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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界首:一份检察建议换来五十亩耕地丰收

时间:2022-11-18 10:52:52   来源:安徽法制报

[法安导读]    11月11日,界首市砖集镇刘新庄村的50余亩红薯喜获丰收,镇、村干部和附近的村民都过来帮忙。在轰隆隆的机器声中,大家热火朝天地忙碌着...

  11月11日,界首市砖集镇刘新庄村的50余亩红薯喜获丰收,镇、村干部和附近的村民都过来帮忙。在轰隆隆的机器声中,大家热火朝天地忙碌着,脸上洋溢着丰收的喜悦。然而,这片丰收的土地去年还是根本无法耕种的水泥地。变化源于界首市人民检察院的一份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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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改前画面

  2020年9月,界首市检察院在履行公益保护职能中发现,该市砖集镇刘新庄村附近有一混凝土拌合站,站内的地面被水泥硬化,地上建有钢构房和机械设备,堆放着沙子、石子等建筑材料。办案检察官经调查得知,该混凝土拌合站占用的50余亩土地此前系耕地,因高铁建设项目施工需要,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临时租给施工方用作混凝土拌合站。然而,2019年12月高铁建成通车,该混凝土拌合站并未按照规定在施工完成后恢复成耕地,同时也没有办理改变现有土地性质的相关手续。

  界首市检察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刘新庄村该混凝土拌合站占用耕地的行为,已属违法行为。2020年9月7日,界首市检察院向负有法定监管职责的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去了检察建议,建议该单位调查核实刘新庄村以及全市范围内的临时使用耕地情况,并对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处理。

  收到检察建议后,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令拌合站负责人停止了生产行为,但所占耕地的整改进度缓慢,仍处于持续破坏状态。2021年5月,界首市检察院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怠于履职行为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后界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属地镇政府,拆除了涉案耕地上的厂房及设施、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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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2月,鉴于涉案土地完成复垦验收,具备了耕种的基本条件,界首市检察院撤回起诉。涉案耕地复垦后,办案检察官与镇、村干部第一时间向农技人员征求种植意见。农技人员认为,该块土地种植红薯较为适宜,能够保证产量。今年6月,红薯苗如期栽种。11月11日,砖集镇党委副书记李克华拿着刚出土的红薯,高兴地说:“估计产量在20万余斤,达到了我们的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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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对于这一要求,界首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闫永说:“我们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耕地保护专项活动,做好耕地保护的‘后半篇文章’,以检察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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