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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人民检察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协作配合机制

时间:2021-01-15 13:52:35   来源:广西检察院公众号

[法安导读]  广西人民检察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协作配合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两法”衔接工作,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文件,围绕共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保护知识产权等工作主题,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明确了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加强协作配合,积极推动相关社会治理等多项工作措施。

  广西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协作配合机制

  一是检察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围绕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法律监督等主责主业,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密切协作,加强监督,以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理念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是建立协商会议和联络员制度。双方定期召开工作协商会议,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联系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明确联络部门和联络员,具体负责双方沟通、对接、联系等日常工作。

  三是建立健全联合调研和专项活动机制。双方根据上级部署和工作需要,结合工作实际,在重点工作或突出问题整治等方面加强合作,可联合组织相关专题调查研究,开展相关专项活动,加大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破坏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力度,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共同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经济发展秩序,助力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

  四是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积极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细化案件信息的录入时限和标准,规范使用信息共享平台,逐步实现实时查询和同步监督,确保信息共享平台发挥更大效能。

  五是建立健全联合办案机制。加强对重大复杂案件的联合督办,巩固公益诉讼推动食品药品领域治理的成效,突出办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舆论高度关注的案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六是建立联合培训机制。双方联合开展业务培训,建立双向和互动培训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培训实效,统一执法司法尺度,共同提高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能力。

  七是积极探索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模式。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总体原则和要求,多层次立体化及时宣讲新政策新法规,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结合执法办案,积极推进以案释法、发布典型案例、提供法律服务,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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