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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务净 除恶务尽

时间:2019-06-12 09:58:02   来源:珠海市政法委

[法安导读]    全国统一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珠海市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要求,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党风政风社会

  全国统一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珠海市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总要求,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明显好转,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治安状况持续改善,2018年全市违法犯罪警情、刑事立案、严重暴力犯罪案件、命案同比分别下降14.53%、4.9%,20.7%和50%,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扫黑务净 除恶务尽

  高位部署推进,强化组织领导。 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专题会、市政府常务会党组会、领导小组会、部署会、推进会等形式,以及举办业务培训班,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推进专项斗争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第一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各项保障;坚持市、区、镇(街)、社区(村)四级书记和各成员单位“一把手”带头抓部署、抓落实,自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评估系统、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评、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层层落实责任。

  依法从严打击,保持高压态势。 适时修订《珠海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将举报奖励上限从20万元提高至50万元,与澳门签署扫黑除恶合作备忘录,出台涉黑涉恶案件衔接办法,围绕十类打击重点,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涉黑涉恶问题,出重拳、下重手。截至今年3月底,共打掉涉黑组织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0个;侦破九类涉恶案件655起,刑拘2142人,投案自首73人,缴获枪支22支;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397人,提起公诉涉黑恶案件25起169人;审结涉黑恶案件3起22人。

  实施源头治理,优化发展环境。借力平安共创、依法共治、基层共建、民意共商、幸福共享五大工程,坚持扫黑除恶和社会治理“两手抓”,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强化对近海水域黑恶乱象整治,加大对旅游购物欺诈、网约专车、保健品市场等行业领域乱象的整治力度,开展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涉黑涉恶问题专项整治,加强重点人群帮教管控,修订完善一批监管制度措施,推动全市“二次创业”的发展环境持续向好。

  坚持深挖彻查,净化党风政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专项斗争纳入纪委监委巡察重点内容,建立起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情况通报、双向移送反馈等机制,严格落实“两必问”“四同步”措施。截至今年3月底,共立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案件45件,查结2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人、组织处理6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崇法尚德、扶正祛邪的正气更加充盈。

  强化组织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建立村干部候选人联审机制,开展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回头看”,实施“领头雁”工程,出台农村“两委”干事创业激励保障工作意见,在全市推行“红色业委会”建设,在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党组织,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截至今年3月底,整顿提升村(社区)党组织21个,调整撤换不合格村(社区)党组织书记12名。

  加强督导传压,提升工作成效。建立定期督导、日常督导、专项督导、巡察督导四项机制,并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市委巡察组和政法系统政治督察重要内容开展巡察督导,以督导倒逼进度,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工作取得实效。同时,积极配合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下沉督导,坚持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工作,强弱项、补短板,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作者:张强
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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