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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调解信息化工作探索

时间:2019-07-29 09:30:51   来源:天津市司法局课题组

[法安导读]    在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信息化己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对于人民调解工作来说,实现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化己成为提升矛盾纠纷化

  在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信息化己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势所趋。对于人民调解工作来说,实现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化己成为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针对性的必然选择。然而,由于人民调解员队伍差异较大、工作复杂多样,导致人民调解信息化评价指标的复杂多样。2017年司法部下发了全国人民调解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化。由于我市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化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与信息化技术研究相比,信息化评价研究相对滞后。如何合理地选择针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评价指标、如何分配权重并建立评价模型,最终客观、如实、全面地评价人民调解员工作情况,并对矛盾纠纷情况进行科学分析,起到预警预防作用,这些都成为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化研究的当务之急。

天津市人民调解信息化工作探索

  关键词: 人民调解; 信息化;评价指标

  近年来,中央作出了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网络强国战略、“互联网+”行动计划、大数据战略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为建设网络强国、加快推进网信事业发展提出了要求。天津市委、市政府也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市委书记李鸿忠同志多次强调科技信息化装备的应用和政法机关信息化水平要提高。司法部多次部署各省(厅)司法局要加大信息化建设使用力度,紧紧适应、协调、跟上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步伐。中央、市委、市政府、司法部的部署要求,充分说明了,信息化已经成为了引领创新和驱动转型的先导力量,加强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是顺应信息革命时代发展潮流的战略选择,为天津人民调解信息化工作发展提供了良好机遇。

  一、天津市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问题

  新时代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不仅仅的工作内容机制方面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先进工作理念的要求,迫切需要通过信息技术手段破解人民调解指导管理工作的短板问题。一是人民调解员数量庞大。天津市有人民调解组织5千6百多个,人民调解员2万6千余名,如何实现对人民调解员队伍的精细化管理并及时开展工作指导,是首要问题。二是人民调解案件数量众多。调解案件涉及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合同纠纷、生产经营纠纷等20余类纠纷。据统计,天津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每年调解矛盾纠纷6、7万件。依靠传统方式对人民调解工作进行数据统计、分析研判周期长,并且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且仅仅从统计报表无法全面深入了解基层人民调解员开展工作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司法行政机关需要破解如何压缩成本、提高数据统计和分析研判效率的难题。三是各类矛盾纠纷的关联性日益增强。司法行政机关通过传统案件数量统计,无法深层次挖掘出某一区域当前时间段存在的核心矛盾是什么,无法整体把握矛盾纠纷发展变化趋势,缺少真实有效的数据支撑我们人民调解的工作方向,更加无法做到及时组织协调人民调解组织介入各类矛盾纠纷,全力避免因排查调解不及时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引发“民转刑”案件或信访案件。四是调解员工作评定标准亟待统一。调解案件众多,纠纷复杂程度不一,如何以统一的标准快速评定调解员所处理的案件复杂等级,对应测算出调解员案件补贴金额。所有以上问题都对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二、天津市人民调解信息化工作探索

  天津市司法局坚持以基层人民调解工作需求为导向,根据人民调解工作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通过合理地选择针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评价指标、确定分配权重并建立评价模型,客观、如实、全面地评价人民调解员工作情况,并对矛盾纠纷情况进行科学分析,起到预警预防作用。经过试点使用,天津市人民调解系统工作平台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发挥了明显作用。

  (一)整体设计。天津市人民调解系统实现了一平台一客户端。平台指天津市人民调解系统工作平台,客户端指津调通APP。通过系统工作平台各项评价指标,可以对人民调解员上报的各类纠纷信息进行综合性分析,自动评定纠纷复杂等级,形成分析报告,进行风险评估预警,全面及时掌握辖区纠纷排查调解进程,为上级决策、协调、指挥人民调解工作提供有价值的参考。系统工作平台还通过对纠纷复杂等级进行评定,对应测算出调解员补贴金额。

  津调通APP是为人民调解员移动调解纠纷的工具。该软件安装在基层人民调解员手机上,包含纠纷排查、纠纷受理、纠纷调解、调解成功、回访登记、补贴申请、工作档案和知识库8个功能模块。

  (二)系统特色。

  1.工作流程一站化。从发现纠纷到解决纠纷,再到补贴申请,从客户端一站式完成。调解人员只需要在智能手机下载安装津调通APP,就可完成整套的调解流程。根据基层人民调解员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的实际,确定调解员输入上报信息时采用向导方式,各步骤点击选择,辅以语音输入,减少文字输入量,确保减小输入难度。

  2.信息采集实时化。全程记录调解过程,实现信息实时采集。哪里出现问题,我们的调解员到达调解现场后,就可第一时间进行纠纷的信息采集工作,并且每个流程的处理都十分便捷,大大提高整个调解的工作效率。

  3.调解文书标准化。调解员客户端与后台数据对接,纠纷情况通过平台自动进行数据汇总、归类、分析,自动生成制式表格和文档,调解成功后,自动生成案件卷宗,实现集约化、无纸化办公,有效减少人民调解员工作量。

  4.案件评定智能化。系统有一套可实现调整完善的评价体系,对纠纷类别、涉案金额、涉案人数、调解次数等案件信息都进行了权重分配,实现自动对案件进行评级。

  5.风险预警科学化。利用最新的大数据分析引擎,将多种数据进行分类,并深层次寻找各类数据之间的联系,并通过天津市地图,可视化地展现在调解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面前,实现对纠纷的风险预警。

  6. 案件补贴申请审核便捷化。人民调解员通过系统客户端在线申请补贴,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通过系统审核补贴申请,案件详细信息在网上一目了然。

  7.业务指导及时化。利用案件智能分析引擎,系统智能通过知识库向调解员推送法规及案例,指导人民调解员做到同案同调、促进人民调解的客观公正。

  三、推进人民调解信息化工作关键是转变观念

  信息化是当今时代发展的大趋势,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使得人类的社会生活愈加丰富多彩,人民的生活方式、工作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移动互联网所具备的便捷性、实时性、准确性和易定位的特点,都极大地满足了人类对信息的需求。同样,移动互联网的出现使人民调解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有线到无线、从固定到移动,其所带来的意义是极其深远的,其所带来的便捷性是空前绝后的。人民调解工作不再是仅仅拘泥于电脑之上,而是随时随地无线互通,及时上报情况和获取工作指导。

  科学的发展,社会形势的变化,倒逼我们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如果还是在用一些老办法,久而久之,就会阻碍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必须深化对人民调解信息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必须尽快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认同感,要充分认识到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使用既是一种提高工作效率的手段,也是一种提高调解工作质量的有力方法,尽快发挥信息技术在上报信息、提高效率、预警纠纷、评估调解工作等多个方面发挥巨大的作用。

  相信随着人民调解信息化工作的逐步深入,信息采集系统、分析系统、应用系统的逐步完善,以及大数据技术、数据挖掘技术对数据进行整理和挖掘,一定可以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更加有力支撑。

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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