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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委组织部门完善扫黑除恶十项制度

时间:2019-06-21 14:57:31   来源:《长安》

[法安导读]    山西省忻州市委组织部门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保障,认真完善和执行十项制度,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是完善工作例会制度

  山西省忻州市委组织部门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保障,认真完善和执行十项制度,不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忻州市委组织部门完善扫黑除恶十项制度

  一是完善工作例会制度。 每月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小组成员及办公室成员参加,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每一阶段工作作出具体安排,并加强督促检查。

  二是完善情况报告制度。 坚持执行涉黑涉恶线索问题周报、农村干部涉黑涉恶一案一报、台账月报、大事记等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

  三是完善信息反馈制度。 市委组织部扫黑办加强对基层相关工作信息的收集,认真做好梳理汇总和素材甄选工作,每周至少编发1期简报。 下级单位每月28日前报送当月工作任务落实、 成绩经验、重要案 (事) 件办理、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对策建议等情况。

  四是完善定期督导制度。 市县两级分别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小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明查暗访等手段,定期深入基层开展工作,重点对县级组织部门、乡村两级党组织履行工作责任情况、按时间节点要求推进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等进行督查指导。

  五是完善分析研判制度。 定期就线索排查、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农村基层党建、村级社会治理、涉黑涉恶村干部和党员处置等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工作措施,增强工作的指导性、针对性。

  六是完善线索移交制度。 通过来信来访、12380电话举报、基层党员干部摸排等途径,积极受理基层党员群众的举报,将举报情况逐一登记在案、形成台账,并组织乡村两级党组织对举报线索进行初步核查,核查结束后将疑似涉黑涉恶线索移交市县两级扫黑除恶办公室,并逐级上报工作台账。

  七是完善沟通协调制度。 及时了解掌握纪检、政法机关的案件线索和查办情况,对反馈的线索和案件及时列入台账,及时跟进实施组织处理。

  八是完善工作保密制度。 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坚决杜绝工作过程中的失密泄密事件。 严格按要求逐人签订保密协议,教育工作人员遵守保密工作纪律,妥善保管工作职责之内的涉密信息、 文件,严防失密泄密。 严格信息公布制度,凡是向社会公开的工作内容,须逐级进行审批。

  九是完善情况通报制度。 对工作整体进展情况,每月进行通报,督促各地严格按节点要求推进工作;对典型案件、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处置情况,适时进行通报,有效引导舆论;对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措施不具体的,及时进行通报,督促各地加大整改落实力度。

  十是完善追责问责制度。 强化对组织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问责追究,对工作推进缓慢、存在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及时约谈县级组织部门和乡镇(街办)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 对突发事件上报及处置不及时的,视情进行诫勉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逐级追究领导责任;对线索摸排、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等重点任务落实不力,导致工作混乱或出现负面舆情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作者:李贵明

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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