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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涉案财物管理,在公检法内部实现“零跑腿”

时间:2021-09-14 14:21:47   来源:长安评论公众号

[法安导读]  智能化涉案财物管理,在公检法内部实现“零跑腿”

  贵州省黔南州龙里县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通过建立一体化保管、数据化流转、规范化处置、智能化管理机制,在公、检、法三家单位涉案财物管理系统的基础上,通过同一个平台、一种标准、一套机制,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信息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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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里县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接待处

  “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最大的好处就是节约了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龙里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教导员李兵表示,“涉案物品管理的规范、有序,在办案过程中确保了扣押、提取、保管、处理等各环节的执法规范化。”‍

  涉案信息全程留痕

  涉案财物管理中心通过科技手段使物品库存状态实现24小时可视化,对涉案财物出入库情况进行回溯管理。

  同时,每一件涉案财物入库登记时,管理员会对其拍照留底,按照“一案一码”“一物一码”合理优化物品管理,保证了涉案物品从入库到出库都能全程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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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里县涉案财物管理系统

  涉案财物管理中心设立了远程视证室,将公安审讯区和法院的数字庭审系统互联互通,实现侦查审讯远程指(辨)认以及庭审现场远程视证质证,降低涉案财物移送造成的损耗和风险,高效提升刑事侦查和诉讼审判效率。‍

  权限变更明晰管理权责

  由于涉案财物管理存在认识不统一、处置不规范、管理不科学等问题,导致执行中各部门权责不够清晰。

  现在,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立了“实物静止,手续流转”的移送处置机制,案件诉讼程序中,涉案财物进行数据化流转,系统对涉案财物的保管时限、流转去向、最终归属进行记录和提醒,管理权限变更只是数据程序上的变更,明晰了涉案财物管理的权责问题。

  同时,龙里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涉案财物中心运行中切实履行监督职能,确保政法系统涉案财物办案人员、管理人员正确履职。‍

  数据交互提升办案效率

  由于公、检、法对卷宗的要求不同,办案民警要在各司法机关之间来回跑。“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实现了与公检法三家的一站式管理、‘换押式’移交、规范化处置,在公检法内部实现‘零跑腿’,大大提高了我们的工作效率。”龙里县公安局侦查民警对此感触颇深。

  2020年7月9日,贵州省首例采取单轨制办理的“危险驾驶案件”在龙里县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案件贯穿公、检、法,实现刑事案件全程网上办理,案件审理历时仅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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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首例单轨制案件在龙里县法院开庭审理宣判

  通过深化政法智能化建设,黔南州检察机关通过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收案时间从1个小时缩短至20分钟,法院平均排期时间和办案耗时节约1/3,法官事务性工作减少约40%,案件平均审判效率提高约30%。截至今年7月,黔南州政法机关共使用电子卷宗单轨制网上协同办案1000余件。网上刑事案件电子换押成功率实现100%,电子交付执行应用比例达100%以上,有效节约司法成本,提升司法效率。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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