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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检察助力迷途少年圆梦大学

时间:2023-08-30 14:00:14   来源:南丹检察

[法安导读]    "感谢检察机关给予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已经考上大学,今后一定会遵守法律,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不会辜负大家对我的期望。"近日,南丹...

  "感谢检察机关给予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我已经考上大学,今后一定会遵守法律,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不会辜负大家对我的期望。"近日,南丹县检察院对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满的未成年人小龙(化名)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并召开了不起诉宣告训诫会,小龙的法定代理人和办案民警等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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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期间,小龙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出售给他人,为网络犯罪活动的顺利进行提供便利,其行为涉嫌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2023年2月,案件移送至南丹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综合考虑小龙系未成年人,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其他前科劣迹、具有监管条件,主动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依法对小龙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察期为6个月。

  在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限内,承办检察官、小龙家长以及南丹县青年志愿者协会三方联合对小龙进行帮教。通过参加公益活动,引导小龙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法治观;通过加强亲职教育,修复其与家人的关系;通过谈心谈话,帮助其修正自我。经过6个月的跟踪考察,小龙在思想、行动和表现上都有了良好的转变,南丹县检察院决定对其作不起诉决定。

  在宣告训诫会上,检察官向小龙宣读《不起诉决定书》和《训诫词》,详细阐明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满决定不起诉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告诫其要汲取教训、踏实做人。与会人员分别从法、理、情三个层面对小龙进行训诫教育。小龙表示,一定会痛改前非,并分享了被大学录取的喜讯。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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