若使用玻璃地台,则结构支撑立柱、墙体必须固定于地台下方,不得直接在光滑玻璃面上方搭设展台结构,确保结构稳定。
7)     钢结构立柱应使用直径100mm以上的无缝钢管,底部焊接底盘,上部焊接法兰盘以增加连接点接触面积,以保证展
台结构的牢固性。
8)     展台结构主体墙落地宽度不应小于120mm,以确保墙体与地面的接触面积,超过6m的大跨度墙体及钢框架结构之间
应在顶部加设横梁连接,下部须加设立柱支撑,保证展台整体刚度和稳定性。
8、展台装修与分界
1)    所有展台和国家展团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面积清晰划分,并铺设地毯或地板。除岛形展台(四开面展台)和国家展团
外,所有展台都必须由一面背板和两块侧板构成。角位展台(两开面展台)须各有一面背板和侧板;半岛形展台(三开面展台)只须一块背板。相接展台间也须用墙板分隔。
2)    参展商不得在自己的展位之外展示、悬挂或分发任何展品、材料、家具或产品,也不得将其展台的结构和装饰延伸到
展位界限之外。
3)    未经主办单位允许展商不得在公共区域上悬挂或粘贴各种宣传饰品及其它物品。
4)    展台内搭建物不得妨碍展馆室内消防系统、空调出风口及通风口的正常运作,展厅的所有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
搭建物或展示品不得阻碍主办方或消防规定的各个通道及展厅内各个大门。如有违反,主办方及消防部门有权进行现场整改。如涉及费用,将由展商承担。
5)    任何临时搭建物的开门与消防栓、电机、机械升降装置及报警铃之间必须保持至少1.2米(4英尺)的距离。为便于
安全检查,展台的背板与展馆墙面应保持至少60厘米距离。
6)    主办单位建议:为确保展览会的整体视觉效果,所有展厅的各展台布置应考虑视线开阔,不阻碍展厅内其他展台的视线。
7)    如果指定主场运营服务商认为展台设计中的背板或侧板阻碍通道及展厅各大门,指定主场运营商保留要求其改变、修
改、降低或缩短背板或侧板的尺寸的权力。另外面向其他参展商展台或公共区域的墙板应符合主办单位认可的质量要求。
9、油漆及涂料
展会布展及展出期间,不得在展馆内对展品和展览材料进行刷漆、喷漆等工作。仅可在进馆期间,所有安全保护措施就位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小面积的补漆工作。严禁使用任何具有刺激性气味及不符合环保及安全的油漆或涂料进行展台装修。
安全防护包括:
1)  在通风处进行油漆;
2)  使用无毒油漆;
3)  水泥地面上铺设塑料防漆布;
4)  不得在展馆垂直建筑(即墙)附近油漆;
5)  不得在展馆内或展馆附近冲洗油漆材料。
6)  搭建撤展期间必须佩带安全帽
10、双层展台搭建规定
除前述规定必须遵守外,双层展台搭建及申请还须做到:
1)     双层展台必须设计成在指定的时间范围内安装和拆除,上层不能横穿展厅的过道。不得阻碍、遮挡消防系统、空  
调系统、机械通风口消防安全设备、水龙带柜、火警手柄、室内照明紧固装置及监控系统等。
2)     栏杆不得低于1.05米。栏杆的扶手及顶端应做成圆弧形。
3)     承载能力
a)  天花板强度: 当用作承受普通的参观客流、会议、产品推介或作为存储用地时,上层展台的承载能力最少
为5千牛/平方米。根据DIN1055第三部分的规定,在以上范围内部要求更高的承载能力。根据DIN1055的规定,在以下情况下承载能力允许减少到2千牛/平方米。                                                                                                                                                        
b)  上层展台用作办公室、销售处(面积小于30平方米)休息室或走廊,人员在此不会作长时间停留。楼梯不向公众开放并设置明显标志。
c)  楼梯强度:所有楼梯都必须按照DIN18065的标准建造,承载能力应达到5千牛/平方米。
d)  栏杆/支柱强度:栏杆及支柱的设计应保证能承受在扶手处水平施加的1千牛/平方米的力。
4)     防火要求
a)  上层展台最远点至走道的逃生路线应小于25米。
b)  上层展台面积小于等于30平方米,需设置直梯,不得使用螺旋楼梯。上层展台总面积不得超过下层展位面积的1/3
c)  在楼梯踏板下面和旁边的空间不能用于堆物,也不能安装架子。
d)  上层展台不得安装密闭天花板或天蓬。可以使用标准的金属网格,开放的面积不得小于50%。
e)  从展台的任何隔间或内部区域都应能清楚看到外面的展厅。
f)  如果确有需要,主办单位有权要求展商必须增加额外的安全或防火措施,直到获得整个展台的最终审批。
g)  每个双层展台应至少配备一名安全员,负责防火和疏散。
三、展台的清洁工作
1.   布展期间:参展商、搭建商在进馆搭建期间,轻型生活垃圾可放于通道处,搭建产生的大型施工垃圾必须自行清除至馆外指定垃圾存放处。
2.   开展期间:在展会期间主办单位将负责展会开幕前和展期每天开馆前进行通道的清扫工作,但是请参展商负责保持在任何时候自身展台内的整洁。每天闭展后请参展商将垃圾放在通道处。
3.   撤展期间:展会结束后,展商/搭建商需要彻底拆除本展台内的全部设备及展台结构,并将垃圾清除出馆,如有恶意遗弃,主场运营服务商有权扣除其全部施工押金。
四、水源、电源及压缩空气的供应
1.   本展指定北京中装华盛国际展览有限公司承办所有水源、电源和压缩空气供应,所需费用由参展商或搭建商支付。
2.   因安全方面原因,所有的水、电和压缩空气到主开关的连接由展馆方来操作,其它任何单位不得进行施工。由主开关到机器的电线连结由展商负责。走线必须安全以避免当参观者不小心或无意碰到时发生事故。
3.   主办单位提供馆内一般照明。展览会提供的电力规格为:三相380V/50HZ,单相220V/50HZ。主办单位将提供给标准展台基本电源(220V/50HZ 5amp),展商如需额外增加电源、上下水及压缩空气装置可填写"表格3 特装展位水、电和压缩空气申请表",同时附交电源、上下水及压缩空气设施位置示意图,以便于施工单位现场施工。
4.   每天闭馆十分钟后停止电力供应,展商如需24小时用电,需提前向主场运营服务商提出申请,并支付相应的加班费及电费。但24小时用电不可作为不间断电源使用。
5.   在布展、撤展期间,可安排临时动力供电。展商要提前向主场运营服务商申报。
6.   动力用电与照明用电必须分开申请。
7.   电气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国家劳动部门核发的专业操作证书。在施工期间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配合主场运营商及展馆的检查。
8.   所使用的各种照明灯具及各种用电设施及材料应具有国家专业安全认证。所有电源线均应使用双层绝缘护套铜线,绝缘强度须符合标准。连接灯具的绝缘导线最小截面积1mm2。展台电器连接端子必须完全封闭,不得裸露。
9.   租用气源和水源的参展商需自备空气干燥过滤器,及上下水循环装置。
10. 根据北京市政府有关规定,如有机器需循环用水,展商需自带水循环装置,严禁直排水,否则展馆有权拒绝其用水申请。
11. 展商需自带特殊供气空压机及储气罐(压力容器)等设备应放在馆外指定位置。
注意:
1)   设备用电量不得超过所申请的电力负荷;
2)   不得使用高功率太阳灯、霓虹灯,所有的电力设施必须保证安全使用,如果电力设施有危险隐患,主办单位将停止对其供电;
3)   所有电力插座应为一机一插座,参展商不得使用"万用插座";
4)   若展商的耗电量超过所申请的电量,从而对其他展商设备操作或本展电力系统造成不良影响,主办单位将立即终止对该摊位供电,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该展商负责;
5)   展馆内不允许放置气泵,本展将由指定施工单位统一布置场馆气网。
五、展台拆除
1.   只有在展会结束后才可开始拆除展台;展商需在2019年7月4日21:00前完成撤展并恢复展位地面原貌。
2.   逾期,主办单位将有权自由拆除和存储这些物品直至展商认领。由此产生的拆除和存储费用,以及被盗、丢失和损害风险由展商承担。
3.   展台拆除后需至主场运营服务商现场办公室,通知相关工作人员并核查无误后方可离开展馆,否则由此而引发的不良后果将由参展商或搭建商承担。
六、由参展商或搭建商造成的对展馆设施的损害
当展览会结束时,展位包括地面必须恢复至其原貌。展商必须对其对展馆建筑及其设施造成的损坏以及泄漏的油污对地面造成的损害负责。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将从展台押金中扣除,如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赔偿额,主场运营服务商将向参展商追缴不足部分。
 
七、消防
1.   不得使用任何易燃易爆的装修材料及加工材料。
2.   每24平方米展台应配备一个灭火器。
3.   防火通道及设施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通畅。
4.   展馆内严禁吸烟,包括公共通道、展位内或展位内的办公室。
5.   所有展商及其承包商、工作人员、代理、服务人员等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服从北京市消防局、主办单位、主场运营服务商及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馆)的消防安全规定。
1)   任何人遇到火情,无论大小,都应启动火警警报,并及时通知现场工作人员,尽力将其扑灭或控制,并撤离附近的所有物品。
2)   展台挡板及其他专用服务区内部不能存放包装材料或宣传册。展馆内部及周边的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
3)   以下情况必须取得北京市消防局的书面批准:
a)   展览中演示、操作暖气、烧烤炉、生热或明火器具、蜡烛、灯笼、火炬、焊接设备或其他生烟材料。
b)   演示、操作任何可能被认定危险的电力、机械或化学器具。如果有任何疑问,或器具可能被认定危险,请向相关部门报批。
c)   严禁使用有毒或危险材料,包括:易燃液体、压缩气体或危险化学品;展位内严禁悬挂小型气球、大型广告气球等。
d)   各展台需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等消防设备,详见《北京市消防安全局规定》。
八、当地条例
1.   尊重并遵守当地的法律是展商/搭建商应尽的职责,特别是安全和防火条令,以及当地的行政法规、制度。
2.   主办方已被委托在展览场所内执行各项规则,并且有权在别人不遵守的情况下采取必要的行动。
九、其它事项
1.   其它注意事项请见各申请表中的说明。
2.   展商应填写所有需要的表格,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展览会各项申请工作,否则所提的要求无法满足。
3.   各展商和搭建商均应遵守主办单位、主场运营服务商及展馆方所作的各项规定。
十、 展台押金
1.   所有特装展位参展商或搭建商需缴纳该笔可退还的展台押金。押金金额按照展台面积计算,详见“施工管理项目申请表”。
2.   收取押金的目的旨在于保证该展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并用于支付因违规对展会及场馆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的损失。如展台拆除按时完成,且在搭建期间、展期和撤展期间没有发生违规,且不拖欠任何费用,那么展台押金将于展台拆除后30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3.   现场一概不退还展台押金。
4.   所有预订项目以及展台押金的相关银行手续费需由参展商或搭建商承担。不足部分须在现场缴纳或在展台押金中扣除。
5.   退还施工押金时将直接退还给支付方,不能转退给第三方。
6.   由个人缴纳的展台押金只能退还个人当时汇款账户,禁止退给公司。
7.   以现金形式缴纳的展台押金均以支票或汇款的方式退回。
8.  展会结束后,不能返还原始收据或无“无收据承诺书”者,主场运营服务商有权拒绝退还其押金。
 
 
标准展位搭建信息
 
温馨提示:
1、标准展台须最迟于20196 20 日前,向主办方提供准确的楣板字名称。(如无提供,则按提供会刊文字之公司名称为准,如有错误,展商自行负责)
2 、严禁在展板及展具上装嵌金属尖钉,刀刻、涂写及钻孔,展商需按价赔偿。
3、展板上不能涂油漆,自带宣传品及展品不能贴有破坏性强的胶带纸和使用胶水。如有参展商违反规定,主办方授权主场公司现场收取清洁押金,撤展清理干净并验收合格后现场退还清洁押金。
一、标准展位报到布展流程
标准展位报到布展流程
 
   

二、标准展台管理规定
1、标准展台搭建方案(如下图所示)
标准展台搭建方案
2、主办单位提供的标准展台包括下列设施:
1)   每个标准展台由银白色铝合金框架,三面围板(两个侧面及一个背面)组成,普通展台有三面围板,每列转角处的展台可能只有一个侧面围板,但是比别的展台多一块楣板。
2)   整个展台满铺针织展览用灰色地毯。
3)   楣板刻有中英文公司名称及展位号,即时贴刻出。
4)   标准展台内部基本配置如下:
★ 咨询桌一个
★ 折椅两把
★ 射灯两盏
★ 5A插座一个(限用500W)
 
 
3、标准展台使用注意事项
1)   楣板上的展商名称将按照展商所填写的表格十三标准展位布置及楣板字申请表中的内容书写。不能随意更改楣板内容。
2)   除了基本设施外,展商如果需租用其它设施可填写表格十四标准展位家具及照明租赁申请表”提前申请租赁。
3)   所有标准展台的搭建材料及展具均由主场运营服务商提供,为租赁性质,展商应爱护展板、展具及展馆设施。
4)   不得随意拆卸展架、展具;不得将重物、画框直接挂、靠在展板墙上;不得将自带展架展具连接在配置的展架展具上,以防展台倒塌。
5)   展位内提供的220V 5A单项插座,只可接驳于电视、电脑、手机充电器等,严禁用于机器接驳及照明接驳
6)   所有装箱、储存用品必须在开展前转移出展台,存放于指定空箱堆放处。
 
 
 
 
 
表格十三:标准展位楣板申请表
 
(截至日期:2019年6月 20 日)(必填)


◆楣板字申请表(只针对标准展位):(必填)

参展商必须将中英文楣板字填写正确。现场如需改动楣板字需另付费用。


 
中文

英文

[注意事项]


内容收集联系人 : 陈陆军
联系方式 : 13466315509
内容电子版收集邮箱 :195024562 @qq.com (如3个工作日无回复即发送失败 , 请重新发送 )
 
 
表格十四:标准展位家具及照明租赁申请表(仅限标准展位)
 
   (截至日期:2019620日)(根据需要填写)
\标准展位家具及照明租赁申请表标准展位家具及照明租赁申请表
备注:
1.上述内容为部分可租赁项目,展商如有其它需求请向主场运营服务商咨询。
2.参展商须妥善保管租用家具,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3.所有视听设备将在201972日上午1000开始提供并于2019741600收回。
\

\
\
表格十五:通信设备租赁表
(截止日期:2019年6月20日)(根据需要填写)
通讯设备
通讯设备

互联网接入服务
\
参展车证办理
参展车证办理
展台搭建、拆除及展期
展台搭建、拆除及展期
备注:参展商如需在上述时间以外加班,请联络展馆现场“主场公司”办理。
加班申请及费用
加班申请及费用
备注:
1.加班单位需在加班当日15:00--17:00到客服中心“主场办公室”统一申报(首次2小时起报),过时将不再受理加班申请。
2.除布展最后一天外,加班只接受一次性申请,其余时间不受理续报加班。
 
  
 
六    国内展品运输指南及费率
 
国内展品运输代理商:
中恒通运(北京)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贞西里五区仟村商务楼A座1009-1010室 (100029)
电话:8610-64430847,64430849
      13426429294
传真:8610-64430846
E-mail:dumi@vip.sina.com
联系人:曾彬 先生 
 
 
温馨提示:
由于往届展会出现过因参展商自行委托运输商回运展品而导致展品丢失或运输商携展品敲诈参展商等情况。为避免参展商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主办方建议参展商使用本展会指定运输商。指定运输商以外的运输商与参展商之间发生的纠纷,主办方无法协调解决。
 
一、展品接货方式及时间要求
参展商可将展品或搭建材料通过铁路、航空或陆路卡车自行安排运往北京:
展品接货方式及时间要求
对于上述接货方式,参展商务必在展品预定抵达北京提供已填妥的附表一和相关托运单证等资料,以便我们在北京查询到货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延误,我司概不负责。本公司概不接受运费到付
\
二、收货人信息
\
二、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1.  基本服务
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
备注:如进出馆不需我司操作,只单存独空箱需另支付从展台到仓库搬运费用50 元/立方
米。
2.  回程收费同来程:中恒通运(北京)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代为参展商办理回运至外省市的托运服务,具体事宜请现场咨询中恒通运(北京)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回运每票加收手续费:人民币30元/票
 
3.超限展品收费标准
超限展品收费标准
以上费用是在基本服务A、B、C收费的基础上加收的费用
4.机力费用一览表(仅供组装/拆卸设备租用,至少4小时起算)
机力费用一览表
1) a. 以上费用是在基本服务A、B、C收费的基础上加收的费用,它已包含司机费用。
b. 报价按正常工作时间计费,如遇法定节假日或加班期间,将双倍收费。
c. 如有需要,请参展商务必提前48小时向中恒通运(北京)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提供书面预定申请,经确认后将会予以安排。任何少于48小时预定的机力申请,中恒通运(北京)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将根据实时劳力和机力的使用情况,另行安排。由此所产生的所有额外费用由参展商承担。
d. 请参展商在预定机力时,支付所预定机力费用的50%作为预定定金。
e. 如需特殊起吊工具的设备,请参展商自行准备相关起吊工具。
2) 由于受展览场地条件的限制,参展商需对展品的单件尺码及重量加以注意。凡有单件长超过5米,宽超过2.3米,高超过2.5米,或重量超过3吨展品的参展商,请事先电洽我司。如果参展商事先未与我司联系便将超限展品运往参展,所产生的后果由参展商自行负责。
3) 危险品,冷冻(藏)品及贵重品处理附加费加收100%。
4) 参展商必须自行对展品的现场操作(包括装、卸车,开、装箱及吊装等事宜)安排指导和监督;否则,中恒通运(北京)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有权拒绝提供相关服务,以免造成人员或货物伤害事故。
5) 如参展商未按照我司规定的时间到货,逾期我司加收100%加急费。
6) 如参展商的展品需要晚上卸车,请提前与我司联系,夜间作业费加收100%。
 
六、结算办法
1. 凡委托我司运输货物的参展商,请根据各自所需服务项目及前述收费标准计算费用,并于2019年6月25日前将运输费用汇至我司帐号(户)。(请在汇款单的汇款项目栏中注明:展品运输款)。我司收到款后方可按所委托的项目予以服务。
2. 展品进馆时在现场以现金形式支付我司费用。
3. 机场车站的站(港)杂费我司先垫付,凭原始发票向参展商结算。
 
七、备注
1. 自送展品请按照上述规定时间将展品送至库房。
2. 我司所收的服务费用中不包含保险费。为维护参展商的权益,我司提醒参展商购买全程保险(包括展览期间)。保险范围应包括我司及其代理的责任事故的保险。参展商请备妥保险合同文本或其副本,以备可能在展览现场发现短少、残损时申报报检之用。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我公司所承担的赔偿,不管其原因和性质如何,其赔偿均不超过有关货物的价值或以货物的毛重(每1000公斤为人民币1000元)折算而成的数额,并以两者中较低的为准。
3. 凡委托我司运输货物的参展商,视同承认本指南中所有条款,运输事宜以本指南条款为原则。
 
 
 
 
七   展会相关服务
表格十六  酒店住宿申请表
 
北京时代龙马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欢迎您参加2019全国政法信息技术装备展,在2019年7月3日—7月4日的展会期间,我们为参展和参观代表提供酒店接待的全面服务,以下是老国展附近的酒店报价,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满意周到的服务。
推荐酒店如下:
推荐酒店如下:
备注:
1.以上价格都包括服务费和早餐。
2.您可以填写酒店预订表,传真或邮件至我公司,我们将回传确认单,显示您的房间预定成功。
3.为了保证您预订的房间,所有预订我们将收取1晚房费做为定金。
4.预订五星级酒店,需要预付全款不能更改和取消。所以如贵公司预订该酒店,请先确定好房间数量和入住离店日期。
5.各酒店房间数量有限,请您在6月20日前将订房确认书传真回会务组。
6.若您有其他酒店住宿需求,我们也将竭诚为您服务。
 
服务商:北京时代龙马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甲1号国际新天第A座1103室
联系人:王颖 13501252454   
电  话:010-64462841
传  真:010-64462177   
邮箱:times@sdlm.cn
 
 
订房确认回执表
单位名称                                   参观参展展位号
单位地址                                    联系人姓名
单位电话                                    单位传真                 
邮箱地址                                    联系人手机
订房确认回执表
其他服务预订
1.人员服务:可提供翻译、礼仪、展台工作人员等服务
2.租车服务:可提供高级轿车、各类型客车等车辆服务
3.会议服务:可提供会议,宴会等全方位会议服务
4.旅游服务: 可提个性化、全方位的旅游服务
 
服务商:北京时代龙马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南路甲1号国际新天第A座1103室
联系人:王颖 13501252454   
电  话:010-64465827
传  真:010-64462177   
邮箱:times@sdlm.cn
 
 
表格十七  会刊信息登记表
 
 
资料 1:会刊信息报送--截止日期 2019 6 20
会刊将现场发送给各参展商、专业观众等。组委会免费为每个参展单位在会刊中提供黑白文字简介。各参展企业请将下述内容补充完整,并于6 月 20日前将文字 WORD 版务必发至组委会陈陆军处,如未发送会刊将不予刊发。
[会刊登记]
参展单位名称:
展位号:
公司简介:(300 字以内)
主推产品:(100 字以内)
地址:
联系人:(可选填)       联系方式:(座机)
传真:
网站:
邮箱:
会刊内容收集联系人 : 陈陆军
联系方式 :13466315509
内容电子版收集邮箱 : 195024562@qq.com (如3个工作日无回复即发送失败 , 请重新发送 )
 
 
资料2:会刊广告(付费,自选)报送--截止日期 2019 6 20
组委会向参展商提供跨页、单页的广告服务(另收费,收费标准请见“招商方案”)进行公司及产品宣传推广。
参展商自行设计、编辑版面内容,并向组委会提交。(注意:组委会将不对电子文档作进一步编辑,直接复排印刷,参展商须仔细审查所提供电子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注意:所有参展商请于 2019年 6月 20 日前发送文档到  195024562 @qq.com,配合制作展览会刊。
[彩页广告图片要求]
·尺 寸:
跨页:净尺寸 285*420 毫米 出血尺寸:290*425 毫米
单页: 净尺寸 285*210 毫米 出血尺寸:290*215 毫米
·分 辨 率:300 像素图像
·色彩模式:CMYK 颜色
·文件类型:jpg 格式
·其它:广告文字精炼通顺,并采用简化汉字(公司名称和产品名称可用原文)及国际单位制,不违反广告法及有关涉密内容。
[注意事项]
会刊内容收集联系人 : 陈陆军
联系方式 : 13466315509
内容电子版收集邮箱 :195024562 @qq.com (如 3 个工作日无回复即发送失败 )
 
 
 
表格十九 参展企业宣传文案征集表
 
为了加强对本届参展商的推广和宣传,并将各参展商的前沿技术、核心产品、解决方案、精典案例、企业简介、厂商动态、展会亮点等相关信息在“政法展微信公众号”、“法安网微信公众号”、法制日报微信公众号、长安杂志微信公众号、人民法院报微信公众号、法制网、法安网、法制日报、长安杂志、人民法院报、人民公安报、人民司法杂志等媒体进行系列宣传,提前将参展企业展示给全国各级政法系统和业内相关人员,望各参展商踊跃提供。
参展企业宣传文案征集表
参展企业宣传文案征集表
备注:
1.请按字数和图片要求提供宣传资料(所提供的图片要配以文字说明),相关内容在发布前,组委会将做严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在不更改其核心内容的基础上,做必要的删减和编辑方可对外发布,请各参展商理解。(征集截止日期 2019 6 20 日)
2.投稿方式:195024562@qq.com
   联系电话:13466315509 
 
 
 
再次感谢各参展企业对此次展会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