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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县检察院回访探望困境儿童,延绵检察情

时间:2022-01-17 11:46:44   来源:田林县人民检察院公众号

[法安导读]  田林县检察院回访探望困境儿童,延绵检察情

  “结案不是最终目的,作为检察官,有责任让身处困境的孩子获得司法的温暖。”近日,田林县检察院对一起申请支持起诉变更监护权和司法救助案件进行了案后回访。该案是田林县检察院办理的首起通过支持起诉解决儿童监护问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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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回顾

  2021年11月,田林县检察院在办理案件中,网箱养殖户农某成向该院干警反映其生活窘境。

  经核查,农某成向银行贷款在那比库区网箱养鱼,因无证准备被依法拆除,也减少农某成一家四口人的经济来源。除了一家4口人的基本生活开支外,还要照顾其老母亲农某新和侄儿农某。据了解,农某今年12岁,智力残疾一级,属重度残疾儿童,其父母于2014年离婚后,母亲陈某春自此失联,未再履行监护、抚养职责。父亲农某豪则常年在外无业游荡,怠于履行监护、抚养职责,且其属于吸毒人员,有多次被强制戒毒记录和犯罪前科,2021年又被刑事打击正在服刑中。农某属于事实无人抚养建档立卡儿童,生活贫苦、自身残疾、监护缺失等问题都使其陷入更深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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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办案检察官的引导下,农某成向田林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变更监护权和司法救助。该院于2021年12月10日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县民政局、县残联、县第一小学、县人民医院等相关部门就农某康复治疗、特殊教育、司法救助等问题共同探讨解决方案。听证会现场意见达成一致,为农某申请事实无人抚养补助、临时救助、智力康复治疗、到特殊教育班级就读、司法救助等项目。同时为方便农某新照顾农某进行康复治疗和特殊教育,田林县检察院争取到县城内一房一厅住房,供祖孙俩过渡居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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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会后,各单位和部门迅速落实政策,为农某办理事实无人抚养补助每月950元、一次性临时救助金3200元、司法救助金10000元、康复治疗每月补助1000元;人民监督员黄金燕落实个人每月捐助500元的承诺。现农某新、农某祖孙已搬入田林县人民检察院为为他们安排的过渡住房,每天按计划到县医院康复科开展康复治疗,到田林县第一小学特教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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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虽已结案,但是农某的生活和学习情况牵挂着检察官的心。为此,承办检察官到学校、医院走访,详细了解农某生活学习和康复治疗具体情况。

  在田林县第一小学的教室内,农某高兴地向他心心念念的检察官叔叔阿姨介绍了许多自己刚学的知识。检察官阿姨勉励他:“你要听老师和奶奶的话,天天向上,健康成长,有什么心愿跟阿姨说,阿姨尽力帮你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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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你们平时的付出!我们检察机关面对困境未成年救助问题不能简单地考虑经济困难,更要考虑其未来的学习成长。关注当事人司法需求,依托有关单位,借助专业力量,精准帮扶,在法律尺度内给予最大帮扶,才能真正办好民生实事。”在回访中,田林县检察院检察官看到农某崭新的生活,对学校和医院工作人员工作的配合表示感谢。

  学校负责老师和医院康复医生对该院有头有尾、有始有终的工作态度十分肯定。

  据悉,该案正式开启了田林县检察院保障困境儿童权益的创新举措——以“委托监护”为抓手,解决监护缺失问题,联合多部门展开扶持,利用司法力量帮助困境儿童延续“家”温暖。同时,该院建立健全回访反馈责任机制,切实做到“件件要有回访、事事要有回音”,真正达到救助工作精细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效果最优化的目标。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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