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安网

法安网内容检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智慧政法 > 检察院 >

开阳县检察院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偷越国(边)境犯罪

时间:2022-01-05 09:38:20   来源:开阳检察微信公众号

[法安导读]  7案20人认罪服法,开阳县检察院依法从快从严打击偷越国(边)境犯罪

  近年来,不断有人打着高薪的幌子引诱境内人员偷渡“淘金”,有人为了“发财梦”铤而走险,殊不知,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厉制裁。2021年6月以来,为依法严厉打击妨害国(边)境管理秩序犯罪,开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从快从严办理了7起偷越国(边)境案,共20人被法院判处刑罚。

  案情回顾

  被告人李某某、苏某某、魏某某、涂某某等人在没有办理出国相关手续的情况下,乘坐飞机到云南边境,随后改乘货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避开边防检查,成功偷渡到缅甸,到达缅甸后被非法组织控制人身自由,扣押身份证、手机等物品,让李某某等人与外界失去联系,被迫冒充年轻、貌美的女子在网上以搭讪、聊天、谈朋友为幌子,对境内的公民实施电信诈骗。

  案件起诉后,开阳县检察院依法充分运用简案快办工作机制,积极做好认罪认罚和以案释法工作,促使20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积极与法院会商,全部采取速裁程序审理,法院宣判后,20名被告人表示认罪服法,无一上诉。

  检察官提醒

  幸福生活要靠双手创造,天上从来不会掉馅饼!切勿轻信他人之言,境外不是天堂;切莫心存侥幸,不惜以身试法,不但没了“钱”图,反而丢了前途,失去了归途。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到打击整治偷渡违法犯罪行为活动中来,积极劝导亲友不要参与偷渡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出境的人员,要认清回国自首才是唯一的出路。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广汉

声明:

本网站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因为网站可以由注册用户自行上传图片或文字,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征稿启事

  • 投稿信箱:195024562@qq.com

品牌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