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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智慧检务篇 | 创新论文之“轻应用在基层检察工作中的应用问题研究”

  为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加强“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等信息平台建设,深入实施大数据战略,实现科技创新成果同政法工作深度融合。法制日报社已连续举办了六届“政法智能化建设技术装备及成果展”。

  作为装备展配套活动,法制日报社于去年3月继续举办了2023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及论文征集宣传活动,活动征集了“智慧治理”“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警务”“智慧司法”创新案例、方案、产品、论文,2023年6月25日结果揭晓发布。入选的各类创新案例、方案、产品、论文在2023年7月10日至11日举办的成果展上进行了集中展示,并已编辑整理成册——《2023政法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及论文汇编》。

  该汇编分为智慧治理篇、智慧法院篇、智慧检务篇、智慧警务篇、智慧司法篇五个篇章,为政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供及时、准确、 实用的资讯信息与经验观点。

  应广大读者要求,我们特开辟专栏,分别将部分创新案例、创新方案、创新产品、创新论文进行展示,敬请关注!

  以下推出的是《智慧检务篇 | 创新论文之“轻应用在基层检察工作中的应用问题研究”》

  

  轻应用在基层检察工作中的应用问题研究

  潘玉茹 乌吉斯古楞

  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检察院

  数字检察战略是法律监督手段的“革命”,是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重要依托。去年底,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要求“统筹推荐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等数字化建设,促进信息系统网络互联互通、数据按需共享、业务高效协同”,为检察机关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提供了政策支持。

  数字检察建设是检察工作的新起点,而检察工作的重心在基层,科技创新的动力源泉与应用主战场也在基层,其数字检察建设进度关系着检察工作的全局。近年来,各地基层检察机关立足自身业务需求,研发出了有创新、有特色、有成效的“小、快、灵”系统。这些轻应用成果与实践也成为了上级院主导建设大型应用项目的有益补充,也成了数字检察在基层治理的鲜明体现。

  一、推进基层院轻应用建设的意义

  轻应用是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 对基层院搜集、积累的司法数据予以智能整合、分析,使之服务于检察办案、司法管理、检察便民、检务公开,最终形成“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要应用”的检察轻应用,从而实现以机器换人力,以智能增效能,打造新型检察工作方式这一目标。

  (一)提高工作效率

  利用轻应用平台,检察工作可以大幅度降低数据处理和存储的成本,并能够实现数字化、网络化、实时化的管理模式。这样可以极大地提高检察工作的效率,减轻基层检察机关工作压力,提高办公效率。基层检察院作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第一线,对法律专业人才求贤如渴,但招不到人、留不住人是不争的事实,“案多人少”已经成为当前制约基层检察工作发展的主要问题。要从根本上破解这一难题, 关键是要坚定不移地走科技强检之路,善于向科技要人力、向科技要效率。如“刑事执行智能图像审查大数据平台”,以监管场所的海量监控数据为基础,综合利用大数据分析、人体姿态识别、行为分析、人脸识别、角色辨识等前沿技术,针对监管场所在押人员、值班民警、工勤人员、医疗人员、家属、其他人员共6类人员,形成如单人提讯、值班室漏岗、AB门违规进出、夜间开门、非允许时间滞留、暴力行为等76种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智能识别、预警告警、证据固定,从而实现全天候实时违规、违法行为的智能识别和监督,全面提升了监督质效。

  (二)促进信息化建设

  在快速发展的数字化时代,检察工作也必须不断跟进信息技术的发展,适应信息化建设的趋势。轻应用平台不仅能够快速构建起管理体系,还可以根据检察机关的实际需求不断创新、完善工作流程。轻应用有助于提供新动力、开辟新方向、带来新机遇 。检察机关担负着立案监督、侦查监督、执行监督、审判监督等多项监督职能,科技的日新月异和犯罪的高度智能化、有组织化,使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难度加大。轻应用可以破除基层检察机关与其他行业间的数据壁垒,使各部门沟通交流更顺畅,业务合作更便捷,为基层数字检察事业发展开辟一条全新途径。如鄂温克旗检察院公益诉讼智能取证分析系统获取的数据与自然资源局卫星遥感,土地利用和覆盖变化数据,林业监测规划院数据以及第三方测绘测绘公司测绘数据进行比对碰撞,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通过数据碰撞,筛选出恢复治理及退耕还林还草未达到预期效果和新发现的破坏森林草原违法等情况,通过对30余条信息进行重点筛查,共筛选立案信息17条,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2份。再如,鄂温克旗检察院“伊力嘎”青少年法治教育主题馆改变传统普法模式,集声、光、电以及交互大屏幕、VR模拟等多功能体验于一体,向参观者普及禁毒、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反校园欺凌等方面的基本法律知识,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效果和趣味性。

  (三)便于整合资源

  轻应用的关键是“智慧”,而智慧源自“数据”。轻应用整合基层数据碎片,顺应大数据时代的要求。“互联网+”时代的核心特征之一是数据成为新的生产要素,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和司法管理数据、从其他政府部门授权使用或交换的数据、互联网数据,都是“智慧的源泉”。轻应用将这些有价值的数据整合并加以利用顺应了社会的发展趋势。基层检察机关的工作相对繁琐、紧张,多个部门之间需要频繁沟通合作。轻应用平台为基层检察机关提供了一个高效的沟通合作渠道,促进多方协作和工作的协同化。它可以快速整合各类资料和信息资源,根据检察工作的特点,构建多维度的信息平台,为检察机关制定战略和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持。例如,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系统以鄂温克旗检察院司法实践、数据分析、实证研究为基础,统计分析出当事人是否具有人身危险性、社会危害性、诉讼可控性等社会危险性以及再犯风险的评估,智能形成是否应予逮捕的参考意见,成为检察官的智能专家型助手。

  (四)具有经济适用型

  轻应用建设和维护成本相对低,建设过程相对简单。基层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经费有限,轻应用与其他智慧检务应用相比较,建设成本不高,符合基层检察机关经费有限的实际情况。如鄂温克旗检察院智慧党建有声图书馆将传统的纸质版图书以一张张可扫码阅读的电子书方式供大家阅读,极大地方便了检察人员阅读和图书管理的同时达到了“花小钱、办大事”的多赢效果。

  二、基层院轻应用建设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轻应用对于基层检察机关的发展意义重大,随着智慧检务的不断推进,轻应用建设工程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存在着若干问题:

  (一)资源不足

  轻应用依赖网络,当网络不稳定甚至中断,轻应用将无法正常运行。在基层检察场所存在网络环境复杂,网络带宽狭窄等问题,对轻应用的使用造成了很大的限制。

  (二)数据保护问题

  基层检察机关管理的案件信息涉及个人隐私,涉密等情况。轻应用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如何,需要进一步检验。如果数据安全得不到保障,会导致一系列后果,甚至引起敏感信息泄露。

  (三) 操作繁琐

  在基层检察工作过程中,需要填写大量的表格和文书,使用各种系统。同一案件可能需要在多个系统中查询和填写信息,这些系统界面、功能不一,操作复杂繁琐,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四)培训难度

  基层检察官普遍专业素质相对较低,对新技术的学习和应用难度较大。轻应用在基层检察工作中的应用需要对检察官进行培训,以熟练掌握操作,加大了工作难度和投入成本。

  (五) 应用场景有限

  轻应用适合简单的场景和流程操作,而在实际的基层检察工作中,可能需要更加复杂的操作流程和信息整合,轻应用的可靠性和功能会受到限制。

  (六)防误操作不足

  轻应用操作界面简单化,存在误操作的可能性。在检察官工作过程中,错误操作可能导致重要数据丢失,影响案件处理和办案质量。因此,轻应用需要增加防误操作的措施,提高数据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三、加快基层院轻应用建设的思考

  数字检察的推进任重而道远,我们要在摸索中不断前进,勇于面对困境解决问题,推动数字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更新观念,让科技更好的服务于本职工作

  当前,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已经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强大引擎。基层检察机关要与时俱进,更新传统的办公办案方式,破除思维定式,摈弃不想用的错误观念,牢固树立大融合、大共享、大应用思维,秉持开放心态,深刻了解数字检察对于基层检察工作未来发展的意义,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运用大数据蕴藏的巨大潜能,让科技真正为我所用。

  (二)深度应用,促进科技与工作更好地衔接

  依托科技手段,解决传统方式无法解决或不易解决的检察工作基础性、关键性、全局性问题是数字检察的初衷。软件从初期到成熟,需要反复试验、多次修改,能否发挥预期作用,真正与实际工作有效对接取决于在开发和应用阶段检察人员给予的反馈意见,这就要求大家能够深入应用发现问题。强化全体检察人员应用意识需要把“数字检察”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需要加强理念引导,注重规划引导,夯实智慧根基。

  (三)加强培训,组建一支懂法律通技术的复合型人才

  一线检察人员是检察轻应用的主要用户,他们认为“好不好用”是判断应用是否真正契合业务需求的基本标尺。而技术人员没有深入到业务部门,最深层次的需求可能挖掘不到,司法人员更是无暇配合技术人员去探索去改进,这就导致在应用上可能会达不到预期目标。因此如何解决技术人员和司法人员之间的代沟是关键所在,这就要求各基层院加大力度培养一批复合型人才,组成一支“法律+科学”“领导+一线”“业务+技术”、检察系统内外力量合作的轻应用建设集群团队,善于运用先进的理念、科学的态度、专业的方法、精细的标准,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

  (四)合作共赢,共享成果

  考虑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采取共建策略为数字检察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共建策略可以强化实践需求导向,优化提升建设水平;可以让人人参与实施,广泛吸取经验意见;可以缓解人员不足、资金紧张等压力,确保智慧检务的实效性。同样,基层检察院之间也可以通过合作共赢等一些有利措施让智慧检务建设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这个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下,深入推进数字检察建设,全面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质量效率变革是新时代交给我们的光荣而艰巨的使命。我们要积极探索数字检察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按照“检察办案全留痕,检察数据全覆盖,检察工作全融合”的要求,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要应用”的数字检察模式,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开拓创新、永不止步的精神状态,为扎实推进智慧检务建设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