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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区检察院:让公平以看得见的方式运行

时间:2020-09-21 10:07:47   来源: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法安导读]  9月16日上午,南明区检察院对侯某某刑事申诉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由于疫情期间监狱特殊规定,此次公开听证会在贵阳市筑城检察院采用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

  9月16日上午,南明区检察院对侯某某刑事申诉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由于疫情期间监狱特殊规定,此次公开听证会在贵阳市筑城检察院采用远程视频的方式进行。会议由申诉案件承办检察官沈超主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第十检察部毕福长主任到会作指导,邀请了人民监督员、检察业务咨询委员会专家、值班律师担任听证员。
 

南明区检察院:让公平以看得见的方式运行

  申诉人侯某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南明区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其不服法院判决,向南明区检察院提出申诉。案件受理后,检察官认真听取侯某的申诉意见,调取原案卷宗材料审查,由于该案证据证人众多,申诉人情绪较为激动,为了全面听取各方意见,将审查过程公开进行,使申诉人侯某某全程参与其中,达到兼听则明,公正处理案件的效果,故决定对本案采取公开听证的方式进行审查。

  听证会上,主持人宣布听证会纪律,告知申诉人权利义务,核对申诉人身份信息后,由申诉人侯某某阐述其申诉理由。侯某某阐述了申诉理由后,各听证员根据侯某某的申诉理由并结合案件证据向申诉人提问,提问完毕后进入评议室进行评议,在经过充分的讨论后,各听证员提交了各自的听证意见,并形成了一致的评议意见,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现有证据能证实申诉人侯某某构成合同诈骗罪。如申诉人就申诉理由能提出有效证据或者证据线索,可以提交办案机关进行进一步查证。该评议意见由主持人当场向申诉人进行宣布。

  参加听证会的听证员对检察机关召开公开听证会给予充分的肯定,认为听证会体现了检察机关司法公开透明,对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起到积极作用。下步,该院将加大司法公开力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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