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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检察怎么做?来看河南新乡的“1+1+N”大数据法律监督系统架构

时间:2023-03-17 16:29:34   来源:法治参考

[法安导读]  “全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推动打破数据壁垒,共享应用数据,通过数据分析有效深化监督职能,为强化监督方式提供了新思路、新途径、新动能。”近日,新乡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

  针对现场执法处置危险驾驶类犯罪存在的监督盲区,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检察院采用“大数据建模+信息化侦查+信息化审讯”工作模式,由碎片向集成转变,实现监督能力、监督质效持续提升,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并帮助执法机关强化案件管理机制,规范执法制度,堵塞漏洞,防微杜渐。

  这是新乡市检察机关在“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方面所取得的成效之一。

  “全市检察机关深入推进实施检察大数据战略,推动打破数据壁垒,共享应用数据,通过数据分析有效深化监督职能,为强化监督方式提供了新思路、新途径、新动能。”近日,新乡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

  培养大数据思维

  “‘数字检察’的核心要义,在于统筹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培育数字能力和方法,构建检察数字治理机制体系。检察办案要学习新技术,充分运用信息化,以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我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培训研学,有力保障数字检察工作实施。”新乡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

  截至目前,新乡市两级检察院均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业务部门负责人、骨干为主体的数字检察工作专班,专项推进数字检察工作。其中,检察院专班下设综合指导组、业务需求组、技术实施组和监督保障组四个专项工作组,汇总梳理监督需求、统筹构建监督模型、协调跟进专项监督、总结推广监督经验等,建立专班定期召开推进会和通报机制,加强对全市检察数字工作的统筹指导。

  为培养全体检察干警的大数据思维,形成共学、共研、共用氛围,新乡市两级检察院通过多种方式营造浓厚的大数据法律监督学习、探索、研究和应用氛围。市检察院举办数字检察主题沙龙、数字检察工作推进会,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应用课程,在全市基层院巡讲,要求用好用活大数据办案指引,确保业务学习不松懈,进一步强化大数据法律监督意识。

  

  新乡市检察院积极开展数字检察云课堂活动,先后邀请在全国模型竞赛中成绩优异、效果好的检察院讲授刑事执行相关大数据监督模型、公安刑事“下行”案件监督模型、网络司法拍卖民事执行违法犯罪类案监督模型等先进大数据法律监督经验,为检察官积极主动参与“数字检察”工作,独立研发新乡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起到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同时编写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应用案例汇编,编发大数据法律监督办案指引,引导检察人员切实树立大数据思维,推动以数字化改革重塑检察工作模式,形成共学、共研、共用氛围。

  在建立健全大数据协作办案机制上,新乡市检察院紧扣共享、共建、共用主题,积极与公安、法院、司法局、监察委、大数据局及各行政单位建立八个有效沟通、协作、配合办案机制,与新乡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细则》《关于加强防范监管场所出现人身伤害的工作意见》,确立定期共享数据、协作配合等机制;新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专门印发《新乡市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信息共享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等。

  夯实大数据基础平台

  新乡市检察院进一步夯实大数据基础平台,构建“1+1+N”的大数据法律监督系统架构,已完成1个数据治理系统平台,1个大数据建模实战平台及刑事执行全息感知系统、行政检察大数据智能辅助监督平台、司法网络拍卖监督系统、职务犯罪研判平台等一系列业务应用平台。其中,“监管场所异常行为分析系统模型”“行政检察大数据智能辅助监督模型”在全省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中包揽前两名,获河南省检察院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新乡市检察院将大数据法律监督办案经验与业务实际相结合,在大数据建模实战平台独立研发6组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包括公安刑事“下行”案件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社区矫正对象撤缓、撤假、提请收监执行法律监督模型,司法救助线索常态筛选、预警、监督模型,强制隔离戒毒监督模型,行政机关移交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不处理法律监督模型(环保领域)等模型,并在试点单位开展的专项监督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初步取得了大数据法律监督效果。

  行政监督平台稳步推进

  “力争把平台打造成法治新乡建设的亮点工程、样板工程。”这是新乡市委主要领导针对行政检察大数据智能辅助监督平台项目提出的要求。

  新乡市行政检察大数据智能辅助监督平台项目构建了“党委政府支持、依法治市办牵头、检察机关主推、大数据专班助推、成员单位配合”的工作格局,新乡市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新乡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均将平台建设运用情况纳入年中督导、年终考核。新乡市大数据局将平台推广运用纳入新乡市大数据综合服务监管体系建设重点工作,成为新乡市大数据战略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专门成立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市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切实加强对平台建设运用的领导。市依法治市办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工作的意见》《新乡市行政检察大数据智能辅助监督平台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统筹安排平台推广运用工作任务,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和县(市、区)抓好落实。

  新乡市检察院开展先行试点,发挥引领作用,选择工作基础较好的卫辉、封丘、长垣、原阳4个基层检察院作为试点单位先行先试,探索平台建设使用经验。卫辉市检察院成立由市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平台领导小组,召开推进会动员部署,制发工作提示函提醒督促;封丘县检察院把平台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检察长直接协调法院和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短期内实现应联网尽联网;长垣市检察院制作《平台案件录入指导手册》,规范案件录入工作;原阳县委政法委书记主持召开推进会,推动平台联网和案件录入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同时,针对平台联网机构多、保障难度大、牵涉面广等情况,新乡市检察院按照统一保障、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市县两级检察院抽调专人组成联动保障团队,随时解答、处置出现的问题,确保平台稳定运行。

  在建立督导考核机制上,新乡市依法治市办把平台建设纳入全面依法治市年度工作要点,纳入依法治市和行政机关负责人述法年终考核,年初部署任务、年中督查落实,把“软指标”变成了“硬任务”,推动行政机关应联网尽联网、案件应录入尽录入。同时,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由市依法治市办牵头,与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等会签文件,明确司法行政机关与法检两院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必要时邀请有关行政机关参加,加强沟通交流,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在新乡市委政法委、新乡市大数据综合监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行政检察大数据智能辅助监督平台已接入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关460家、联网率100%;人民法院联网13家,联网率100%。与行政执法机关案件数据自动交换项目,已经与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达成一致意见,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开放案件数据权限,与平台直接交换数据。

  截至目前,平台共享行政执法案件信息2.7万余件,行政执行超时预警5900余件次,法院办案超时预警122件次,执行金额错误预警77件次,新乡市两级检察院通过平台发现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线索190余件,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73件,1件入选全国行政检察典型案例,1件入选全国大数据赋能行政检察监督典型案例,2件入选全省行政检察典型案例。

  “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每一位办案检察官都是充分运用、用好大数据的第一责任人。”新乡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要借助大数据拓展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模式、创新监督方法、提升监督能力,有效推动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通过数据碰撞筛查,精准发现“四大检察”办案线索,为积极稳妥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努力实现由“事倍功半”“人海战术”转向“事半功倍”“蓝海赋能”,由粗放型“人力驱动”向集约型“数据驱动”跃变,确保人民群众关注的实质正义“看得见”。

  责任编辑: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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