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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主动警务”推动社会治理大联动

时间:2020-06-23 15:39:35   来源:人民公安报

[法安导读]    近日,山东省肥城市委、市政府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在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中,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立足自身职能,全力配

  近日,山东省肥城市委、市政府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在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中,各级、各部门(单位)要立足自身职能,全力配合支持公安机关“主动警务”,形成无缝衔接的“治理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在全市建立“党政主导、公安主动、部门联动、上下齐动、法治推动、科技撬动、奖惩驱动”的社会治理新格局。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以“主动警务”促进治理大联动,对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提出的共治需求、执法建议,即时回应、尽快完成,形成社会治理合力。要充分学习借鉴公安机关“主动警务”做法,破除惯性思维、摒弃等靠思想,坚持靠前一步、主动作为,对负责的治理任务要主动担当、履职尽责,结合自身实际实施主动治理新模式,推动社会治理由被动到主动、由应对到驾驭。要健全完善“主动维稳”体系,各级、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维稳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网格责任,抓好各项维稳基础工作,“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要强化风险评估、预警预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风险隐患消除在初始。要健全完善“主动应急”体系,支持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升级改造,坚持平台、系统、人员整合,探索建立“一号受理、一网通办、一体管理”的“110一号通”,整合民生服务中心、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中心等现有管理系统,建立集指挥调度、便民服务、应急联动、信息研判、大数据应用于一体的全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实现“多中心合一、一中心多用”。

  通知指出,要健全完善主动打击体系,各级、各部门(单位)要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违法犯罪线索。行政执法部门要与公安机关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案件移送、信息共享、检验鉴定等快办通道。要健全完善主动防控体系,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列入全市“十四五”规划,全面保障支持。要融合推进“雪亮工程”提质增量、智慧安防社区、智慧街面巡防、智慧内保项目建设,构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预防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责任,做到群防群治、联防联控,创建更多“零发案小区”“零发案村居”“零发案单位”。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健全完善主动治理秩序体系,坚持“应治必治、能治尽治、联动共治”。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扛起治理秩序主责。针对私采滥挖自然资源、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犬只扰民、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机关要引领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牵头建立全市监管执法联席会议制度,部门联手、指挥联席、信息联通、研判联商、执法联勤、惩处联动、督查联合,形成秩序治理闭环体系。要以数据整合支撑治理智能化,运用大数据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打通数据壁垒,消除“数据孤岛”,以“互联网思维”对社会治理大数据进行整合重构。要依托政务云资源,支持公安机关建设新一代公安信息网和大数据平台,构建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新生态。以公安机关“一标三实”信息为基础,市场监管、教育等部门及水、电、气、暖、通讯等机构要将业务数据与公安机关通联共享,推动公安专业数据、部门管理数据、公共服务机构业务数据集成应用。要以公平正义推动治理法治化,各执法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思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进一步健全维护执法司法权威制度,落实依法履职免责、不实举报澄清等措施。要加强法制宣传,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用好“黑名单”制度和公开曝光等措施,营造全社会遵法守法的良好法治生态。要以问责问效保障治理长效化,各镇街区、市直部门要严格落实支持“主动警务”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主动警务”支持保障情况要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建立常态化督查、考核机制,加强督促检查、考核督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记者:张瑜
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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