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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林县机关公开听证帮助古稀老人解决赡养难题

时间:2021-10-20 09:20:25   来源:田林县检察院

[法安导读]  田林县机关公开听证帮助古稀老人解决赡养难题

  近日,田林县检察院检察官深入到平塘乡六池村达东屯对一起古稀老人赡养问题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县司法局、乡政府和村两委干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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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回顾

  今年8月,田林县检察院了解到田林县平塘乡六池村达东屯的陆某某独自居住于由砖头和铁皮构筑的矮小、简陋房屋内,无人照料。后该院干警多次到现场进行核实调查,了解到陆某某现年75岁,其四个儿子分户后均另外修建了楼房,目前陆某某妻子跟随大儿子生活,而陆某某则一人独居,没有儿孙照料。陆某某原随同大儿子居住,发生矛盾后转与二儿子居住,后与儿子、儿媳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便搬出独居在木板构筑的简易房屋内。

  脱贫攻坚期间,乡政府和村委考虑到危房的安全隐患,遂组织其四个儿子以及群众将老人居住的木板房改建成砖头砌墙、铁皮盖屋顶的简易房,没有厨房和卫生间,居住环境较差。陆某某除了享有国家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二儿子代缴)外,无其他补贴,经济收入大多为销售自己种植的茶油、玉米所得,其经济拮据、无人照顾,基本生活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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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虑到陆某某老人年事已高,不宜因诉讼来回奔波,为切实减轻老人负担,减少诉讼成本,避免激化矛盾,该院决定通过深入到老人所在的村屯举行公开听证来化解矛盾,尽力促成双方和解。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陆某某有权提起诉讼。” 听证会上,检察官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方面阐述了赡养义务人应当履行赡养义务的理由和依据。同时针对双方产生的分歧,承办检察官依据事实和法律向其四个儿子进行了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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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多方协调,陆某某四个儿子缓和了彼此之间多年来累积的嫌隙,打消顾虑,表示愿意共同履行赡养义务,并与父亲互谅互让,达成和解,争取在今后照顾好老人,和睦共处,让其享受到温暖的晚年时光。田林县检察院成功协调解决75岁老人的赡养问题,受到当地干部和村民的一致赞扬。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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