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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司法赋能城市治理现代化

时间:2020-04-16 15:39:51   来源:《人民法院报》

[法安导读]    司法的智能化建设能够更好地激发法治对于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且司法的智慧化正赋能城市治理的现代化。  推进城市治理体

  司法的智能化建设能够更好地激发法治对于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且司法的智慧化正赋能城市治理的现代化。

  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然要抓好司法建设现代化、智慧化。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引领城市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城市文化繁荣、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司法审判通过行为评判和案例发布来指引城市治理的优化和法治的完善,法治既是城市现代化的本质内涵,也攸关民众最根本利益。就此而言,智慧司法是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2020年3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杭州视察城市大脑运营指挥中心时指出:“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让城市更聪明一些。”由此可见,司法的智能化建设能够更好地激发法治对于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且司法的智慧化正赋能城市治理的现代化。

  智慧司法是城市治理现代化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数字法治、智慧司法”能够提高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能力和水平,司法的智慧化亦是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涵:一方面,发展智慧司法可以满足市民对方便、周到与及时服务的多元化需求,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格局提供硬件支撑,从而提升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另一方面,智慧城市的发展应当站位全局,不但要把智慧司法纳入到城市治理的统筹和规划范畴,还要总结经验、凝聚共识,为提升城市治理现代化中的司法现代化和信息化水平提供智力和智库支持。

  城市生活的现代化、智慧化造福人们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新的纠纷。随着司法的智慧化建设,如今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相关法院的微信小程序或AI法官助理,明晰自己的权利义务情况,还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庭审公开网、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平台,搜寻与自身类似的民事纠纷案件的审判要点和结果。通过技术手段为当事人提供足够多的信息,可以促使一部分当事人选择调解或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能够有效减少不必要的诉讼,节约司法资源。同时,搞好法治宣传教育,增强人民法治观念,使人民群众“信法”“遇事找法”,提高城市治理法治化水平,这也是城市治理现代化的核心要义。

  近期突发的新冠疫情,一方面已经对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另一方面境外情况依旧严峻,使国内外经济贸易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不可避免地带来新的诉讼案件,司法系统面临新的挑战和压力,同时也推动了新技术与司法建设深度融合、促进智慧司法相关制度进一步完善,为司法的智慧化带来新的机遇。面对案多人少的诉讼环境,应充分发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为需要进入诉讼程序的当事人提供更及时的响应。在立案之后,智慧法院可以通过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电子存证等新技术实现案件的繁简分流,完成系统科学的法官人员配置,实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更进一步,在法律规则适用阶段,我国“法信”平台作为先进的数字化网络平台,已具备深度融合法律知识服务与案例大数据服务的特征,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引擎为法官提供准确、全面的“类案检索”及“同案智推”等功能。智慧法院也已经具备可以为法官判案提供“同案同判”参考的人工智能系统。当然,智慧司法赋能城市治理现代化的能量远不止如此。我们应当理顺智慧法院与城市治理之间的辩证关系,分析和探讨新技术在智慧司法中的应用路径与维度,从中归纳和凝练出符合城市治理水平现代化的法治和司法理念,在尊重司法本身的原理和规则的前提下,结合信息技术发展的客观规律,提出智慧司法制度设置与程序优化的对策和建议,助力推进城市治理的现代化和法治化。

  如何探讨智慧司法赋能城市治理现代化的新路径。首先,要塑造城市治理现代化中的智慧司法理念:城市生活的智能化迅猛发展产生了很多革命性结果,这使得既有的司法解纷解决机制遭遇了明显障碍。因此,智慧城市的有效治理急需确立适应时代发展的法治理念。其次,要探索提高城市治理的法治化、智能化水平所需要的新型法律体系,促进司法智能化发展,推进法律制度及司法服务转型升级。在此基础上,实现智慧基础设施建设、智慧政务建设、智慧经济建设及智慧法治建设,这四个方面的融合与互动从而有机地推动城市治理的现代化。再次,要实现城市治理现代化中的智慧司法过程的改造与价值重塑,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期待亦是城市治理水平提高的重要指标。毋庸置疑,信息技术、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已广泛应用于司法服务改革和建设当中,因此应进一步拓宽现代技术应用于城市治理现代化中智慧司法的路径与维度。最后,城市治理现代化中智慧司法建设需要配套的规则与立法,找到重塑智慧司法的价值和规则的正确路径,从而解决城市现代化建设中的法治理论及实践问题。即通过智慧司法改造和创新的规则、程序,影响城市治理的现代化和法治化,从而实现城市治理现代化与智慧司法建设的协调和统一。

  毋庸讳言,在互联网人工智能的新时代背景下,智慧司法以及其助力下的智慧城市建设乃大势所趋,与此同时需要我们辅以更新司法和城市治理理论和理念,智慧司法与城市治理两者间也将面临新的契合点。当然,智慧司法也还存在诸多需要突破的应力点,同时在助推城市治理现代化过程中还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加强:

  一是以信息化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深入分析,全面权衡,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善于从眼前的危机、困难中捕捉和创造机遇。更善用信息化手段捕捉城市太势、畅通交流路径、协助科学决策,拓展智慧司法服务能力,创新体制机制。同时,要加强智慧司法所能发挥的功能的深度与广度,有效服务现代化的司法管理及城市治理。

  二是要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力有序推动智慧司法建设提速扩面,积极破解智慧司法建设中的难点、堵点。探索加强智慧司法建设的有效途径,提高城市的治理能力,使城市在面对突发危机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够维护正常的司法秩序。

  三是加大力度培养兼备现代技术与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不断深化人才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为城市的法治基础建设提供理论支撑,推动新型法律科学培养模式和复合型菁英培养机制的探索与创新。简言之,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住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产业发展带来的机遇,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抓紧布局线上审判、区块链存证、电子送达等战略性司法服务。

  此次抗击新冠疫情,既是反思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之道的敦促,更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打实的考验,城市可以看作一个国家的缩影,在这次考验中,有力的城市防控措施使我们取得了当前的可喜成绩,同时也暴露出我们在治理中仍存在的不少问题。应当看到线上司法服务在应对这次重大突发事件中,对维护和稳定社会秩序起到的显著作用。此次疫情期间,各地法院立足现有的信息化手段,依托在线诉讼平台,在防控疫情的同时充分保障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正义。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发布的数据显示,2月3日至3月20日期间,全国法院累计网上调解20万余次,线上立案近55万件,网络开庭11万余次,网上证据交换13万余次,电子送达167万余次。正是智慧法院的各项前瞻性建设和举措,才得以在抗防疫情中法院的线上审判依然有条不紊,并且在此次考验中得到有效加强和进一步规范,有力地坚守着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坚守着城市治理现代化中的法治防线。

作者:邓恒、王伟
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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