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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探索“三创”调解新模式

时间:2019-05-28 11:45:11   来源:《长安》

[法安导读]    近年来,湖南省津市市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探索资源整合抓创型、基层运作抓创制、社会参与抓创行的三创模式,全力化解矛盾纠

  近年来,湖南省津市市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结合本地实际,探索资源整合抓创型、基层运作抓创制、社会参与抓创行的“三创”模式,全力化解矛盾纠纷。

津市市探索“三创”调解新模式

  整合资源,联调创型。 围绕“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和就地解决”的目标,创设“1+X”调解模式(“1”,即所有矛盾纠纷的化解都以司法调解为主导;“X”,即整合多方力量参与,由司法调解组织根据案件难易程度,及时联动相关责任部门,共同协商处理,通过导入多方力量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该模式运行以来,有效解决了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全市信访量呈逐年下降趋势。

  深耕基层,群调创制。 为更好压实基层组织的责任并发挥其主观能动性,该市白衣镇试点推出了矛盾纠纷“三二一”调解机制。“三”,即三次初级调解。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村居治调主任当场进行第一次调解,村(居)书记牵头组织第二次调解,若仍无法解决问题,则由镇、街包点干部主持第三次调解。“二”,即二次深入调解。 对三次初级调解未解决的,由司法所进行第一次深入调解;对于问题复杂、无法单独调处的,则由镇、街分管政法工作的负责人牵头,相关站所配合参与,组织第二次深入调解。“-”,即口一次回访(或陪访)。对已化解的矛盾纠纷,进行一次回访,听取群众意见;对于未化解的,引导或陪同当事人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其他途径化解。

  开放自治,社调创行。 在该市旧城改造期间,大力推行街区“志愿+”社区调解方式,积极组织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老干部、村(社区)工作人员以及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参与拆迁调解工作。通过发动和依靠群众,先后成功调处矛盾纠纷1120起,确保了旧城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作者:石瑞玲
编辑:广翰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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