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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当好森林警长 守护绿水青山

时间:2022-05-13 14:35:55   来源:人民公安报

[法安导读]    去年以来,云南省临沧市公安局主动加强与市林业和草原局沟通联系,共同研究制定《临沧市公安机关森林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在...

  去年以来,云南省临沧市公安局主动加强与市林业和草原局沟通联系,共同研究制定《临沧市公安机关森林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在全市公安机关全面推进森林警长制,市、县、乡三级公安机关全部由同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担任本地区森林警长和副警长,实现林区警务事有人管、活有人干、责有人担,当好森林卫士、守护好绿水青山。

  临沧市公安局聚焦公安机关主责主业,坚持领导带头、全警参与,构建市县(区)公安局(分局)局长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具体负责、森警(环食药侦)部门直接负责、派出所牵头负责的林区警务责任体系。去年底,《临沧市公安机关森林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后,全市8县(区)公安机关也分别制定并印发了本级公安机关森林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建成覆盖全市的市、县(区)、乡(镇)三级森林警长工作体系,明确各级森林警长181名,实现了森林警长全覆盖。通过改革,实现了基层林区警务和社区警务的融合、林区警务力量和社区警务力量的整合,扭转了林区警务力量薄弱的被动局面。

  临沧市公安局确定了森林警长的重点任务,分别是组织开展打击涉林资源违法犯罪、维护林区治安稳定、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履行公安机关承担的森林草原防灭火任务等。通过构建工作制度化、任务清单化、执法规范化工作体系,全面落实市、县(区)公安机关月汇总、季通报、年考核工作机制,全力推动工作落实。同时,全面梳理全市77个乡镇森林资源情况、森林警长管护图、警力部署、联系电话等基础信息。充分整合公安、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应急管理等部门资源,相关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务实协作助推森林资源管理保护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建立信息互通、定期会商、疑难会诊等机制,强化公安机关与行政主管部门、检法等司法部门沟通联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共同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行刑衔接机制,形成管护合力,为林区警务有序高效运转提供了坚强保障。

  临沧市公安局按照策应林长、属地管辖、分组设立、逐级负责的原则,突出严打整治、日常巡护、法治宣传、部门联动等重点工作,强化平安林区建设,聚焦林区违法犯罪及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全时管控、全域覆盖、全链条打击、全环节监管、全方位宣传,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综合治理,常态化为广大林区群众提供公安服务。截至目前,共开展联合执法巡护120次,召开联席会议18次,建立工作机制18个,联合整治行动11次,张贴公告、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破获涉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21起,实现了涉林资源违法犯罪案件总体下降,森林火灾案件、涉林重大案事件零发生的好成绩。

  责任编辑:广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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