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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推进矛盾纠纷分类排查分级管控机制

时间:2019-05-29 14:18:48   来源:《长安》

[法安导读]    河北省馆陶县着眼于有效防范民转刑恶性案件的形成和发展,探索出了具有本地特色的分类排查、分级管控工作机制,成功预警和处置苗头性倾向

  河北省馆陶县着眼于有效防范民转刑恶性案件的形成和发展,探索出了具有本地特色的分类排查、分级管控工作机制,成功预警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矛盾纠纷74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742件,调解成功率为96.73%。

馆陶县推进矛盾纠纷分类排查分级管控机制

  坚持精细分类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常见的医患纠纷、非法集资、民间借贷、征地拆迁、劳动社保、婚姻家庭、环境污染、邻里纠纷等进行性质分类,排查筛选出一般性矛盾和易转化恶性矛盾。

  实施分级预警管控。根据易转化恶性矛盾纠纷发展变化情况,按照萌芽期、酝酿期、激化期,结合风险程度,实行三级预警,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橙色和红色,符合预警级别、出现预警条件2个信号以上的,即触发本级预警。根据动态变化,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县综治办根据矛盾纠纷事态特征,确定预警级别和响应等级后,以书面预警、电话预警、民调通预警等形式通知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同时,以书面形式分级呈报县主要领导、县联席会议召集人和县委主管领导;县领导针对案件做出批示后,及时通知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启动预警响应,按照响应类型,开展应对工作。

  完善机制规范运行。在县一级成立矛盾纠纷分类排查、分级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群工部部长任组长,公检法三长、信访局长、综治办主任、司法局长任副组长,县综治成员单位一把手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县综治办,负责对该机制落实情况进行协调指导、调查研究、日常管理,确保在第一时间有效防控群体性事件或民转刑案件。

作者:王忠良

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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