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安网

法安网内容检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智慧政法 > 法院 >

南通中院推动发挥司法案例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中的作用

时间:2021-06-22 14:16:08   来源: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安导读]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法院参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是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法院参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充分发挥司法案例在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中的规则引领、价值示范等功能作用,进一步强化研判分析、统一裁判尺度,引导树立依法保护、平等保护的鲜明导向,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南通中院民二庭联合研究室制定《关于建立涉保护中小投资者典型案例分析研判机制的工作意见》。

  \

  该意见强调要严格落实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准确适用《民法典》《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妥善审理公司决议、股东知情权、股东优先权、利润分配、公司解散、虚假陈述、内幕交易、代表人诉讼等涉中小投资者纠纷案件,强化股东权利保护,促进公司规范治理。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注重挖掘典型个案内在价值、深化类案分析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定期梳理汇总案例数据、加强发改案件点评通报、完善典型案例编报机制、创新案例研究方式方法、拓展案例成果转化平台、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力度。

  市中院民二庭作为审理涉中小投资者纠纷案件的主要部门,十分重视相关案例的裁判说理和释法宣传。如在处理涉中小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件时,明确股东知情权是中小投资者的基础性权利,股东有权对公司经营状况和相关信息进行了解,不能以占股比例的多少或者成为公司股东时间的先后予以区别或者限制。在处理公司决议纠纷案件时,明确公司控股股东不得滥用控股地位,以自己的意志代替公司正当决策程序成为公司的意思表示,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权益。这些纠纷的处理彰显了司法保护中小投资者的鲜明导向,有利于营造保护中小投资者的社会氛围,增强市场主体的投资信心。

  \

  意见的充分实施还需全市法院相关审判业务部门强化组织领导,深入认识案例工作的重要意义,支持和鼓励广大干警参与中小投资者保护案例编写和研究,为案例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将打造精品案例作为提升司法保护中小投资者能力水平的重要抓手,以高质量案例成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支撑。

  责任编辑:广汉

声明:

本网站图片,文字之类版权申明,因为网站可以由注册用户自行上传图片或文字,本网站无法鉴别所上传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果侵犯,请及时通知我们,本网站将在第一时间及时删除。

征稿启事

  • 投稿信箱:195024562@qq.com

品牌推荐更多>>