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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政法时代司法统计的新构想

时间:2019-08-05 10:43:55   来源:福州市委政法委

[法安导读]    当前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司法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运用司法统计数据来描述司法业务工作已经成为共识,把司法管理工作的聚光灯对准司

  当前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司法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运用司法统计数据来描述司法业务工作已经成为共识,把司法管理工作的“聚光灯”对准司法业务工作本身,通过实时提取分析“原汁原味”动态数据来反映每个部门司法业务的来龙去脉和每个时点的流程运转情况。将司法统计从单纯数据图表向深度运用探索转变,在实际操作层面进一步开展数据挖掘分析及质量评估和绩效考核,研究司法运行规律和法治思维习惯。作为掌握司法机关全局基础性工作的司法统计,得益于法治思维方式理念深入和司法体制改革创新,全面采集、深度挖掘司法业务信息资源,系统整合全部司法业务流程信息,形成以司法业务供给支撑统计数据、由统计信息评价展现司法业务效能、用司法统计数据信息公开深化司法公开的良性互动局面,准确进行功能定位和合理协调运作关系,进而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司法数据的智慧构想

  近几年司法机关受理案件数量的猛增,根据社会经济产值越高导致司法案件数量越多的规律,即预示着新一波生产率增长的浪潮,而法律文书中承载着大量事实的数据恰能反映出社会民生和公共需求,对政策的制定和决策的施行将不再局限于经验直觉,而是基于司法基础架构和潜在价值,运用数据精准分析案件数量压力和预测动态趋势,改变原本传统的粗放经验管理模式,由精细化驱动优化社会善治。表面上看司法统计数据仅反映社会整体司法活动状况趋势,其实却为研究部署社会政治经济决策和协调指导具体工作及制定司法政策提供参考依据,必须紧跟时代脉搏和法治规律,把司法管理信息化工作的“聚光灯”对准司法业务工作本身,通过数据反映每个部门司法业务的来龙去脉和每一个时点的流程运转情况,并为质量评估和绩效考核提供数据支撑。在智慧政法信息时代,全面客观的司法统计数据和实时监控的科学合理指标是服务支持决策的必然要求。借司法体制改革东风,以司法统计实践适应智慧政法时代为突破口,按照需求规划、技术应用、资源共享、安全可靠的原则,以数据挖掘为基本设想,遵循司法规律和法律程序设计,从数据库收集存储、系统设计开发与构建、分析方法的运用以及成果转化机制等方面完善构建,启图为智慧政法时代的司法统计方式改革提供参考。强化数据为王的意识,将法律运行过程中价值关系调整和制度规范设计及不协调的问题以数据方式反馈,运用统计方法和信息技术揭示司法活动的变化规律,为立法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为法学研究提供素材。

  二、数据获取来源多元化

  整合司法统计数据质量规则与司法流程管理业务逻辑,开发面向更多数据信息应用和业务工作类型的多元数据采集系统,多渠道扩展数据来源,借助计算机辅助功能实现对文本文档、图形图像、视频影像等多种形式的数据采集和信息存储,用技术手段把碎片化的数据整合反映司法程序过程的信息项束集合。由原先按业务类型分散点布置收集的方式转变为运用联机事务处理系统实时生成司法统计数据信息的模式,避免人工操作错漏和人为数据造假及不带主观臆断和偏见且不受非法接触和修改,通过网络系统实现全国司法机关业务数据的采集、整理、传输和随机抽查审核数据信息的准确完备性,实现既有层报核对又能同步共享的数据计算流程和统计工作规范之创新再造,提高智能化敏感度和前后连贯性。但受到法律文书标准规范化程度、语词分析技术、非结构化文本等因素制约,文书智能提取的信息内容还只能作为补充和校验司法统计数据的辅助过渡,最终将利用各种逻辑校验规则与统计制度对应,自动生成相关司法统计数据和初步分析。仍然应坚持采用传统既有固定表格填写的全面分类报表模式和新旧过渡衔接配套系统软件,借助信息系统或计算机软件从业务文书自动收集关键点数据生产本单位表供本级参阅,而后在本系统内逐级审核上报汇总;也有通过关键检索技术进行文本内容结构分解和索引分析,从原始文本中提出部分摘要或关键词,由语义概念对应叙事场景组成描述的记事单元,类似分段分析检测变化来分割关键帧,建立可视化目录分别将提出的结构和内容属性归入不同类别或进行索引结构归属,为司法业务工作管理和指标评价体系提供基础数据。

  智慧政法时代司法统计的新构想

  三、立足基本数据的统计功能

  在新的信息技术条件和具有科学制度操作规范下,司法数据的集中统计管理并轨已成必然。单从目前省级司法部门所建立的集中数据库管理系统来看,确实是可以及时准确掌握案件类型、数量的变化情况,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与完整无误及按时上报在数据技术支持下就会有很大改观,从源头上做到案件数量全、要素全、质量高,不仅有利于统计口径规范一致,利用计算机录入存储和分析数据,极大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成本,增强时效性和使用率,有效避免人为纰漏;还可以有更加专业化的全程技术支撑和维护支持系统,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执法办案各节点进行跟踪管理,通过网络自动对接传输设定信息,自动获取和共享资源数据,并实现基础性的分析决策和预测提示,避免了“数据搬家、数据走样和数据悬空”等最容易出现的多层次差错;也可以有临时性调查数据收集和挖掘研究,既能核对套表制度中取得原本已经涉及的数据信息,发现问题所在,降低填报的不真实性和不准确率,消除不合理的数据结构及分散冗余混乱等,又能重新调取满足调研所需的临时数据,减少原先需按层级分别调查的繁琐步骤,提升内外部统计信息职能质效;又可以将固定统计图表、即席查询功能、多维模式图形、动态数据分析等相关信息通过网络平台等告知社会,由相应的数据质量纠错机制来补救应对社会公众的质疑,减少人为隔阂开的司法实践公正确认和社会抨击司法不公的反差,促进司法工作阳光化。

  四、驱动统计动态分析管理决策

  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和操作焦点,是从最基本的场域观念入手,借助于与个体密切联系的信息来进行统计分析,将数据定量的统计方法分析和对象定性的知识研究结论适时公开以利于社会公众准确了解含义与趋势。司法统计涉及到数据收集、整理、存储、挖掘、比对、分析、预测、展现等诸多领域,数据挖掘方法涉及到分类(决策树、贝叶斯分类、人工神经网络、支持向量机等)、关联(频繁项集、FP增长算法、序列子图、非频繁等)、聚类(K值、凝聚层次聚类、DBSCAN、簇评估等)、异类(统计方法、基于距离离群点检测、基于密度离群点检测)等模式以及基础分析、模块功能、模型测算、应用测试等延展,这些方法和技术需要一定计算机、模糊数学、数理统计等学科的专业技能熟练掌握,在运用时又要有法学理论、法律程序、司法业务流程等职业知识的熟悉领会,将两者融合才能胜任智慧政法时代司法统计的任务,以支撑司法管理辅助决策的需求。区别于一般只有统计数据点缀或在开头罗列数据说明总体情况的法学专题研究和案例分析,司法统计分析就是在法律规范和司法解释规则参照下,遵从司法实践需要和实用管理工具的原则,从案件中体察社会形态变化,从细微中感受民众的司法需求,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寻找一种预设条件和程序形式,将其相互衔接起来根据功能系统活动与运用策略选择展开经验性研究。搜集、整理、汇总经历司法过程的业务数据,通过数理运用的方式展开实证分析,以数据、相关指标和图表为语言,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数据指标中第一时间透过现象抓住问题,综合归纳描述某一特定的司法现象本质规律和整理提炼研判某些特殊的司法活动发展走势。并广泛运用到法学理论、司法改革、法律适用、司法规律、司法程序、态势分析等专门性调研中,以数据描述基本情况、对照比较分析态势、归纳总结现象规律、认知客观经验脉络、预测发展趋势和形成对策建议供决策参考等。

  五、司法领域的数据价值分析

  将司法统计与社会经济领域数据进行重组,通过深层次地挖掘数据资源之间的潜在规律和演化路径,发现法治思维方式的“数据脚印”与本源信息,找到法律作用于社会经济的特定模式与实际效果,释放出数据所蕴涵的巨大价值,完善司法在社会资源配置和经济稳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在法治时代的司法实务中数据技术蕴含着难以估量的信息资源和社会价值,缘起于司法事务广泛繁多的业务种类和庞杂极大的累加数量级及不可想象的更新速度,由其与社会经济密不可分的关联性而存在巨大的发展潜力和极其重要的价值意义,司法统计数据为领导者做出正确合理的决策提供了一个生命链条。基于优越的数据接收和计算处理能力与管理运筹学理论的交互式,通过历史库存海量数据档案预测趋势和判定走向的大致规律,从宏观到微观的各个不同层次上实现数据驱动,通过追踪宏观精确测定规模效果来监测预警,实施日常时限监控督促执法办案进程,从数据关系中洞悉司法的内在规律来把握宏观发展趋势。采用相对规范和稳定的分类、关联、聚类、异类等数据挖掘基本算法,并根据数据特点和研究目标进行模型选择和运用,让数据自己解释自己,以一定方式在数据中寻找模式,在人机交互式产生模型的时候也解释建模过程。还可借助具有分布式存储信息的人工神经网络,借助具备强大分析能力且注重细节的“大脑”,将各类宏观经济数据与司法统计数据结合起来开展综合分析,模拟人的形象思维方法协调处理多种信息之间的联系,对宏观政策目标进行预测评估,寻找最优的法治和政策来改善社会经济运行形势。在日常实时监测对照中,使用类似流程图的树型结构决策树方法采用自顶向下的递归方式比较内部矛盾结点属性值,综合先验信息和样本对照的贝叶斯统计学算法来发现数据之间的因果关系,根据已知数据分布偏离或概率模型使用不一致性检验来求得异常线索,并将其与各种证据关联起来人工智能推断提前预警,争取一个查找原因、寻求对策、及时修正的缓冲时期;从积累数据中发现以往工作不足和缺陷的线索,为今后改进工作效能和完善实务操作提供参考,相应地制订应急处置意见,在社会发展预计可能出现相似情形时提出来年工作策划思路。

  六、结语

  数据的奥妙在于谦逊、愿意聆听且为掌握者所知晓。法治化发展进程中多样化的需求,宏观上衍生为司法统计参与决策咨询、司法监督、司法管理等,还从微观上延伸至司法人员个人业绩电子档案,全面、连续记载业务工作的相关数据以及学习培训、调研成果、奖惩记录等情况,并由之智能化生成各种比较、分析和考核、评估的结果,用数据的客观说服力增强去除行政化的条件,提高绩效考核效率。不同来源的数据相互印证、互为说明、相得益彰,创造更好的结果,做好统计信息采集、数据资源规划、丰富数据范围才能让数据的“矿藏”熠熠生辉,依靠准确翔实的数据累积为政策制定、调整、决策和评价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实现司法统计职能作用效益倍增,找到提升管理实效的新突破口,这正是统计数据领域“1+1﹥2”的原因。

作者:方辉

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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