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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立、诉、判数量连年攀升,北京首创反洗钱检察人员轮值协查机制

时间:2023-08-21 14:39:16   来源:

[法安导读]  8月15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与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召开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联合制发《关于建立反洗钱检察人员轮值协查机制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探索在全国首创反洗钱检察人员轮值协查机制,进一步强化反洗钱协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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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8月15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与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召开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工作新闻发布会,联合制发《关于建立反洗钱检察人员轮值协查机制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探索在全国首创反洗钱检察人员轮值协查机制,进一步强化反洗钱协查工作。据了解,近年来,北京致力于高质量推进打击洗钱犯罪工作,“洗钱罪”立、诉、判数量连年攀升。发布会通报了北京市检察机关打击治理洗钱犯罪的工作情况,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反洗钱工作的情况。

  数据显示,2020年以来,全市共起诉洗钱犯罪66件74人,上下游犯罪起诉比率逐年攀升。近三年来,以“洗钱罪”判决的案件中,洗钱金额超百万的案件占比超60%,平均单起案件洗钱金额超千万,且基本实现了洗钱上游犯罪类型的“全覆盖”。

  上半年起诉洗钱犯罪21件21人

  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杜邈介绍,北京市检察机关持续加大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的工作力度。2020年以来,全市共起诉洗钱犯罪66件74人,上下游犯罪起诉比率逐年攀升,为北京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建设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据了解,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将反洗钱作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金融安全的重要内容抓好抓实,要求检察人员对涉案资金流向进行专门审查,逐案分析是否存在洗钱犯罪线索。2023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起诉洗钱犯罪21件21人,上下游犯罪起诉比率明显提升,切实体现依法从严惩处的方针。

  对于洗钱犯罪涉及的毒品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12类上游犯罪,检察机关在办理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机制,推动洗钱犯罪立案29件。

  在检银协作方面,由市检察院统一向营管部提出资金协查申请,发挥营管部的反洗钱调查职能优势和大数据平台作用。2020年以来,共对32件上游犯罪案件开展资金协查,充分挖掘洗钱犯罪线索,为案件查办提供全方位金融情报支持。

  据了解,下一步,北京市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要求,持续落实“一案双查”制度,不断深化检银协作机制,协同开展重点行业整治,加大对洗钱犯罪的打击治理力度,进一步提升反洗钱工作。

  平均单起案件洗钱金额超千万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洗钱犯罪与各类犯罪活动相互交织渗透,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金融安全,打击治理洗钱犯罪已成为国际共识。”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反洗钱处处长刘丽洪在发布会上表示,反洗钱工作链条长、涉及面广,做好反洗钱工作必须多方协力才能取得实效。

  据了解,2020年人行营业管理部和北京市监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高法、市国安局联合签署了《北京地区打击洗钱犯罪合作备忘录》,2022年人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北京市监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高法等11个单位共同印发《北京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一体化、多层次的北京市打击洗钱犯罪合作机制逐步建立。

  据刘丽洪介绍,在反洗钱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北京致力于高质量推进打击洗钱犯罪工作,“洗钱罪”立、诉、判数量连年攀升,近三年,以“洗钱罪”判决案件中,洗钱金额超百万的案件占比超60%,平均单起案件洗钱金额超千万,且基本实现了洗钱上游犯罪类型的“全覆盖”。

  据了解,通过人民银行与金融机构形成的反洗钱工作体系,人行营业管理部在洗钱等违法犯罪的资金监测和分析、协查可疑账户和交易、线索摸排和移送等方面持续发力,与成员单位共同落实反腐、反恐、禁毒、扫黑除恶、打虚打骗等中央重大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加强对洗钱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取得了突出成效。

  数据显示,近三年来,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共协助成员单位开展反洗钱调查120余起,向侦查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00余份,协助执纪执法机关破获重大地下钱庄、虚开发票、贪腐、涉毒等多起有社会影响力案件。此外,近三年来,人行营业管理部共对21家机构进行了反洗钱处罚,金额合计8300余万元,处罚个人32人,金额合计200余万元,“风险为本”的反洗钱监管进一步强化。

  刘丽洪表示,下一步,人行营业管理部将与各成员单位继续深入开展“三年行动”,继续发挥反洗钱“追踪资金”职能优势,通过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坚决遏制洗钱及相关犯罪的蔓延趋势。

  明确检察人员开展轮值协同查询工作职责分工

  发布会还介绍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与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制发的《意见》。《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意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工作计划(2022-2024年)》《北京地区打击洗钱犯罪合作备忘录》等规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与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在前期开展协作的基础上,结合各自职能优势,经双方协商制定。

  《意见》要求,北京检察机关在办理涉嫌洗钱上游犯罪案件时,应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同步审查涉案财物的去向、是否涉嫌洗钱犯罪,如发现洗钱犯罪线索,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提出资金协查申请。

  对于检察机关提出的协查申请,既可以由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开展协查工作,也可以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范围内选派金融检察人才,与反洗钱调查人员共同开展分析研判工作,提升洗钱犯罪案件办理质效。

  《意见》还明确了检察人员开展轮值协同查询工作的职责分工。为保障机制顺利实施,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下设联合惩治洗钱犯罪工作室,指定专人负责工作室相关工作。对重大、疑难、复杂、新型案件,可以探索轮值检察人员与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特邀检察官助理共同开展资金协查等工作。《意见》还对轮值检察人员选派、轮值手续办理、开展联合培训等提出具体要求。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叶萍在发布会上表示,反洗钱检察人员轮值协查机制的建立,有助于深化检银反洗钱合作,充分发挥各自领域专业优势,提升洗钱犯罪线索的研判分析效率,有效凝聚双方工作合力;有助于提升检察人员的大数据分析运用能力,在检察办案中充分利用金融情报信息,深挖彻查洗钱犯罪线索,依法严厉打击洗钱及相关犯罪,维护金融管理秩序,不断提升反洗钱工作质效。
 

责任编辑:陶 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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