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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大数据赋能,“慧眼”消除侦查监督“盲区”

时间:2023-08-24 13:55:32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广东频道

[法安导读]  之前,小吴出于朋友义气被拉去参与了一场群架,导致一人受轻伤,案发后小吴和同案人一起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随着其他同案人被判决了,自己却没个说法,小吴一直也不敢追问,生怕自己再被“抓”起来。现在,一份撤案通知让小吴终于摆脱了“嫌疑”......

  近日,小吴终于接到期盼已久的撤案通知书,悬着心终于落了地。

  之前,小吴出于朋友义气被拉去参与了一场群架,导致一人受轻伤,案发后小吴和同案人一起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随着其他同案人被判决了,自己却没个说法,小吴一直也不敢追问,生怕自己再被“抓”起来。现在,一份撤案通知让小吴终于摆脱了“嫌疑”,这一切背后是检察机关通过大数据比对、数据碰撞筛查监督线索,监督公安机关及时撤案的结果。

  实践中,许多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未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成了侦查监督的“视线盲区”,如何消除盲区,扩宽侦查监督视野?对此,珠海市检察机关探索出了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的破题之举。

  线索倒查,锁定监督目标

  究竟有多少案件没有进入检察监督的视野?为了摸清底数,珠海市检察院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对辖区内近五年的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同时鉴于侦查活动周期长、案件量大,从监督必要性出发,也为侦查机关活动预留一定空间,检察机关剔除了以事立案及未对嫌疑人采取过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案件,仅对近五年采取过刑事拘留强制措施但长期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梳理。通过对上述案件的筛查,总结提炼出该类案件存在的异常时间点等规律,结合刑事检察监督职能,确立四项具体监督目标:不当延长刑事拘留期限;刑事拘留变更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后未依照法定期限解除;刑事拘留后两年内未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刑事拘留后不当终止侦查或撤销案件。以此为突破口迈出了数字赋能监督“刑拘未移诉”案件的第一步。

  模型创建,破解监督难题

  传统被动式侦查监督模式难以全面有效挖掘监督线索,数字检察战略的提出为破解监督职能虚化、弱化的难题指明了道路。珠海市检察院趁势而上,将数字检察作为法律监督工作新的“增长点”高位推进。为顺利搭建“刑拘未移诉”这一业务急需的监督模型,该院在盘活内部数据资源的基础上努力攻克外部数据壁垒,解决数据获取来源难题,从而快速搭建起数字模型,实现批量监督。

  通过数字监督模型输出的只是异常数据线索,并不直接等于已查实的监督案件,要使线索最终成案,就要将审查、调查、侦查“三查融合”的思维方式贯穿其中。珠海市检察院发挥一体办案化优势,由市级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统筹,将数字模型发掘出的监督线索根据部门、级别管辖等推送给职能部门、基层院,由其对线索开展人工核查,并根据案件情况适时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发现职务犯罪线索及时移送侦查部门,从而大大提高了监督质效。通过大数据比对监督公安机关对493宗案件进行依法处理,纠正侦查违法案件5件,建议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件,查办职务犯罪4件。

  标本兼治,堵塞制度盲区

  监督的盲区同样也是制度的盲区,珠海市检察院坚持标本兼治理念,在个案监督的同时发挥监督预防作用,多措并举促进侦查机关规范执法办案。针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建议,帮助其堵塞漏洞。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主动与公安机关建立信息交换和共享机制,对公安机关立案和侦查活动实现及时、全面监督,从源头上预防“挂案”,促进公安机关提高侦查办案质效,双方数据共享还写入了珠海市《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学习会备忘录》,成为珠海治理新范式。

  在掌握公安机关办案数据的基础上,珠海市检察机关建立起全流程办案超期预警机制,及时发现久侦未决案件,适时开展提前介入,实现前置筛查过滤,对于符合撤案条件的案件依法监督撤案;对于取证不足案件,精准引导,必要时及时总结形成类案取证指引;异常案件查深查透,一旦发现职务犯罪线索及时移送,以追责倒逼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提升,以高质效法律监督促进更高层次公平正义和更高水平社会治理,实现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的双赢多赢共赢。

  责任编辑:陶 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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